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a) 本条文应被称为并可引述为《2003年医师文化和语言能力法案》。兹设立医师文化和语言能力计划,该计划应由加州医学协会的地方医学会运营,并应由执照管理部门监督。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b) 本计划应为所有有意愿医师的自愿计划。作为主要目标,本计划应包含旨在教授医师以下内容的教育课程: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b)(1) 达到熟练程度的外语,该熟练程度应初步提高他们与非英语患者沟通的能力。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b)(2) 达到熟练程度的外语,该熟练程度应最终使他们能够与非英语患者直接沟通。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b)(3) 可能影响患者医疗实践的文化信仰和习俗,并允许医师将此知识纳入对非加州主流文化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中。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c) 本计划应通过地方医学会运作,并应旨在解决地方医学会感兴趣的少数民族语言群体的问题。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d) 在处理墨西哥移民社区的西班牙语和文化习俗时,文化和语言培训计划应直接采纳墨西哥服务相同移民人口的医师团体的意见。类似的方法可用于本计划教授的任何语言和文化,或可咨询适当的民族医学会以开发这些计划。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e) 培训计划应基于已服务目标人群的提供者的既有知识进行制定和开发,并应与加州医学协会、执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设在加州的民族医学会合作制定。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f) 计划应包含标准,以确定成功完成课程独立部分的参与者的能力水平。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g) 计划应寻求继续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的认证。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h) 执照管理部门应召集一个工作组,包括但不限于受影响患者群体的代表、参与计划实施的医学会以及社区诊所,以履行以下职能: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h)(1) 评估本条文宗旨实现方面的进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h)(2) 确定可增强本条文宗旨实现的方式。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h)(3) 评估实施该计划的实体所制定标准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h)(4) 确定并建议成功完成指定计划的参与者应获得的学分。在此确定中应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包括:符合继续医学教育要求,以及根据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健康家庭计划(Healthy Families Program)和健康维护组织合同获得更高报销费率的资格。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i) 资金应由选择参加这些教育课程的医师所支付的费用提供,以及地方医学会为此目的可能获得的任何其他资金。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198(j) 地方医学会应制定并分发针对少数民族语言患者的调查问卷,以衡量他们对参加本节规定的文化和语言能力教育课程的医师的满意度。地方医学会还应制定一份针对医师的评估调查问卷,以评估文化和语言能力教育或培训计划的质量。此信息应与执照管理部门设立的工作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