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59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度量标准司负责执行本章的法规。他们必须雇用足够的检查员来有效履行这项职责。

Section § 135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授权部门、其检查员和计量员检查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他们可以进入任何存放或销售这些产品的地方,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1(a) 部门、其检查员以及每位计量员特此授权并赋权,检查本章所指的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并为检查目的,进入任何存放或储存待售机动车燃料或润滑油的场所。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1(b) 所有这些官员应当执行本章的规定。

Section § 135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授权人员,例如部门官员或检查员,抽取任何为销售而储存的机动车燃料或润滑剂的样品。这是为了确保产品符合规定标准。

Section § 1359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与企业或组织相关的人,阻止或试图阻止经授权的人员按照本章规定采集样本,均属违法。

Section § 1359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抽取了产品的样本,而产品的拥有者或负责人要求为此获得报酬,那么抽取样本的人必须支付该产品在市场上的合理价格。

Section § 1359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销售或交付不符合特定标准,或装在未贴标签或标签错误的容器中的车用燃料或润滑剂是违法的。当局可以查封不符合标准的容器或设备,并且破坏这些查封是违法的。如果燃料或润滑剂不符合规定,官员可以命令其下架并确保妥善处置。零售商尽管受到这些法规的约束,仍保留其保修权利。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5(a) 任何人销售或交付不符合本章要求的规格的机动车燃料或润滑剂,均属非法。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5(b) 任何人将本章所指的机动车燃料或润滑剂销售或交付到、从或通过未贴标签或标签错误的容器或设备,均属非法。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5(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5(c)(1) 部门、各县计量员、副县计量员和检查员可以关闭并查封任何连接到出口和入口的容器、泵、分配器或储罐的出口和入口,如果其中含有不符合本章要求的机动车燃料或润滑剂。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5(c)(2) 实施查封的人员应在已查封的容器、泵、分配器或储罐所在场所的显眼位置张贴通知,说明已根据本章采取查封行动,并警告称,根据本分部规定的处罚,破坏、污损或毁坏出口和入口的封条,移动容器,或从容器中取出内容物,均属非法。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95(d) 如果发现任何受本章约束的商品容器或一批容器不符合本章规定,秘书或代表秘书的计量员可以抽取合理必要的样品用于执法目的,并可以书面形式命令这些容器下架。根据本节命令下架的任何批次或容器,应服从执法官员的处置令,并且不得销售、出售或运输,除非符合该处置令。根据本节采取的任何行动不应影响零售商在适销性保证或适用性保证下的任何权利。

Section § 13596

Explanation

如果已加封的容器、泵或储罐的所有人或经理希望移走其内容物或对其进行适当标记,他们必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或县官员。此通知应指定一个非节假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4点之间的时间。在指定时间,一名官员将前来破除封印,以便在官员在场的情况下移走内容物或进行标记。

容器、盛器、泵或储罐(已加封)的所有人、经理或经营者,应向该场所所在县的部门或封印官发出至少24小时的书面通知,说明该容器、盛器、泵或储罐的内容物将被移走,或该容器、盛器、泵或储罐或其灌注管的入口端将按照本章规定进行适当标记,并指定一个非节假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4点之间的时间。届时,该官员应在指定时间破除封印,以允许该经理、所有人或经营者移走该容器、盛器、泵或储罐的连接内容物,或在适当标记后使用。
内容物的移走或容器、盛器、泵、储罐或其灌注管入口端的适当标记(视情况而定),应在指定时间并在破除封印的官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Section § 13597

Explanation
如果列出的物品未在指定时间内移走或正确贴标,它们将被重新密封,并且不能被使用或清空,直到发出新的通知并正确贴标。

Section § 135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你清空了容器、泵或储罐里的东西,或者正确地给它们贴上标签,你就可以移除所有张贴的通知,并再次合法地使用它们。

在内容物被移除或依照本条规定进行适当标签标识后,先前张贴的通知应当被移除,且该容器、盛器、泵或储罐可恢复合法使用。

Section § 1359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您想更改容器、储罐或泵等物品的标签,您必须首先移除任何暗示与实际内部产品或所售产品不同的颜色、品牌、商标或商号。这是为了防止您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误导性信息。

但所有者、经理或经营者,无论是根据本条规定还是其他方式,不得对容器、盛器、泵或与其连接的储罐,或此类储罐的注油管入口端重新贴标,除非首先从该容器、盛器、泵或与其连接的储罐,或其注油管入口端移除其上任何制造商、炼油商、生产商、分销商或营销商的所有独特的颜色、品牌、商标或商号,这些颜色、品牌、商标或商号表明其中未实际包含且未从中销售的任何产品。

Section § 136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了某些授权的政府官员外,任何人篡改、移除或损坏放置在汽油或油箱或相关设备上的封条都是非法的。隐藏、更改或取下这些封条所附的通知也是非法的。

除本条提及的部门或任何高级职员外,任何个人,或任何公司、协会或法人的任何成员、高级职员、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以下行为均属非法:破坏、损坏或毁坏根据本条规定放置在容器、接收器、泵或与其连接的储罐上,或任何其他装有汽车燃料或润滑剂的储罐上的任何封条;或移动如此加封的容器;或从中取出内容物;或遮盖、污损或移除本条要求的封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