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45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除非另有说明,所有从房地产活动中收取的费用,专员必须至少每月一次将其送交州财政库。这些资金将记入房地产基金名下,该基金将保持活跃并可供使用。

Section § 104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房地产基金内设立了两个单独的账户:一个用于房地产教育和研究,另一个用于消费者追偿。它们分别被称为教育和研究账户和消费者追偿账户。任何收取的房地产执照费中,最高8%可以根据专员的决定存入教育和研究账户。始终有12%的执照费会进入消费者追偿账户,除非该账户已经有350万美元或更多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多余的资金会回到主要的房地产基金。消费者追偿账户的作用是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在任何相关法律中,当您看到“追偿账户”时,它都指的是这个特定的消费者追偿账户。

房地产基金中应设立单独账户,分别用于房地产教育和研究以及追偿目的,这些账户应分别称为教育和研究账户和消费者追偿账户。专员可以通过法规要求,将根据本部分收取的任何执照费金额中最高8%或其认为适当的任何较少金额记入教育和研究账户。收取的任何执照费金额的12%应记入消费者追偿账户;但前提是,如果截至任何财政年度的6月30日,消费者追偿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至少为三百五十万美元 ($3,500,000),则超过此金额并已记入消费者追偿账户的所有资金应转而记入房地产基金。只要消费者追偿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三百五十万美元 ($3,500,000),所有收取的执照费,除了记入教育和研究账户的执照费百分比之外,都应记入房地产基金。教育和研究账户中的资金应由专员根据第10451.5条使用。消费者追偿账户持续拨款用于执行第6.5章(从第10470条开始)。
在本部分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中使用时,“追偿账户”应被视为指消费者追偿账户。

Section § 104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为房地产基金而存入州财政部的款项,都专门拨给专员使用,以管理本法律部分所述的职责。这包括支付专员及其团队(如副手和助理)的薪资。这些资金应保留在此账户中,且仅用于这些目的。

Section § 104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用于房地产教育和研究的资金如何使用和转移。记入教育和研究账户的资金旨在促进州内各学院和大学的房地产教育和研究。如果该账户余额超过40万美元,房地产专员可以将部分盈余资金转移到房地产基金。此外,如果房地产基金出现资金短缺,专员可以从教育和研究账户中调拨资金来弥补这些开支,以确保部门正常运作。如果需要,这些资金也可以返还以支持教育项目。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451.5(a) 根据第10450.6节规定,所有支付到州财政部并记入房地产基金中教育和研究账户的资金,均可由立法机关拨款,供专员用于执行本部分以及第2部分第1章(从第11000节开始)的规定,以促进加州大学、州立学院和社区学院的房地产教育和研究,或与经西部院校协会认证的加利福尼亚州内任何大学,或与任何有资格进行此类研究的公司或协会签订合同,为本州进行房地产领域的特定研究项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451.5(b) 如果教育和研究账户的余额超过四十万美元($400,000),房地产专员可以授权将全部或部分盈余金额转移到房地产基金,并可以授权将先前已转移到房地产基金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返还至教育和研究账户。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0451.5(c) 尽管有(b)款的规定,如果房地产基金中记入的资金总额(包括记入教育和研究以及追偿独立账户的任何金额)在任何时候少于部门下一个财政年度授权支出的25%,专员可以将其记入教育和研究账户的任何或所有资金转移到房地产基金。专员可以授权将先前已转移到房地产基金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返还至教育和研究账户。

Section § 1045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每当专员支出款项时,审计长负责批准并从特定资金中签发支付请求(称为支付令)。司库随后根据这些请求进行支付。

Section § 10453

Explanation
专员工作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其薪资,都必须由房地产基金的资金支付,除非本章另有说明。

Section § 104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在需要现金预支时,经财政部批准,从房地产基金中提取资金使用。但是,只要财政部提出要求,专员就必须能够报告这些提取资金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