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认证要求
Section § 4935
本法律规定,任何没有有效执照就执业或声称能执业针灸的人,都犯有轻罪,即一种较轻的罪行。如果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购买、出售或获取执照,也构成轻罪,可能面临罚款和监禁。非医生、牙医或足病医生,但已在其他领域获得执照的人,除非他们是执业针灸师,否则不能进行针刺针灸或管理他人进行针刺针灸。任何没有有效执照却通过广告或职称声称自己是针灸师的人都违反了本法。但是,针灸课程的学生或参加为期一年高级课程的毕业生可以作为其培训的一部分进行执业。
Section § 4936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针灸师不得使用“医生”或“Dr.”的头衔,除非他们拥有特定执照,或在针灸或相关领域获得了博士学位。即使他们获得了这种授权,在使用该头衔时也必须说明其执照或学位的类型,否则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
Section § 4937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针灸师持执照可以做什么。他们可以从事针灸执业,并使用或推荐各种健康技术,例如亚洲按摩、穴位按压和呼吸练习。他们还可以使用热疗、冷疗、磁疗、营养建议、草药和膳食补充剂来帮助人们保持健康和康复。然而,这些做法也可以由没有针灸执照的人进行。法律明确定义了磁铁和天然产品是什么,并排除了在这些术语下使用某些合成和受控物质。此外,只要膳食补充剂不包含受控物质,就允许使用。
Section § 4938
要在加州获得针灸执业执照,您必须提出申请并年满18周岁。您需要提供完成针灸培训项目、委员会批准的辅导项目或美国境外同等学历的证明。此外,您必须通过委员会考试并在州批准的诊所完成临床实习。您不应有任何可能导致您失去资格的法律问题,并且必须支付执照费用。
Section § 4939
本法律解释了在美国境外完成教育的人员如何评估其资历以符合美国标准。申请人必须将其教育文件提交给委员会批准的评估服务机构,该机构随后进行评估并直接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决定该教育是否符合执照要求。如果不符合,委员会可以提供额外的培训或考试。委员会为这些评估服务机构制定规则,要求它们提供英文评估报告,加入认可的专业协会,定期接受重新评估,并包含其认证方法的详细报告。评估服务机构还必须具备识别虚假文件的能力,并提供其方法和评估员的详细资料。此外,还必须包含申请人的申诉程序。
Section § 4940
本节说明加州针灸师如何监督受训人员。委员会制定辅导项目和监督针灸师的标准。要监督受训人员,针灸师必须持有当前有效且无纪律问题的执照,向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交受训人员姓名和令委员会满意的培训计划。他们一次只能培训两名受训人员,并且必须至少有十年执业经验,其中五年在加州获得执照。监督者还必须具备适当培训受训人员的知识。1993年的修订不影响此前已获批准的监督者。
Section § 4941
Section § 4944
本节规定,委员会拥有权力审查和评估所有希望获得针灸执照的人。委员会根据特定规则决定他们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或获得执照。委员会还可以借助顾问的力量,审查申请批准的针灸学校,不过这部分规定已于2017年停止执行。日常事务可以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Section § 4945
这项法律要求针灸师每两年完成50小时的继续教育,才能更新他们的执照。其中最多只有五小时可以用于非临床主题。继续教育提供者必须获得委员会批准,并提供详细的课程信息,包括内容、考试标准和讲师资格。居住在州外或国外的针灸师仍需满足这些教育要求。如果针灸师未能达到规定学时,他们必须在下一个周期内补足,以保持执照有效。委员会可以监督课程和提供者,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