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670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自然疗法公司定义为一种特定类型的公司,获准提供与自然疗法医学相关的专业服务。为了合法运营,此类公司及其所涉及的自然疗法医生和组织结构,必须遵守《莫斯科恩-诺克斯专业公司法案》以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在此背景下,“委员会”作为自然疗法公司的监管政府机构。

Section § 3671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自然疗法公司必须遵守个体持照自然疗法医生所应遵守的规则和标准。这意味着它们应避免任何不专业的行为,并遵守所有法律法规。

Section § 367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加州一家自然疗法公司的部分所有者,并且您被取消了执业资格,那么您所提供的专业服务所赚取的任何收入将不会归您所有,也不会增加您在该公司股份的价值。

Section § 3673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参与经营一家自然疗法公司,例如作为董事、股东或高级职员,您需要持有《公司法典》规定的专业执照。但是,助理秘书和助理财务主管不受此要求限制。

Section § 3674

Explanation
加州的自然疗法公司在其名称中必须包含“自然疗法”或“自然疗法医生”字样。该名称还应表明其为公司。

Section § 3675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委员会制定并执行规则,以支持本条款的目标。这些规则可以包括要求自然疗法公司的章程确保,如果股东不合格或已去世,其股份必须出售给公司或其余股东。此外,自然疗法公司必须通过保险或其他形式提供担保,以处理患者因专业服务而提出的索赔。

委员会可以制定并执行规章,以实现本条的目的和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以下事项的规章: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75(a) 自然疗法公司的章程应包含一项规定,据此,由不合格人员(如《公司法典》第13401条所定义)或已故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本,应在规章可能规定的任何时间内出售给公司或公司的其余股东。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75(b) 自然疗法公司应通过保险或其他方式提供充分的担保,以应对患者因提供专业服务而对其提出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