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规信托契据与房地产销售合同交易
Section § 10230
Section § 10231
Section § 10231.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在某些房地产交易中作为代理人或代表自己行事,您不能持有根据本票或房地产销售合同应支付的款项超过25天,除非与购买或借款的人有书面协议。
Section § 10231.2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希望为购买或贷款募集资金,并且他们将从中获得超出常规费用的利益,他们必须首先向房地产部提交特定文件。在收取资金或签订正式协议之前,他们需要至少提前24小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潜在的贷款人或买家。这些文件必须由所有相关方签署,并且经纪人必须保留副本四年。如果资金与某些经授权的证券发行有关,则此规定不适用。如果涉及公司房地产经纪人,且资金是为公司高级职员或主要股东所用,则适用相同的规则。
Section § 10232
本节规定了加州房地产经纪人的特定义务和标准。当经纪人预期将谈判大量特定交易或收取大笔房地产票据或合同款项时,本节适用。如果他们计划在12个月内完成10笔或更多贷款或销售,总金额超过100万美元,或者收取超过25万美元的款项,他们就属于本规定范围。存在豁免情况,例如交易涉及主要机构或某些注册实体时。如果两名经纪人共同处理一笔交易,他们必须共同承担责任并相应报告。经纪人如果符合这些要求,必须在30天内通知相关部门。
Section § 10232.1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房地产经纪人提交与贷款或销售相关的广告,供房地产部(DRE)审批,并支付最高130美元的费用。如果房地产部在15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该广告将被视为获得批准,但未来仍有可能被不批准。广告需要避免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内容。经纪人之间或与过往客户之间的某些内部沟通不被视为“广告”。与《公司证券法》相关的广告也免受这些规则的约束。一旦获得批准,广告的有效期为五年。
Section § 10232.2
如果您是从事特定金融交易的房地产经纪人,您需要每年向房地产部提交详细报告。这些由独立会计师准备的报告,应包含您如何处理和管理他人资金的信息,例如贷款和房产协议。如果您不处理此类资金,您需要提供一份宣誓声明来确认这一点。未能按时提交这些报告可能导致额外的检查和费用,甚至影响您的执照状态。报告是保密的,但每年会公布一份摘要。
Section § 10232.25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处理信托资金,他们必须在每个会计季度结束后30天内向房地产委员会专员报告这些资金的状况,报告必须涵盖其信托账户的各种详细信息。这包括确认符合规定、说明信托资金的总责任、提供银行对账单,并解释其记录与银行余额之间的任何差异。报告必须包含一份声明,证明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经纪人未能按时提交报告,专员可以自行编制报告并向经纪人收取额外费用。某些未收到任何可兑换现金的信托资金的经纪人可免除此要求,但他们仍需提交一份声明,确认未收到任何资金。在某些条件下无需提交报告的经纪人仍必须保留记录,这些记录可供检查。
Section § 10232.3
本法律规定了在加州出售由房地产担保的票据或权益的规则。它根据房产类型,规定了房产价值中可以与债务挂钩的比例。例如,业主自住房屋的比例是80%,而其他房地产则降至35%。经纪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超出这些限制,但必须书面说明理由。买家还应收到评估报告,并受到一定的净资产或收入限制。对于超过10万美元的建筑贷款,如果满足某些条件(例如使用第三方托管),竣工项目的价值可以算作当前价值。
Section § 10232.4
Section § 10232.45
这项法律要求经纪人在出售以房地产留置权或商业机会作担保的票据或权益时,必须确保买家能够理解这项投资,能够承担潜在的财务风险,并且这项投资符合买家的财务目标和状况。经纪人必须收集买家详细的财务背景信息来做出这些评估,并将其记录保存四年。如果经纪人在销售完成前两天到一年内使用经专员批准的投资者问卷,并用其评估买家,则被视为符合规定。然而,经纪人并非只能使用这份问卷,他们可以寻求额外信息来满足法律要求。
Section § 10232.5
本法律规定了房地产经纪人在协商与不动产相关的贷款或销售时,必须向潜在贷款人或购买者提供的信息。对于以房地产作担保的贷款,经纪人必须提供房产地址、估计市场价值、描述以及借款人的财务信息等详细资料。他们还需要包括贷款条款和房产上的任何现有留置权。对于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本票,也需要类似的信息,重点是房产的担保详情以及购买者履行付款义务的能力。经纪人还必须根据贷款人或购买者的财务状况,作出合理努力确保该投资对他们是适当的。
Section § 10232.6
Section § 10233
如果你是一名管理与房产相关贷款的房地产经纪人,你必须遵守某些规定。首先,你需要获得贷款所有者的书面许可,并将其记录在一份特定的服务协议中。其次,你必须每年向贷款所有者提供关于贷款余额和所有已付款项的财务更新。最后,如果发生任何重大事件,如违约通知或逾期付款,你必须在15天内迅速通知贷款所有者。
Section § 10233.1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使用非房地产销售或贷款债务人提供的资金来支付某些款项,例如用于偿还同一房产上具有更高优先级的其他债务,他们必须在十天内通知相关方。该通知必须包含支付的详细信息、资金来源以及支付原因。
Section § 10233.2
Section § 10234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房地产执业者在处理与房产信托契据相关的贷款和销售时的要求。如果执业者促成了一笔以信托契据担保的贷款,他们必须在任何资金易手之前,将该信托契据在县记录官处备案,除非贷款人书面允许其他做法。如果资金在贷款人同意下提前发放,该契据必须在10天内备案或建议备案。这条规定也适用于出售或交换房地产合同或以信托契据担保的本票的情况。契据或合同必须在收到资金后的10天内妥善转让并备案,或者必须提供书面备案建议。在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房产类型和贷款人身份)的情况下,例外情况允许房地产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备案。
Section § 10235
Section § 10235.5
如果您是加州的房地产经纪人或抵押贷款发起人,并且您正在宣传贷款,您必须在广告中包含您的房地产部门编号以及您在全国多州许可系统中的唯一许可标识符。这适用于所有形式的媒体,例如印刷品、广播或电视。
Section § 10236
法律允许专员提供官方解释(称为“解释性意见”),以澄清本条或其法规的任何部分。如果有人依据这些书面意见行事,即使该意见后来被修改、撤回或被法院认定无效,他们也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Section § 10236.1
这项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人不得广告宣传赠送礼品或奖励,以此作为诱因来劝说人们办理贷款或购买某些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产品。
Section § 10236.2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未能在30天内通知房地产局他们符合某些条件,他们将在前30天内被处以每天50美元的罚款。此后,罚款将增至每天100美元,总额最高为10,000美元,直到他们提交通知为止。如果经纪人不支付这些罚款,其执照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并且局长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追缴罚款。收取的罚款将存入消费者追偿账户。
Section § 10236.4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持牌房地产经纪人和抵押贷款发起人,在任何旨在吸引借款人或投资者的广告中,必须包含他们的执照号码或唯一识别码。此外,某些法律要求的披露信息必须包含经纪人或发起人的执照详情以及许可部门的联系电话。“抵押贷款发起人”和“全国多州许可系统和注册处”等关键术语的定义在另一条款中提供。
Section § 10236.5
如果房地产经纪人停止服务或安排某些贷款,他们必须通知相关部门。即使经纪人当年已经提交了报告,他们也需要继续提交该年度剩余时间的报告。此外,经纪人必须在年底前告知部门他们不再处理这些贷款,以便部门更新其记录。
Section § 10236.6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在发出合理通知后,审计处理特定交易的经纪人。审计将审查经纪人管理的信托账户,以及任何相关的非信托账户,如果信托资金因佣金和费用以外的原因被转移到这些账户。专员只有在之前的审计显示有未经授权的资金转移时,才能调查非信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