Section § 46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县级资金如何用于运营经批准的争议解决项目。只有一小部分资金可用于行政管理费用——人口较多的县为10%,人口较少的县为20%。资金分配依据人口、社区需求以及提供法院替代方案的现有设施。如果某个项目从其他县级争议解决费用中获得额外资金,县在分配资金时必须考虑这一点。支付方式必须遵守咨询委员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