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权力,可以对违反验光法规或本章规定的人员采取行动。它适用于所有持有执照的验光师,包括那些拥有特殊执照状态(如退休或临时)的验光师。委员会可以调查来自各种来源的投诉,以确保遵守规定。

Section § 309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在法律程序中确定专业人士曾与患者发生性行为不当,或被判犯有某些罪行,则可以吊销其执照。做出此类决定需遵循详细的程序,以确保公平和彻底的审查。

委员会可以根据在第3092条规定的程序中作出的决定,撤销向持证人颁发的执照,该决定须包含以下任一事实认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0.5(a) 持证人曾与患者发生性虐待、不当行为或关系,如第3110条(m)款第(2)项所述。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0.5(b) 持证人曾被判犯有第3110条(m)款第(3)项所述的罪行。

Section § 30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拒绝向行为不当的验光师颁发执照。或者,委员会可以颁发附带特定条件的试用执照,例如在监督下工作、限制药物处方权、要求接受医疗或精神治疗、参与康复计划或完成进一步培训。委员会还可以对执业类型施加限制,或要求戒绝使用某些物质。执业者可以请求委员会更改或终止这些试用条款,但必须在试用期开始一年后才能提出。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 委员会可以拒绝向任何因不专业行为或任何可能导致执业者执照被吊销或暂停的原因而有罪的申请人颁发验光师执照;或者,委员会可自行决定向申请人颁发附带条款和条件的试用执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试用条件: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1) 执业限于受监督的、结构化环境中,其中执业者的活动应由委员会许可的另一名验光师监督。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2) 对受控物质的药物处方权实行全部或部分限制。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3) 持续的医疗或精神治疗。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4) 持续参与指定的康复计划。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5) 注册并成功完成临床培训计划。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6) 戒绝使用酒精或药物。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7) 限制从事某些类型的验光执业。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8) 遵守本章的所有规定。
(9)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a)(9) 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1(b) 如果执业者申请修改或终止试用执照的条款和条件,委员会可以修改或终止对试用执照施加的条款和条件。执业者不得在授予试用执照的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修改或终止条款和条件。

Section § 3092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因违反规定或不道德行为而针对本章所涉持证人或执照申请人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中详述的规则。除非本章另有规定,否则总检察长办公室负责处理这些案件。

针对持证人因违反本章或委员会通过的任何规章,或针对执照申请人因不专业行为或正当理由而进行的所有程序,应依照《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5章(第11500条起))的规定进行,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应由总检察长办公室提起诉讼。

Section § 3093

Explanation

如果验光师的执照被撤销或暂停,委员会可以在恢复其执照之前,要求该验光师参加新验光师通常需要通过的考试。

在解除任何验光师执照的撤销或暂停之前,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通过针对验光师执照申请人进行的常规考试。

Section § 30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法院阻止某人从事违反本章规定的行为。如果某人即将或已经违反这些规定,法院可以发出禁令(一种法律命令)来制止。委员会、总检察长、地方检察官,或本章项下十名或以上持有执照的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请。这些程序的具体流程遵循其他法律(《民事诉讼法典》)中从第525条开始的规定。

Section § 30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必要时制定一个发出传票和收取罚款的流程。
根据第 125.9 条,委员会可以建立一个系统,用于发出传票和评估行政罚款,具体由委员会酌情决定。

Section § 3096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验光师被怀疑无法安全执业,验光委员会可以命令他们参加一项测试,以检查其专业技能。这可能发生在有证据表明存在重大错误、不良处方习惯、严重过失或持续的低劣护理等情况时。这项测试的结果可以作为未来纪律处分的证据。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6(a) 持证人若经验光委员会调查和审查后,有合理理由相信其无法以合理的技能和安全为患者执业验光,则可被要求接受专业能力考试。合理理由应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来证明: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6(a)(1) 单一的重大过失事件。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6(a)(2) 不当处方行为模式。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6(a)(3) 导致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的不称职或过失行为。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6(a)(4) 低于标准护理模式。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096(b) 能力考试的结果可作为直接证据采纳,并可在针对参加考试的持证人的任何随后的纪律或临时程序中被视为相关;并且,假设这些结果被认定为相关,则应与其他相关证据一并考虑以做出最终决定。

Section § 3097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验光师执照,你不能派人挨家挨户敲门招揽生意。这样做可能导致你的执照被吊销或暂停。

Section § 30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验光师使用“医生”或“Dr.”的称谓,但没有同时表明他们是验光师(例如在姓名后加上“验光师”、“Opt. D.”或“O.D.”),他们的执照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除非他们持有相应的文凭。

当持有人在其姓名之前使用“医生”或“Dr.”头衔,但未在其姓名之后使用“验光师”一词作为后缀或与之相关联,或者,未持有经认可的验光学校文凭,却在其姓名之后使用“Opt. D.”或“O.D.”字母时,均构成撤销或暂停其验光师执照的理由。

Section § 3099

Explanation
验光师不得广告宣传自己是眼科疾病或眼科疾病治疗方面的专家。

Section § 3100

Explanation
如果持有验光执照的人声称拥有他们实际上不具备的特殊验光知识,他们的执照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

Section § 31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通过招牌或其他广告形式声称自己是验光师,除非他们持有委员会颁发的当前有效执照。否则即属违法。

Section § 31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验光配镜服务实际上需要你支付其他费用才能免费获得,那么将其宣传为免费是违法的,除非广告中提前清楚地说明了这一条件。

Section § 3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关于销售护目镜、太阳镜、有色眼镜或眼部防护用品的广告,如果声称或暗示他们提供验光等眼部护理服务,是违法的。但是,持证验光师可以依法宣传他们的服务。

在任何与销售或处置护目镜、太阳镜、有色眼镜或职业眼部防护设备相关的广告中,包含任何宣传或倾向于宣传验光执业的文字或数字,均属违法。
本节不禁止持证验光师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宣传验光执业。

Section § 3104

Explanation
雇佣人员为企业寻找或引导客户被视为不专业的行为。

Section § 3105

Explanation
在加州,如果有人以欺骗为目的篡改或伪造病历,这被视为不专业的行为。加州验光委员会除了其他可能的处罚外,还可以对违规者处以500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31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制作或签署任何与验光执业相关且谎报事实的文件,这将被视为不专业的行为。

Section § 31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过购买、伪造手段或意外获得的任何专业执照或证书是违法的。如果你持有这些有问题的执照,你不能将其作为真实的执照用于专业目的。

Section § 3108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患有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他们的专业执照可以在他们生病期间被暂时暂停。

Section § 3109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加州的验光师不得接受没有有效验光执照的个人或公司的聘用从事验光执业,因为这被视为非专业行为。除非某些规定允许,验光师也不能组建或加入以验光执业为目的的公司。然而,他们仍然可以为个体患者提供服务,并且可以受雇于持有执照的医生或某些医疗保健计划。

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未持有有效、未被吊销的验光师执照的人或任何公司或法人团体聘用从事验光执业,构成非专业行为。除本章另有规定外,任何验光师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或成为法人团体,如果该法人团体的一个或多个目的是从事验光执业或开展验光执业。
本节所使用的“接受从事验光执业的聘用”一词不应被解释为阻止持证验光师对个体患者进行验光执业。
尽管有本节规定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持证验光师可受雇于持有本分部执照的内外科医生从事验光执业,或受雇于医疗保健服务计划,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分部第2.2章(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340)的规定。

Section § 3110

Explanation

《商业和职业法典》的这一节概述了可能导致对验光师采取纪律处分的不专业行为类型。不专业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或规定、重大过失、不称职、欺诈、不诚实、药物滥用和性行为不当。它还涵盖了广告违规、执照欺诈以及无有效执照执业等问题。其他违规行为包括未能维护患者记录、不当开具药物以及在需要时未将患者转诊给医疗专家。该法律强调了验光领域道德执业和患者安全的重要性。

委员会可对任何被指控有不专业行为的持证人采取行动,如果申请人有不专业行为,委员会可拒绝其执照申请。除本条其他规定外,不专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a) 违反或试图违反、直接或间接协助或教唆违反、或共谋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或委员会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规章制度。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b) 重大过失。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c) 重复的过失行为。构成重复行为,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过失行为或不作为。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d) 不称职。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e) 实施欺诈、虚假陈述或任何涉及不诚实或腐败的行为,且该行为与验光师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f) 任何本应导致执照被拒绝的行为或举止。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g) 使用违反第651条或第17500条的验光相关广告。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h) 由美国其他州或属地、任何其他政府机构或加州其他医疗专业执照委员会对医疗专业执照采取的拒绝执照、吊销、暂停、限制或任何其他纪律处分。经认证的决定或判决副本应作为该行动的决定性证据。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i) 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或错误取得其执照。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j) 在执照申请中作出或提供任何虚假陈述或信息。
(k)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k) 犯重罪或任何与验光师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实质相关的罪行,在此情况下,定罪记录应作为其决定性证据。
(l)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l) 对自己施用任何受控物质或使用第4022条中规定的任何危险药物,或使用酒精饮料的程度或方式对根据本章申请执照或持有执照的人、或对任何其他人、或对公众造成危险或伤害,或其使用程度损害了申请或持有执照的人安全地向公众开展执照授权业务的能力,或因涉及使用、消费或自行施用本款所指的任何物质或其任何组合的轻罪或重罪被定罪。
(m)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m)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m)(1) 实施或唆使可作为性相关犯罪惩罚的行为,如果该行为或唆使与验光师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m)(2) 实施任何性虐待、不当行为或与患者发生关系的行为。实施任何性虐待、性不当行为或企图性不当行为,无论是否与患者发生,均应被视为与持证人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的犯罪。本款不适用于本章项下任何持证人与其配偶或处于同等家庭关系的人之间的性接触,如果该持证人向其配偶或处于同等家庭关系的人提供验光治疗。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m)(3) 因根据《刑法典》第1部分第9章第5.5章(第290条起)要求个人注册为性犯罪者的罪行被定罪。本款所指的定罪是指认罪或有罪判决,或不抗辩答辩后的定罪。本款所述的定罪应被视为与持证人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的犯罪。
(n)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n) 重复过度开具、提供或施用第4022条中规定的受控物质或危险药物的行为,或重复过度治疗的行为。
(o)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o) 重复过度使用诊断或治疗程序,或重复过度使用诊断或治疗设施的行为。
(p)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p) 在未对患者进行善意事先检查且无验光理由的情况下,开具、提供或施用第4022条中规定的受控物质或药物,或进行治疗。
(q)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q) 未能保持与向其患者提供服务相关的充分和准确的记录。
(r)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r) 从事、或声称能够从事、或提供从事任何超出本章授权执照范围的专业服务。
(s)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s) 未持有有效、未吊销、未过期的执照从事验光业务。
(t)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t) 直接或间接雇佣任何被吊销执照或无执照的验光师,从事任何需要验光执照的工作。
(u)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u) 允许他人将执照持有人的验光执照用于任何目的。
(v)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v) 怀有欺诈意图篡改委员会颁发的执照,或使用经欺诈性篡改的执照、许可证、证明或委员会颁发的任何注册。
(w)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w) 除有正当理由外,明知故犯地未能遵守委员会的感染控制指南以保护患者,从而冒着血源性传染病从验光师传给患者、从患者传给患者,或从患者传给验光师的风险。在执行本款时,委员会应考虑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11条制定的州公共卫生部的标准、法规和指南,以及根据1973年《加利福尼亚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劳工法典》第5部第1部分(自第6300条起))制定的用于预防医疗环境中艾滋病毒、乙型肝炎和其他血源性病原体传播的标准、指南和法规。如有必要,委员会可咨询加利福尼亚州医学委员会、加利福尼亚州足病医学委员会、注册护士委员会以及加利福尼亚州职业护理和精神病技师委员会,以鼓励在本款实施中保持适当的一致性。
(x)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x) 未能在收到请求和授权后的15天内,遵守提供患者临床记录的请求(该请求附有患者向委员会发布记录的书面授权),除非执照持有人因正当理由无法在此期限内提供文件。
(y)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110(y) 如果眼部检查表明存在任何需要内外科医生关注的病理的重大可能性,未能将患者转诊给适当的内外科医生。

Section § 31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任何根据本章获得许可的人,如果违反、试图违反、帮助他人违反或计划违反《莫斯科恩-诺克斯专业公司法案》或任何相关法规,都属于不专业行为。这包括任何与本章具体规定或相关规则相悖的行为。

根据本章获得许可的人员,若违反、企图违反、协助违反或密谋违反《莫斯科恩-诺克斯专业公司法案》(Part 4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3400) of Division 3 of Title 1 of the Corporations Code)、本条或根据上述规定通过的任何法规,均属职业不端行为并违反本章规定。

Section § 31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验光师不得向患者提供服务,如果患者是通过一家配药但未在加州验光委员会注册的公司或个人预约的。此外,验光师不得与此类未注册实体建立房东-租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