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设立了一个由九名成员组成的医师助理委员会。该法律仅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有效,此后将被废止。一旦废止,该委员会将接受相关立法委员会的审查。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04(a) 设立医师助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九名成员组成。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04(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04(b)(1) 本节仅持续有效至2026年1月1日,并自该日起废止。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04(b)(2)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节的废止将使该委员会须接受立法机关适当政策委员会的审查。

Section § 350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医师助理委员会在做出关于执照、法规或纪律的决定时,保护公众应始终放在首位。如果保护公众与其他目标之间发生冲突,确保公众安全是最重要的。

在医师助理委员会行使其执照颁发、监管和纪律职能时,保护公众应是最高优先事项。无论何时,当保护公众与旨在促进的其他利益不一致时,保护公众应是至高无上的。

Section § 3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及其成员的任命方法。委员会最初由四名医师助理、一名来自加利福尼亚州医学委员会的内外科医师以及四名公众成员组成。最终,委员会将变为五名医师助理和一名内外科医师。每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四年,且任何人都不能连续任职超过两届。如果职位提前出现空缺,将任命新成员填补剩余任期。州长负责任命执业成员和部分公众成员,而其他公众成员则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任命。

Section § 3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的每位成员都有权获得每日报酬,并报销其费用,具体细节在第103条中有所说明。

Section § 350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有权任命委员会成员的人,也有权将他们从该委员会中免职,但需遵循另一部法律第106条中规定的规则。

Section § 3508

Explanation

这项规定允许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任何对会议信息感兴趣的个人或团体,都必须至少提前两周收到通知。如果董事会一年开会超过六次,就必须获得主管的批准,但只要会议是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主管就会批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08(a) 董事会可根据其认为的需要不时召开会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08(b) 董事会每次会议的通知应至少提前两周发送给那些表示有兴趣接收通知的个人和组织。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08(c) 董事会每年开会超过六次,应获得主管的许可。主管应批准董事会履行其法律职责所必需的会议。

Section § 3509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负责医师助理事务的委员会的职责。他们必须为培训医师助理的教育项目制定标准并颁发执照。此外,委员会还负责确保希望成为医师助理的人在获得执照前参加考试。

Section § 3509.5

Explanation
每年,董事会必须从其成员中选出一人担任主席,另一人担任副主席。

Section § 3510

Explanation

本节授权委员会制定或修改规则,以有效执行本章的规定。但是,任何规则或修改都必须与本章的规定保持一致,并且其程序必须遵循法律中另一部分所概述的特定政府程序。

委员会可以制定、修改和废止为使其能够执行本章规定所必需的规章。所有规章均应符合本章的规定,且不得与本章规定相抵触。此类规章的制定、修改或废止应符合《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

Section § 3511

Explanation
开展业务需要有五名董事会成员在场,并且会议上多数人的投票才能通过任何决定。董事会中担任非投票职务的医生或外科医生,不计入会议开始所需的法定人数。

Section § 351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负责监督医师助理的委员会可以雇用工作人员和一名执行官来管理其职责,资金来源于医师助理基金。委员会可以使用这笔资金并接受捐款以协助其工作。本法律仅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有效,此后将不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