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a) 任何人在显示任何标示机动车燃料价格的广告媒介时,除非该广告媒介显示以下所有信息,否则即属违法: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a)(1) 每加仑、升或根据第12107、13404或13404.5节采用的其他计量单位的总价,包括所有税费,以数字(适用时包括分数)显示,高度不低于六英寸,且尺寸和颜色统一。就本条而言,分数被视为一个数字。就本节而言,作为机动车燃料出售的电力仅需符合根据第13404.5节通过的要求。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a)(2) 机动车燃料的商标或品牌,以字母、图形或数字显示,其尺寸不小于标示价格的数字尺寸的三分之一。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a)(3) “汽油”字样或其他机动车燃料名称,以字母显示,其尺寸不小于标示价格的数字尺寸的三分之一,但这些字样的高度无需超过四英寸。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a)(4) 机动车燃料的等级标识,以字母或数字显示,其尺寸不小于标示价格的数字尺寸的六分之一,但此标识的高度无需超过四英寸。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a)(5) 如果机动车燃料价格以加仑以外的计量单位进行广告宣传,则该单位应在广告媒介上显示,其字母尺寸不小于标示价格的数字尺寸的三分之一。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1) 任何人在显示宣传机动车燃料折扣或降价的广告媒介时,除非该广告媒介包含以下所有信息,否则即属违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1)(A) 每加仑、升或根据第12107、13404或13404.5节采用的其他计量单位的总价,该折扣或降价将从此价格中扣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1)(B) 每加仑、升或其他计量单位的折扣或降价金额(以美分计),使用数字显示,其高度不得超过广告价格中数字的高度。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1)(C) 折扣或降价的条件,使用文字显示,其字母尺寸不小于价格数字尺寸的三分之一。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2) 任何提供折扣或降价的限制条件应以文字解释,其字母尺寸不小于标示价格的数字尺寸的三分之一。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3) 应为每位顾客提供一份图表以供参考,显示每种出售单位或其分数(以一美分(0.01美元)为增量)的折扣金额,或者用于以折扣价分发机动车燃料的零售加油机应设置为按每加仑或每升的折扣价计算总销售额,并应清晰标示“包含现金折扣”,字母高度不小于一英寸。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b)(4) 就本款而言,机动车燃料应以广告宣传折扣和折扣所依据价格的相同计量单位出售。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c) 如果同一等级的机动车燃料在任何单一营业地点以不同价格出售,则任何人在显示宣传某一等级机动车燃料价格的广告媒介时,除非该广告媒介以相同尺寸的数字显示该等级出售或供出售的所有较高价格(包括所有税费),并且除非该广告媒介解释了该等级以不同价格出售或供出售的条件和任何限制,否则即属违法。解释性文字应清晰显示,其字母尺寸至少为标示价格的数字尺寸的三分之一。同一等级机动车燃料以不同价格出售或供出售时,应以法律允许或要求的相同计量单位进行广告宣传。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3532(d)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禁止任何已根据本章规定张贴或显示标牌或广告媒介的人员显示额外标牌或广告媒介,以说明 (1) 每加仑、升或根据第12107、13404或13404.5节采用的其他计量单位的折扣金额,或 (2) 出售或供出售的一种或多种品牌或等级机动车燃料的总价,前提是折扣或该品牌或等级机动车燃料价格的条件和任何限制包含在额外广告媒介中,其字母尺寸不小于标示折扣或价格的数字尺寸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