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50

Explanation

本法律章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验光和眼镜验配相关的术语。它解释了“调整”和“验配”等术语,这些操作涉及根据处方为顾客量身定制眼镜和隐形眼镜等光学器械。“委员会”指的是加利福尼亚州验光委员会,负责监督注册事宜。“配镜师”及类似术语描述了注册提供光学服务的个人和企业。法律对不同类型的光学配发师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处理眼镜镜片和隐形眼镜的配发师。法律还定义了“眼科器械”,并阐明了“处方”的含义。此外,它允许未注册的个人在监督下进行镜片的验配和调整。

就本章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a) “调整”和“调整操作”包括以下单独或与其他行为结合进行的操作:根据并附带执行第2541条规定的任何镜片、眼镜、隐形眼镜、平光隐形眼镜以及其他眼科器械的处方,以及处方,根据消费者面部情况调整或操作眼科器械以使其适合消费者。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b) “委员会”指加利福尼亚州验光委员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c) “配镜师”、“注册配镜师”和“注册人”指在委员会注册的以下任何个人: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c)(1) “眼镜镜片配发师”指根据第1.5条(自第2559.1条起)在委员会注册的个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c)(2) “隐形眼镜配发师”指根据第2条(自第2560条起)在委员会注册的个人。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c)(3) “非居民眼科镜片配发机构”指根据第2.5条(自第2564.70条起)在委员会注册,向公众提供、宣传和执行光学服务的实体。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c)(4) “注册配发眼科业务”指根据第2.7条(自第2564.90条起)在委员会注册,向公众提供、宣传和执行光学服务的实体。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d) “验配”和“验配操作”指在调整操作之前,单独或与其他行为结合进行的以下任何操作:根据并附带执行第2541条规定的任何镜片、眼镜、隐形眼镜、平光隐形眼镜以及其他眼科器械的处方,进行设计、测量以确定尺寸、形状或规格,以及更换处方光学辅助器具。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e) “眼科镜片”或“眼科器械”指任何处方镜片、眼镜、隐形眼镜、其他改变或影响人眼视力的眼科器械,或由内外科医生或验光师开具的任何处方平光隐形眼镜。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f) “处方”指持证内外科医生或持证验光师根据第2541.1条或第2541.2条开具的医嘱。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g) “未注册个人”指未根据本章在委员会注册的个人。未注册个人可以执行以下任何操作: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g)(1) 在根据第2559.1条正式注册的眼镜镜片配发师的直接责任和监督下,进行眼镜镜片的验配和调整。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0(g)(2) 在根据第2560条正式注册的隐形眼镜配发师的直接责任和监督下,进行隐形眼镜的验配和调整。

Section § 25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规则不适用于在提供眼科护理的场所,在医生或眼科医生指导下工作的人员。简单来说,如果你在专业人士的监督下协助进行验光或眼科诊疗,那么不同的法规将不会对你产生影响。

Section § 25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商业注册的申请流程。它要求申请人宣誓核实其申请,提供详细的联系信息以处理客户咨询,并在14天内向委员会报告任何变更。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供委员会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或证明。如果申请提交30天后仍未完成,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哪些材料。申请人提交补充信息后,委员会应在30天内通过挂号信、电子邮件或注册邮件告知是否需要更多文件。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2(a) 根据本章提出的每份申请,须经要求签署申请的人宣誓核实,并应指定申请人负责处理与申请注册的营业地址相关的客户咨询和投诉的员工的姓名、地址和直接业务电话号码。申请人应在14天内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报告此信息的任何变更。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2(b) 申请人应提供委员会可能要求的此类额外信息或证明,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包括与第1.5部(自第475条起)规定相关的信息和证明。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2(c) 如果自根据本章提交申请之日起第30天,申请及支持文件未实质性完整且格式不正确,委员会应立即通知任何申请人。该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应具体说明申请人需向委员会提供哪些文件或其他信息,并应通过挂号信、电子邮件或注册邮件发送给申请人。在申请人向委员会提交所要求的文件或信息后的30天内,如果委员会需要额外的文件或信息,委员会应通过挂号信、电子邮件或注册邮件通知申请人。

Section § 2552.2

Explanation

如果配镜师收到要求纠正违规行为的传票,他们需要将此传票张贴在营业地点,并一直张贴到问题解决为止。他们还需要在自己的网站上展示此信息。此外,他们必须在收到传票后的10天内,通知所有与他们有合同关系的验光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2.2(a) 依照《加州法规》第16篇第1399.275和1399.277节规定,针对整改令发出的传票,应张贴在配镜师营业场所的正面。该传票应保持张贴,直至违规行为得到纠正。配镜师还必须在其维护的、提供其服务信息的任何互联网网站上显著张贴并提供该通知。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2.2(b) 依照《加州法规》第16篇第1399.275和1399.277节规定,已收到整改令传票的配镜师,应在收到整改令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通知所有与其签订租赁或其他合同的验光师。

Section § 25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注册证书必须始终在您注册的营业地点的显著位置展示。您不能将证书转让给其他地点,但如果企业搬迁,您可以向委员会申请更新地址。

Section § 25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注册配镜师在某些地点,例如医疗机构、营业地点和经认证的营业场所,配装和调整眼镜镜片和镜架,或测量面部尺寸。但是,他们不能在这些地点为隐形眼镜提供这些服务。此外,如果他们在医疗机构或营业地点提供服务,他们必须向患者提供关于其业务的书面信息,包括投诉联系方式。配镜师还被要求在经认证的营业地点工作一定比例的时间。“营业地点”指的是雇用超过25人的地方,不包括医疗机构和经认证的营业场所。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a) 注册配镜师可在以下任何地点配装和调整眼镜镜片和镜架,或测量面部尺寸: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a)(1) 为该机构的住院人员或该机构的员工,在《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条所定义的医疗机构。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a)(2) 为在该地点经营业务的人员的员工或独立承包商,在 (f) 款所定义的营业地点。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a)(3) 根据第2564.93条的任何经认证的营业地点。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b) 在医疗机构或营业地点配装和调整眼镜镜片的注册配镜师,应向患者提供书面信息,披露注册人的常规营业地址、注册证书编号、电话号码,以及被许可人指定接收投诉和咨询的人员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如第2554条所规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允许注册配镜师或注册隐形眼镜配镜师在医疗机构或在 (e) 款所定义的营业地点配装或调整隐形眼镜。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d) 注册眼镜镜片配镜师可以在医疗机构或在 (e) 款所定义的营业地点配装和调整眼镜镜片,但前提是该配镜师每周至少40%的常规工作时间亲自在根据第2564.93条的经认证的营业地点。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e) “营业地点”指任何企业在任何单一营业地址雇用超过25人的地点,但不包括《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条所定义的医疗机构,或第2564.93条所规定的经认证的营业地点。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5(f) 本节不影响第2559.1条和第2560条中规定的有关配装和调整的要求。

Section § 255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医生或外科医生在配镜业务中拥有任何所有权权益,该业务的注册申请将被拒绝。同样,如果配镜师配发了与该配镜师有所有权权益的医生开具的处方,其证书可能会被暂停、撤销或不予续期。“所有权权益”包括在该业务中的任何形式的所有权或利润分享,但某些公开交易的股票除外。此规定仅适用于持证配镜师,不影响助理验配处方镜片。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6(a) 委员会应拒绝本章项下的任何注册申请,如果任何被许可为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的人(申请人拟根据第2564.90条为其配药)在申请人中或与申请人有任何所有权权益,或已指定或安排任何其他人拥有任何所有权权益。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6(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6(b)(1) 委员会可根据第2555条,暂停、撤销或拒绝续签本章项下任何个人或公司的证书,如果该个人或公司在本条生效日期之后,在持有根据本章颁发的证书期间,配发或已配发任何由根据第5章(自第2000条起)获得许可的人开具的处方,而该开具处方的人在该个人或公司中或与该个人或公司有任何所有权权益,或已指定或安排任何其他人拥有任何所有权权益。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6(b)(2) 此类处罚应是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或处罚的补充,而非排斥。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6(b)(3) 就本条而言,“所有权权益”指在根据本章申请注册或已注册的任何个人或公司中或与该个人或公司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指定、安排或持有的任何成员资格、共同所有权、股权、法定或受益权益、任何其他所有权权益或利润分享安排,但通过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有权除外。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3.6(c) 本条仅适用于根据第5.5章(自第2550条起)要求注册的配镜师,不应解释为修改第2557条,也不影响助理根据第2544条进行的处方镜片验配。

Section § 2553.7

Explanation
根据第 (2553.7) 条,如果注册在第二年对应月份的月底前未续期,则会到期。你可以在注册到期后的三年内,通过提交董事会指定的表格并支付所有应缴的续期费、重新激活费和滞纳金来续期或重新激活注册。如果三年内未续期,注册将被取消,且无法再续期。

Section § 2554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看眼科医生,他们必须清楚地展示关于您获取眼科处方权利的信息。您应该在眼科检查后立即获得框架眼镜处方。对于隐形眼镜,您将在检查或验配过程完成后获得处方。您可以将这些处方带到任何验光师或注册配镜师那里配镜。加州验光委员会负责监督这些专业人员并处理任何投诉。如果您有问题,可以通过提供的详细信息(例如他们的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联系他们。

每个注册人应在其每个注册地点显著且突出地展示以下消费者信息:
“眼科医生必须向患者提供其眼科镜片处方副本,具体如下:
框架眼镜处方:检查完成后发放。
隐形眼镜处方:检查完成后或验配过程完成后发放。
患者可将处方带到任何眼科医生或注册配镜师处配镜。
加州验光委员会负责监管验光师和注册配镜师。加州验光委员会接收并调查所有涉及验光执业和注册配镜师的消费者投诉。涉及加州执业验光师或注册配镜师的投诉应提交至:
加州验光委员会
消费者事务部
2450 Del Paso Road, Suite 105
Sacramento, CA 95834
电话:1-866-585-2666 或 (916) 575-7170
电子邮件:optometry@dca.ca.gov
互联网网站: www.optometry.ca.gov”

Section § 255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证书持有人违反特定规定,或表现出不称职或疏忽,董事会可以采取行动,例如暂停或吊销证书,或对其处以缓刑。这既适用于证书持有人本人,也适用于其雇员。这些行动的程序将遵循特定的政府规定。

根据本章颁发的证书,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暂停、吊销或处以缓刑条款和条件,原因包括违反或试图违反本章、第5.4章(自第2540条起)或根据本章或第5.4章(自第2540条起)通过的任何法规,或第651、654或655条,或因注册人或注册人的雇员不称职、重大过失或重复实施类似疏忽行为。相关程序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5章(自第11500条起)进行,董事会应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255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暂停或吊销配镜师的执业证书,如果证书持有人或有经济利益的人员被判犯有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罪行。认罪答辩或有罪判决均视为定罪,即使之后撤回认罪或撤销记录。这些行动可以在上诉程序结束后或缓刑令发布后采取。相关程序遵循特定的政府规定,赋予委员会特定的权力。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1(a) 经委员会酌情决定,如果个人证书持有人或将从事配镜业务的任何拥有所有权权益的人员,已被判犯有与配镜师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密切相关的罪行,则根据本章颁发的证书可被暂停或吊销。定罪记录或其经认证的副本应作为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1(b) 针对与配镜师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密切相关的指控所作出的认罪答辩或有罪判决,或不抗辩答辩后的定罪,在本条的含义内均视为定罪。当上诉期限已过,或定罪判决在上诉中得到确认,或作出缓刑令暂停执行判决时,委员会可以命令暂停或吊销证书,或拒绝颁发证书,无论根据《刑法典》第1203.4条的规定,后续命令允许该人撤回其认罪答辩并提出无罪答辩,或撤销有罪判决,或驳回指控、信息或起诉书。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1(c) 本节规定的程序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进行,委员会应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2555.5

Explanation

本法律列出了委员会可以对配镜师采取行动的各种原因,包括拒绝、暂停或吊销其注册。它明确了哪些行为属于不专业行为,例如违反法律、严重失职、重复犯错、不称职、实施欺诈或虚假陈述、在其他地方有纪律问题、通过不诚实手段获取执照、提供虚假陈述、被判犯有重罪、滥用药物或酒精、与患者发生性不当行为、未能保持良好记录、超出执业范围工作、在没有有效执照的情况下执业、雇佣未注册人员,或滥用其注册。

委员会可对被指控有不专业行为的任何注册人采取行动,如果申请人有不专业行为,委员会可拒绝其注册申请。除本条其他规定外,不专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情形: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a) 违反、企图违反、共谋违反、或直接或间接协助或教唆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或委员会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规章制度。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b) 重大过失。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c) 重复的过失行为。构成重复,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过失行为或不作为。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d) 不称职。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e) 实施欺诈、虚假陈述,或任何涉及不诚实或腐败的行为,且该行为与注册配镜师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f) 任何本应导致注册被拒绝的行为或举止。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g) 使用违反第651条或第17500条规定的与配镜业务相关的广告。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h) 被美国其他州或属地、任何其他政府机构或加利福尼亚州其他医疗保健专业执照委员会拒绝执业许可、吊销、暂停、限制或采取任何其他纪律处分。经认证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副本应作为该行动的确凿证据。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i) 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或错误获取注册人的注册。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j) 在申请执照时作出或提供任何虚假陈述或信息。
(k)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k) 被判犯有重罪或任何与注册配镜师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实质相关的罪行,在此情况下,定罪记录应作为确凿证据。
(l)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l) 自行服用任何受管制物质,或使用第4022条规定的任何危险药物,或使用酒精饮料达到或以某种方式对根据本章申请执照或持有注册的人员、或对任何其他人、或对公众造成危险或伤害,或其使用程度损害了申请或持有执照的人员安全地向公众开展执照授权业务的能力,或被判犯有涉及使用、消费或自行服用本款所述任何物质或其组合的轻罪或重罪。
(m)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m)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m)(1) 实施或教唆可作为性相关犯罪惩罚的行为,如果该行为或教唆与配镜师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m)(2) 对患者实施任何性虐待、不当行为或性关系。实施任何性虐待、性不当行为或企图性不当行为,无论是否针对患者,均应被视为与注册人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的犯罪。本款不适用于本章项下任何持证人与其配偶或处于同等家庭关系的人之间的性接触,如果该注册人向其配偶或处于同等家庭关系的人提供验光治疗。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m)(3) 被判犯有根据《刑法典》第1部分第9章第5.5章(自第290条起)要求个人登记为性犯罪者的罪行。本款所指的定罪是指认罪或有罪判决,或不抗辩答辩后的定罪。本款所述的定罪应被视为与注册人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的犯罪。
(n)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n) 未能保持与向患者提供服务相关的充分准确的记录。
(o)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o) 从事、声称能够从事或提供任何超出本章授权执照范围的专业服务。
(p)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p) 在没有有效、未被吊销、未过期注册的情况下从事本章定义的职能。
(q)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q) 直接或间接雇佣任何被暂停执业或未注册的个人从事需要配镜师注册的任何工作。
(r)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r) 允许他人将注册用于任何目的。
(s)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s) 意图欺诈而篡改委员会颁发的注册,或使用欺诈性篡改的执照、许可证、证书或委员会颁发的任何注册。
(t)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t) 除有正当理由外,明知而未能遵守委员会的感染控制指南以保护患者,从而导致血源性传染病从验光师传给患者、从患者传给患者或从患者传给验光师的风险。在执行本款时,委员会应考虑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50.11条制定的州公共卫生部的标准、法规和指南,以及根据1973年《加州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劳动法典》第5部(第6300条起)第1部分)制定的标准、指南和法规,以预防医疗机构中艾滋病毒、乙型肝炎和其他血源性病原体的传播。
(u)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5.5(u) 未凭当前处方配发眼科镜片。

Section § 25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加州的注册配镜师不得广告或提供验光师或医生的服务,不得直接雇用他们进行眼部检查或治疗,也不得在没有有效处方的情况下更改镜片。此外,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委员会可以发出罚款或传票。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语境中,“提供”不包括将空间出租给验光师或医生。

Section § 2556.1

Explanation

如果验光师和配镜师在同一地点工作,他们必须向加州验光师委员会报告他们的业务关系。该委员会可以检查他们的工作场所,以确保他们遵守特定规定,包括检查配镜师、验光师或健康计划之间的租赁协议。忽视检查或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委员会还可以与受管理医疗保健部共享检查结果。

所有在同一地点执业的执业验光师和注册配镜师,应按照加州验光师委员会的规定,向其报告业务关系。加州验光师委员会有权检查注册配镜师的业务与验光师的执业在同一地点的任何场所,以确定是否符合第655条规定。检查可包括审查注册配镜师与验光师之间,或验光师与健康计划之间的任何书面租赁协议。未能遵守检查或委员会的任何信息要求,可能使该方受到纪律处分。委员会应将其检查结果副本(如适用)提供给受管理医疗保健部。

Section § 2556.2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自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为配镜师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使其免受因过去违规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诉讼,但未经处方制作或更改镜片的情况除外。该规定实施后,配镜师可以与已在营业的验光师合作,但新成立的业务不允许建立此类合作关系。雇佣验光师的注册配镜师必须在2019年前逐步取消这些职位。对于违规行为,加州验光委员会可以处以最高5万美元的罚款,并会考虑违规的严重性、过往记录等因素。如果配镜师对罚款有异议,需在30天内申请听证会。收取的罚款用于支持执法活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自本条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在本条生效之日前根据本章作为注册配镜师运营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商号,或此类实体的雇员,不得因从事本法案生效之日前第2556条或第655条所禁止的行为而受到任何诉讼,但注册人若未经合法授权开具处方或订单的人的处方或订单而复制或更改镜片,仍应受到纪律处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b)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暗示或表明根据本章注册的人员违反或遵守了法律。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c) 本条不适用于自本条生效之日或之后开始注册或运营的、第2556条所禁止的任何商业关系。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d) 自本条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月1日止,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作为注册配镜师运营的个人、公司或商号,与在本条生效之日前根据第7章(自第3000条起)获得执业许可的验光师,在本条生效之日前已在加州医学委员会注册的地点建立商业关系。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e) 本条不适用于2015年9月1日之前待决的任何行政诉讼、待决的诉讼、纪律处分事由或产生的诉讼事由。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f) 任何拥有雇佣验光师的健康计划的注册配镜师或眼镜公司,受本条约束,应遵守以下里程碑: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f)(1) 截至2017年1月1日,其15%的营业地点不得再雇佣验光师。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f)(2) 截至2017年8月1日,其45%的营业地点不得再雇佣验光师。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f)(3) 截至2019年1月1日,其100%的营业地点不得再雇佣验光师。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g) 任何拥有雇佣验光师的健康计划的注册配镜师或眼镜公司,应在每个里程碑的30天内,书面报告加州验光委员会是否已达到分节(f)中的每个里程碑。加州验光委员会应在收到这些报告后尽快将其提供给主任和立法机关。提交给立法机关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
(h)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并且除了加州验光委员会可采取的任何行动之外,加州验光委员会可对违反本条规定的眼镜公司、验光师或注册配镜师发出包含停止违规令、支付行政罚款令或两者兼有的传票。行政罚款不得超过五万美元($50,000)。在评估罚款金额时,委员会应充分考虑以下所有因素: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A) 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B) 被传唤人或实体的诚信。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C) 相同或类似性质的先前违规历史。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D) 违规行为是否故意为之的证据。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E) 被传唤人或实体配合委员会调查的程度。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F) 被传唤人或实体减轻或试图减轻因违规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害或伤害的程度。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1)(G) 司法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因素。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2) 根据传票发出的传票或罚款评估应告知被传唤人或实体,如果希望举行听证会以对违规认定提出异议,则应在传票或评估发出之日起30天内书面通知委员会请求举行听证会。如果未根据本条请求举行听证会,支付任何罚款不应构成对所指控违规行为的承认。听证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分部第1部第5章(自第11500条起)举行。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3) 委员会应制定法规,以实施本条授权的传票、行政罚款和停止违规令的发布系统。该法规应包括以下两项规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556.2(h)(3)(A) 发出不带行政罚款的传票。

Section § 2556.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假装是持证配镜师,或使用任何暗示他们已获得认证的头衔,但实际上并未持有有效证书,他们就犯了轻罪。这意味着虚假声称自己是注册配镜师是违法的。

Section § 255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持有执照的验光师和医生不受本章限制,但那些只负责配药的人除外。本章还允许销售非处方物品,例如护目镜、太阳镜和即戴眼镜,只要它们不改变视力。

Section § 255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暂停或吊销眼镜或隐形眼镜配发师的证书,如果他们违反任何规定、表现出不称职、存在重大过失或重复进行类似的过失行为。此外,如果证书持有人被判犯有重罪,证书也可能被吊销。这些行动的程序将遵循政府法典另一部分中规定的具体程序,并且委员会将拥有执行这些行动所需的所有权力。

颁发给注册眼镜或隐形眼镜配发师的证书,经委员会酌情决定,可因违反或试图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章通过的任何法规,或因证书持有人的不称职、重大过失或重复的类似过失行为而被暂停或吊销。如果个人证书持有人被判犯有第 2555.1 条规定的重罪,证书也可被暂停或吊销。
根据本条进行的任何程序应按照《政府法典》第 2 编第 3 部分第 1 章第 5 章(从第 11500 条开始)的规定进行,且委员会应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255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本章的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轻罪指控。这意味着他们可能需要在县监狱里待10天到一年,支付200美元到1,000美元的罚款,或者两者兼施。此外,还有一个委员会可以根据《行政程序法》的规定,制定、修改或废除为执行本章而合理必要的规则。

Section § 2558.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注册配镜师不得配发眼镜或隐形眼镜,除非处方符合另一法律(第2541.1条)中概述的规定。他们也不得在处方有效期过后提供眼镜,除非该条款中的某些条件明确允许。违反这些规定不被视为轻罪,但会被视为不专业行为。配镜师可以通过证明有效期设置不正确来为自己辩护。本法律不允许配镜师配发过期处方,也不允许他们决定有效期是否适当。

注册配镜师不得配发眼镜片或隐形眼镜处方,除非该处方符合第2541.1条的规定。注册配镜师不得在处方有效期过后配发眼镜片处方,除非根据第2541.1条 (e) 款获得授权。违反本条规定的人员不应根据第2558条被判犯有轻罪。违反本条规定应被委员会视为不专业行为。注册配镜师可以通过证明处方有效期未按照第2541.1条的规定确定来为此程序进行辩护。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解释为授权注册配镜师在有效期过后配发处方或对有效期是否适当做出任何判断。

Section § 2558.2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注册配镜师,并且故意无视您需要遵守的规定,您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这是一种刑事犯罪。

Section § 2559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正在做或即将做违反本章或相关章节某些规定的事情,法院可以介入并命令他们停止。该命令可由委员会、总检察长或行为发生地或即将发生地的县地方检察官提出申请。此过程的法律步骤遵循另一套法律规则中概述的特定程序。

任何人在从事或即将从事任何构成或将构成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或第5.4章(自第2540条起)的行为或做法时,行为或做法发生地或即将发生地的县高等法院,可应委员会、总检察长或该县地方检察官的申请,发布禁令或其他适当命令,制止此类行为。
本条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受《民事诉讼法典》第二编第七章第3章(自第525条起)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