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或营销合同可以规定,作为违约金,成员或股东因其违反营销合同中关于大麻产品销售、交付或扣留的任何条款时,应向协会支付具体金额;并可以规定,如果协会就该合同提起任何诉讼,成员将支付所有费用、保证金保费、开支和规费。这些规定在本州法院有效且可执行。规定违约金的条款可按此执行,不应被视为罚款。
大麻合作社营销合同
Section § 26230
这项法律允许 cannabis 协会及其成员签订营销合同,成员同意在最长15年内将其 cannabis 产品独家出售给协会或通过协会出售。一旦产品交付或在约定的指定时间,产品所有权将完全转移给协会,除非产品上有任何已登记的债务。
cannabis 产品 营销合同 独家销售
Section § 26230.1
本节规定,即使《民法典》通常会有不同的规定,协会也可以合法要求其成员或股东交付他们生产或获得的大麻产品。简单来说,如果你与协会签订了关于向其提供大麻产品的协议,协会可以合法地强制执行该协议,以确保他们获得这些产品。
大麻产品交付 协会合同强制执行 《民法典》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