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6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一种特殊教职许可,允许持有人仅在特定的学术环境中行医,例如医学院或其附属机构。它明确指出,许可持有人不得在这些环境之外行医,并详细说明了“学术医疗中心”的定义标准。法律还规定,在这些职位上工作的时间不计入获得医生执照所需的培训或考试要求。此外,未经委员会书面批准,许可持有人不得被任命为科室主任等高级行政职务。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1) 特殊教职许可授权持有人仅限于在医学院本身、医学院的任何附属机构,或学术医疗中心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内行医,且许可持有人在其中作为医学院或学术医疗中心教育项目的一部分提供教学,并且医学院或学术医疗中心已对此承担直接责任。除上述规定外,特殊教职许可持有人不得从事医疗执业。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 就本节而言,“学术医疗中心”一词定义为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A) 经加利福尼亚州许可的机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B) 该机构持续对教职人员进行内部和外部同行评审,以授予学术任命。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C) 该机构进行临床和基础研究,以促进患者护理。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D) 该机构每年从1月1日开始,培训至少250名在研究生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认可的住院医师项目中的住院医师。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E) 该机构每年有超过100名研究型学生或博士后研究员。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F) 该机构有从事研究的外国医学毕业生。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G) 该机构提供临床观察员经验。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a)(2)(H) 该机构经西部院校协会和研究生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认证。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b) 在特殊教职许可下担任教职的时间不计入执业许可所需的毕业后培训,也不使许可持有人有资格豁免执业许可所需的任何笔试。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c) 未经委员会明确书面授权,医学院或学术医疗中心不得任命特殊教职许可持有人担任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

Section § 2168.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杰出医学专业人员申请特殊教职许可的资格和申请流程。要符合资格,个人必须被认定为学术卓越,持有其他司法管辖区颁发的有效行医执照,并且不受特定条款的限制。申请人必须支付费用,某些之前的职位可能会影响资格,除非委员会豁免。一个审查委员会将评估申请。委员会每年最多可以批准学术医疗中心提交的五份申请。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 任何符合以下所有资格要求的人均可申请特殊教职许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1) 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就本条而言,“卓越学术成就”指申请人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1)(A) 该人员在第2168条所定义的学术医疗中心或经委员会批准的加州医学院,担任或已被提供终身教职轨道的全职正教授职位或同等职位。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1)(B) 该人员在医学或外科的特定领域表现卓越,并已被医学院院长或学术医疗中心院长或首席医疗官提供全职正教授或副教授级别的学术任命,且该职位存在巨大需求。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2) 持有由其他州、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颁发的当前有效的行医执照。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3) 不受第480条或本章任何规定的拒绝。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4) 支付申请和首次执业医师和外科医生执照所规定的费用。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a)(5) 在申请日期之前的两年或更长时间内未曾担任第2113条规定的职位。委员会可酌情豁免此要求。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b) 委员会应酌情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 (a) 款第 (1) 项的要求。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c)(1) 委员会应设立一个审查委员会,由两名部门成员组成,其中一名应为执业医师和外科医生,一名应为公众成员,以及来自各医学院的一名代表,和一名根据第 (3) 项选出的代表加州学术医疗中心的个人。委员会应审查并向委员会提出关于根据本条申请的申请人的建议,包括医学院或学术医疗中心提议任命为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或非终身教职教员的申请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c)(2) 提供申请人学术任命的医学院或学术医疗中心的代表不得参与对该申请人向委员会提出的建议的任何投票。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c)(3) 各学术医疗中心应通过协商一致,选出一名个人代表学术医疗中心参与审查委员会。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d) 委员会在任何日历年内,不得批准学术医疗中心根据本条提交的超过五份申请。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1(e) 在本条中,“学术医疗中心”的含义与第2168条 (a) 款所定义的相同。

Section § 2168.2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获得教授医学的特殊教职许可,你需要填写委员会提供的申请表。此表格要求提供具体信息,例如你将工作的医学院院长或首席医疗官出具的声明,详细说明你的资格和职责。它还必须列出你将进行教学的地点,并说明你医疗活动的合理性。此外,你必须接受司法部的背景调查,以查明你是否有任何可能阻止你获得许可的犯罪记录。

特殊教职许可的申请应使用委员会规定的表格提交,并应包含委员会可能规定用于确定申请人获得许可资格的任何信息。此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2(a) 申请人将受雇的医学院院长或学术医疗中心院长或首席医疗官出具的声明,说明申请人的资格,并证明该院长或首席医疗官认定申请人符合Section 2168.1 (a) (1) 款要求的合理性。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2(b) 医学院院长或学术医疗中心院长或首席医疗官出具的声明,列出申请人将作为医学院或学术医疗中心教育项目一部分提供教学的每个附属机构,并证明院长或首席医疗官所列出的每个机构中任何临床活动的合理性。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2(c) 委员会应向司法部提交所有特殊教职许可申请人(如Section 2168所定义)的指纹图像和司法部要求的相关信息,以根据Section 2042确定申请人是否在本州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包括外国)有刑事定罪记录。司法部应根据Penal Code Section 11105 (p) 款提供州和联邦层面的回复,供委员会确定申请人是否根据Division 1.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475) 的规定面临执照被拒的情况。

Section § 2168.3

Explanation

如果持有特殊教职许可的人违反了通常会导致医生执照被吊销的规定,他们的许可也可能被吊销。持有此类许可的人必须遵守适用于执业医生的所有相同规定。

特殊教职许可可因任何构成拒绝、暂停或吊销医师和外科医生执业证书理由的违规行为,或因违反本条任何规定而被拒绝、暂停或吊销。特殊教职许可的持有人须遵守本章适用于医师和外科医生执业证书持有人的所有规定。

Section § 2168.4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特别教职许可,它的有效期只有两年,除非你续期,否则将在第二年年底失效。要续期,你必须证明你仍然符合特定的资格标准,并满足医学教育要求。首次续期后,你可以选择兼职而非全职工作,但你的职位仍需符合特定标准。你的许可续期遵循与医生执照续期相同的规定,包括支付相同的费用,这些费用将用于资助加州医学委员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4(a) 特别教职许可,如未续期,则自签发之日起两年期中的第二年,在该许可签发月份的最后一天午夜期满失效。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4(b) 持有特别教职许可的人员在执照续期时,应证明其继续符合第2168.1条规定的资格标准。在特别教职许可首次续期后,持证人将不再被要求担任全职教职职位,而是可以兼职受雇于符合第2168.1条(a)款(1)项规定的其他职位。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4(c) 持有特别教职许可的人员在执照续期时,应证明其符合第10条(自第2190条起)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4(d) 除上述要求外,特别教职许可应按照第19条(自第2420条起)的规定,以与医师和外科医生执业证书相同的方式续期。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68.4(e) 适用于医师和外科医生执业证书的费用也应适用于特别教职许可,并应缴入州财政库,记入加州医学委员会应急基金。

Section § 2168.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2021年1月1日之前获得了从事医疗执业的特殊教职执业许可证,并且您正在学术医疗中心工作,那么您的许可证将自动被视为与该中心相关联,就像该中心赞助了您的原始申请一样。

Section § 2169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特殊教职执照,你需要完成持续的医学教育,具体细节从第2190节开始规定。

持有特殊教职执照的人员,必须符合第10条(从第2190节开始)中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