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自然疗法医学委员会特此在消费者事务部内设立。
自然疗法医生法总则
Section § 3613
本节定义了加州自然疗法医学实践相关的关键术语。它明确了加州自然疗法医学委员会是管理机构,并概述了自然疗法助产和自然疗法医学所涵盖的内容。该法描述了自然疗法医生的角色以及自然疗法所包含的内容,重点在于自然和非侵入性护理。法律区分了自然疗法助理的角色和所需培训,他们协助持执照的自然疗法医生和公司,并规定了他们必须如何受到监督。它还定义了在此范围内的“药物”等术语,以及自然疗法实践中的监督和授权概念。
本章目的适用以下定义: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a) “委员会”指加州自然疗法医学委员会。任何法律或法规中提及自然疗法医学局或自然疗法医学委员会的,均应视为指加州自然疗法医学委员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b) “自然疗法助产”指自然疗法医生进行的自然分娩专业实践,包括管理正常妊娠、正常分娩和正常产后恢复期,以及正常的婴儿护理。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c) “自然疗法医学”指自然疗法医生为诊断、治疗和预防人类健康状况、损伤和疾病而实践的一种独特而全面的初级医疗保健系统。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d) “自然疗法医生”指根据本章规定持有有效执照的人。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e) “自然疗法”指一种非侵入性的健康实践系统,采用天然健康方式、物质和教育来促进健康。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f) “药物”指《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014条所定义的任何物质。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g) “自然疗法助理”指可能未持执照的人,其根据本章规定为持执照的自然疗法医生或自然疗法公司提供基本的行政、文书和技术支持服务,且年满18周岁,并已按照加州医学委员会根据第2069条为医疗助理制定的标准接受了至少最低时数的适当培训。培训机构或讲师应向自然疗法助理颁发证书,表明其已圆满完成所需培训。每位雇主或自然疗法助理应保留一份证书副本作为记录。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h) “自然疗法技术支持服务”指受过有限培训并在持执照的自然疗法医生监督下工作的自然疗法助理可以安全执行的简单常规医疗任务和程序。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i) “特定授权”指由监督自然疗法医生准备的、授权对患者执行特定程序的书面医嘱,该医嘱应放入患者的医疗记录中;或由监督自然疗法医生准备的、授权执行程序的常规医嘱。常规医嘱的记录应放入患者的医疗记录中。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613(j) “监督”指自然疗法医生在其执业范围内,对本节或第3640.2节授权的程序进行监督,且在执行这些程序期间,该医生必须亲自在治疗机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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