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411

Explanation

如果您提交了虚构营业名称(即与您真实姓名不同的名称)声明,这通常意味着您在您所在县拥有独家使用该名称的权利。如果您是第一个提交该声明的人,并且您确实以该名称开展业务,那么这项权利就成立。然而,这项主张可能会受到挑战,并且提供证据的责任将转移给挑战方。

任何根据第17910条规定须提交虚构营业名称声明的人提交该声明,应确立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注册人在声明提交所在县拥有将该虚构营业名称以及任何易混淆的商号作为商号使用的独占权,如果注册人是该县第一个提交包含该虚构营业名称的声明的人,并且在该县实际从事使用该虚构营业名称或易混淆名称的贸易或业务。
本条所确立的可反驳推定应为一项影响举证责任的推定。

Section § 1441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出,一项与虚构营业名称相关的特定推定,其有效期直至该营业名称声明被正式放弃、到期,或接管该营业名称的任何人未提交新的声明。

Section § 144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1971 年 1 月 1 日之后提交的虚构营业名称声明,如果符合 1970 年法规中某个特定章节的要求,则被视为在 1971 年 7 月 1 日提交。为了使提交日期有效,原始证书必须首先根据《民法典》的旧条款提交,并且在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的另一个特定章节提交之前不得过期。

为第 (14411) 条之目的,于 1971 年 1 月 1 日之后提交并根据 1970 年法规第 (618) 章第 (8) 条被视为于 1971 年 7 月 1 日提交的虚构营业名称声明,应被视为在首次根据《民法典》第 (3) 编第 (4) 部分第 (10) 篇第 (2) 章(自第 (2466) 条起)提交证书时提交,以其在提交生效日期的形式存在,但前提是该证书在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 (7) 编第 (3) 部分第 (5) 章(自第 (17900) 条起)提交之前尚未过期。

Section § 14414

Explanation

本节澄清,本章任何内容均不强制或禁止在任何县备案虚构商业名称声明,除非另一法律(即第17910条)明确要求或禁止。

本章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或禁止在任何县备案任何虚构商业名称声明,如果此类备案不受第17910条的要求或禁止。

Section § 144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您在加州正式成立公司时,无论是本地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只要提交了相关文件,您通常就被认为在本州内拥有您公司名称的使用权,以及任何可能使人混淆的类似名称的使用权。这意味着,如果您是第一个注册该名称并积极使用它开展业务的公司,您就被推定拥有独占使用该名称的权利。如果您是获准在此地经营的外国公司,那么您从首次获得该许可之日起就被视为已成立。这种推定是可以被推翻的,这意味着它并非绝对的保证,而是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挑战方,由其证明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公司法》第200条提交公司章程(针对本地公司),或根据《公司法》第2105条和第2106条获得资格证书(针对外国公司),应确立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如果公司是第一个提交包含该公司名称的章程或获得该证书,并且实际从事使用该公司名称或易混淆的类似名称的贸易或业务,则该公司在本州内拥有将章程或证书中载明的公司名称以及任何易混淆的类似商号作为商号使用的独占权。
如果一家外国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102条继续拥有在本州内经营业务的授权,则为本条目的,该外国公司应被视为已于其首次获得在本州内经营业务资格之日依法获得其资格证书。
本条所确立的可反驳推定影响举证责任。

Section § 1441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当一个县内,公司与另一商业注册人之间就商号使用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谁拥有独占使用该商号的权利。通常,谁先办理了商业名称注册,并且实际使用该名称开展业务,谁就拥有更优先的使用权。即使名称容易混淆,先注册的一方也享有对后来注册者的独占使用权的推定。

如果在一个县内,就相同或混淆性近似的商号而言,同时存在一家根据第14415条享有可反驳推定权利的公司,以及一名根据第14411条享有推定利益的注册人,则无论是谁先提交了虚构商业名称声明、公司章程,或获得了资格证书,并且实际从事使用该虚构商业名称、该公司名称或混淆性近似名称的贸易或业务,该方应享有对抗另一方的推定,即其在该注册人提交虚构商业名称声明的县内,对使用该虚构商业名称、该公司名称或混淆性近似名称作为商号拥有独占权。

Section § 14417

Explanation
公司提交公司章程,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自动使用任何它想要的公司名称。该名称不得侵犯他人根据联邦法律、州商标法、《虚构商业名称法》或普通法所享有的商标权。州务卿会告知每个新公司这项规定。

Section § 14418

Explanation
在加州提交虚构商业名称声明,并不自动赋予你使用某个商业名称的权利,如果该名称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包括与商标、商号或受联邦法和普通法保护的权利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