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1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的药房公司是什么。简单来说,它是一种提供药剂师服务并遵守特定规则的企业。这些公司必须确保其股东、高级职员、董事和药剂师遵守特定的专业标准,包括《莫斯科恩-诺克斯专业公司法》规定的标准。此外,对于药房公司而言,加利福尼亚州药学委员会是其监管机构。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50(a) 药房公司指获授权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司,依照《公司法》第 13401 条的定义,只要该公司及其股东、高级职员、董事以及提供专业服务的药剂师雇员遵守《莫斯科恩-诺克斯专业公司法》、本条以及现在或将来颁布或通过的与该公司及其事务运作有关的所有其他法规和规章。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150(b) 就药房公司而言,《莫斯科恩-诺克斯专业公司法》中提及的政府机构是加利福尼亚州药学委员会。

Section § 4151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参与经营或创办药房公司,那么大多数关键人员——例如股东、董事和高级职员——都需要持有专业执照,助理秘书和助理财务主管除外。

药房公司的每位股东、董事和高级职员,但助理秘书和助理财务主管除外,必须是《公司法》第 (13401) 条所定义的持证人。

Section § 4152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药店公司要给自己命名或以某个名称提供服务,其名称必须包含“药剂师”、“药房”或“药学”这些词,并且还要有表明其公司性质的标识。

Section § 41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拥有药房公司股份的人丧失资格(无法执业),那么从其专业服务中获得的任何收入都不能使他们或他们在公司中的股份受益。

药房公司因股东为不合格人员(依照《公司法》第13401条的定义)期间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收入,不得以任何方式归属于该股东或其在该药房公司中的股份的利益。

Section § 41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监管药房公司的董事会制定规则,以帮助它们实现目标。这些规则可以包括要求,如果药房股东丧失资格或去世,其股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售给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此外,药房公司必须购买保险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以应对客户因所提供的服务而提出的索赔。

Section § 41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申请药房许可证的个人或企业不必是药房公司。它确保获得此类许可证的要求不限于公司实体。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根据第4110条申请或持有药房许可证的申请人或持有人必须是药房公司。

Section § 41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药房公司必须遵守适用于个体执业药师的相同专业标准和法律规定。它们不能以任何根据适用法律或规定被视为职业不当行为的方式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