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2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加州从事兽医执业,你必须持有当前有效的执照。没有执照,执业就是非法的。

Section § 4825.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兽医学中的重要术语。“客户”是指声称拥有正在接受治疗的动物的人。“诊断”是确定动物健康状况的过程。“动物”包括所有非人类动物,如鸟类和鱼类。“食用动物”是指为生产牛奶或肉类等食物而饲养的动物,例如牛和家禽。“牲畜”是指为营利而饲养的动物,但不包括猫狗等宠物。“同步”涉及远距离的实时互动,“远程医疗”则是指利用电子通信为动物提供兽医护理,包括视频、音频和数据传输。

适用于兽医学的本章的解释应遵循这些定义。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5.1(a) “客户”是指在提供服务时向兽医声明其为动物患者所有者或共同所有者的个人或多个个人。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5.1(b) “诊断”是指通过检查识别或确定动物患者健康状况的行为或过程,以及从该检查得出的意见。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5.1(c) “动物”是指除人类以外的任何动物界成员,包括家禽、鱼类和爬行动物,无论是野生的还是家养的,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5.1(d) “食用动物”是指为生产供人类食用的可食用产品而饲养的任何动物。可食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牛奶、肉类和蛋类。食用动物包括但不限于牛(肉牛或奶牛)、猪、羊、家禽、鱼类和两栖动物物种。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5.1(e) “牲畜”包括为营利而饲养、保存或使用的所有动物、家禽、水生和两栖动物物种。它不包括通常作为宠物饲养的物种,例如狗、猫和宠物鸟,或伴侣动物,包括马科动物。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5.1(f) “同步”是指客户和动物患者与在本州获得许可并在异地执业的兽医之间的实时互动。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5.1(g) “远程医疗”是指通过电子通信技术提供兽医服务的方式,以促进动物患者的诊断、咨询、护理管理或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同步视频和音频通信;同步双向音频通信;以及图像、诊断结果、数据和医疗信息的电子传输。

Section § 482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加州哪些活动被视为从事兽医执业。这包括自称是兽医、诊断或开具动物处方、在无监督下施用治疗、对动物进行手术或牙科治疗、诊断牲畜的生殖状况以及采集动物血液出售。未经许可使用暗示兽医工作的头衔或词语也在此范围内。

当一个人从事以下任何一项活动时,即视为从事兽医、外科和牙科执业及其各项分支: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a) 自称从事兽医、兽医外科或兽医牙科的任何分支执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b) 为预防、治愈或缓解动物的创伤、骨折、身体损伤或疾病,诊断或开具任何性质的药物、药品、器械、敷料或治疗处方。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c) 为预防、治愈或缓解动物的创伤、骨折、身体损伤或疾病,对动物施用任何性质的药物、药品、器械、敷料或治疗,但以下情况除外:该药品、器械、敷料或治疗由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兽医助理在持证兽医的指导和直接监督下施用,并符合第2.5条(自第4836节起)的规定;或该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受控物质药物)由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兽医助理根据第4836.1节施用。但是,除持证兽医外,任何人都不得实施麻醉,除非获得委员会法规的授权。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d) 对动物实施外科手术或牙科手术。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e) 对牲畜或马科动物实施任何手动操作,以诊断妊娠、不育或不孕。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f) 从动物身上采集血液,以将该血液及血液成分产品转让或出售给注册场所的持证兽医,但以下情况除外:血液由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兽医助理在持证兽医的指导和直接监督下采集,并符合第2.5条(自第4836节起)的规定;或血液由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兽医助理根据第4836.5节采集。就本节而言,“血液及血液成分产品”具有第4920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g) 在相关场合或此类情况下使用任何词语、字母或头衔,以使人相信使用它们的人正在从事兽医、兽医外科或兽医牙科执业。此类使用应作为自称从事兽医、兽医外科或兽医牙科执业意图的初步证据。

Section § 482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兽医在事故现场为生病或受伤的动物提供紧急护理——无论是他们主动提供,还是应动物主人或其他人请求——除非他们极其粗心大意(即存在重大过失),否则不对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

兽医,如果自行决定、应动物主人请求或应非动物主人请求,在事故现场对生病或受伤的动物提供紧急治疗,则在不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不对该动物的主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Section § 482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兽医及其工作人员为《渔猎法典》中列出的某些受限制动物提供医疗护理,而无需担心因暂时持有这些动物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果他们遇到受限制动物,他们没有义务向执法部门报告。然而,如果不需要医疗治疗,兽医护理不包括仅仅寄养这些动物。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兽医、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在兽医监督下工作的兽医助理,可以为根据《渔猎法典》第2118条受限制的任何动物提供兽医护理和治疗。兽医、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在兽医监督下工作的兽医助理,仅可在其判断下,兽医护理和治疗所必需的时间段内合法持有该类动物中的一只或多只。任何兽医、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在兽医监督下工作的兽医助理,如果他或她 得知该类动物中的一只或多只在该州被持有,没有义务告知执法部门。就本条而言,“兽医护理和治疗”不包括在不需要兽医护理或治疗时提供的寄养服务。

Section § 4826.3

Explanation

加州的兽医技师、助理以及持有受控物质许可证的人员,必须在兽医设施的公共区域佩戴易于阅读的名牌。这些名牌应显示他们的姓名以及相关的执照或许可证信息。但是,当他们直接与动物打交道时,可以摘下名牌。这项规定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3(a) 尽管有任何法律规定,在本州注册的兽医技师、兽医助理以及兽医助理受控物质许可证持有人,在兽医场所内任何公众可进入的区域,均应佩戴字体至少为18磅的身份名牌。该名牌应包括兽医技师、兽医助理和兽医助理受控物质许可证持有人的姓名,以及(如适用)由委员会颁发的执照、注册或许可证类型和编号。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3(b) 受(a)款规定约束的人员,在与动物患者一起工作或处理动物患者时,可以摘下名牌。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3(c) 本节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482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紧急区域附近的加州执业兽医,在无需首先建立标准的兽医-客户关系的情况下,帮助动物患者。他们可以提供即时护理并开具必要的药物,以防止伤害或解决严重的痛苦。兽医必须记录其行为和理由,并且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因这些行为而免于法律责任。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4(a) 在根据第4853条注册的场所内,且该场所位于政府法典第8558条规定的任何紧急情况25英里半径范围内的加州执业兽医,除法律授权的任何其他行为外,可善意地执行以下两项操作: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4(a)(1) 在无法及时建立兽医-客户-患者关系的情况下,向动物患者提供必要和及时的护理和治疗。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4(a)(2) 以合理数量分发或开具第4022条定义的危险药物或器械,如果未能提供服务或药物(包括受控物质)可能导致动物患者死亡或剧烈痛苦。根据本款重新配药前,兽医应尽合理努力联系最初开具处方的兽医。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4(b) 根据本条行事的兽医应制作一份适当的记录,其中包含根据本条行事的基础。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4(c) 根据本条提供服务的兽医应根据政府法典第8659条(b)款享有免责权。

Section § 4826.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兽医和在兽医监督下的注册兽医技术员,可以通过混合药物为动物制作个性化药物。他们必须遵守联邦指导方针以及兽医委员会制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药物的储存方式、技术员应如何受到监督以及所需设备。违反这些规则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持证兽医或在持证兽医监督下的注册兽医技术员,可以根据《联邦法规》第21卷第530节以及委员会颁布的法规,为动物配制药物。委员会颁布的法规应至少涉及药物的储存、注册兽医技术员配制药物所需的监督级别和类型,以及安全配制药物所需的设备。任何违反委员会根据本节通过的法规的行为,均应构成采取执法或纪律处分的理由。

Section § 482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兽医为动物开药和治疗的规则,要求建立兽医-客户-患者关系。这种关系是指兽医已获得动物主人的授权,了解宠物的状况,并制定了治疗计划。兽医可以亲自或通过音视频通话检查动物,但纯音频或问卷调查不足以建立这种关系。远程医疗是允许的,但兽医必须遵守隐私法,掌握宠物的病史,并能够进行紧急转诊。通过远程医疗开药有局限性,例如没有面对面检查就不能开长期处方。通过远程医疗提供紧急建议不需要事先建立关系。只有本州持证兽医才能为加州的动物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a) 兽医不得开具、配发或施用任何性质的药物、药品、敷剂或治疗,以预防、治愈或缓解动物的创伤、骨折、身体损伤或疾病,除非存在兽医-客户-患者关系或法律另有允许,但动物患者是野生动物或动物患者主人不明的情况除外。兽医-客户-患者关系存在,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a)(1) 客户已授权兽医对动物患者的健康承担医疗判断责任。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a)(2) 兽医对动物患者拥有足够的了解,能够对动物患者的医疗状况进行至少一般性或初步诊断。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a)(3) 兽医已承担对动物患者健康做出医疗判断的责任,并已与客户沟通了适合具体情况的医疗、治疗、诊断或疗法计划。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b) 为分节 (a) 的第 (2) 款之目的,如果兽医通过以下任何方式最近见过动物患者,或亲自了解动物患者的护理情况,则兽医对动物患者拥有足够的了解: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b)(1) 亲自检查动物患者。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b)(2) 通过使用同步音视频通信检查动物患者。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b)(3) 对饲养动物患者的场所进行医学上适当且及时的探访。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c) 为分节 (a) 的第 (1) 和 (3) 款之目的,客户可以授权代理人代表客户行事。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d) 在兽医-客户-患者关系建立后,通过远程医疗提供兽医服务不需要同步音视频通信,除非兽医认为为了提供符合现行兽医医疗实践的护理,这是必要的。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e) 兽医-客户-患者关系不得仅通过纯音频通信或问卷调查建立。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f) 只有持有本州兽医执业当前执照的人员,才被授权通过远程医疗对位于本州的动物患者进行兽医执业。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g) 在通过远程医疗提供兽医服务之前,兽医应告知客户远程医疗的使用和潜在局限性,并获得客户使用远程医疗的同意,包括确认以下所有事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g)(1) 远程医疗兽医服务和面对面兽医医疗服务适用相同的护理标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g)(2) 客户有权随时选择兽医进行面对面就诊。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g)(3) 客户已被告知在治疗出现不良反应或因技术或设备故障导致无法沟通时,如何获得后续护理或帮助。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h) 通过远程医疗执业的兽医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h)(1) 确保用于通过远程医疗提供兽医服务的技术、方法和设备符合所有现行的隐私保护法律。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h)(2) 通过获取和审查动物患者的相关病史,以及(如果可用)医疗记录,对动物患者有历史了解。如果存在先前面对面就诊的医疗记录且客户可获取,客户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将这些记录(包括其中包含的任何诊断数据)传输给兽医。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h)(3) 运用健全的专业判断,确定使用远程医疗是否是向动物患者提供医疗建议或治疗以及提供符合现行兽医医疗实践的优质护理的适当方法。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h)(4) 熟悉可用的医疗资源,包括动物患者所在地附近的紧急资源,能够根据客户要求向客户提供一份附近兽医名单,这些兽医可能能够亲自诊治动物患者,并按照第 4855 节的规定,保存、维护并提供动物患者记录摘要。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h)(5) 向客户提供兽医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执照号码。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h)(6) 如果电子联系方式中断,确保有替代方式联系客户。
(i)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1) 兽医开具药物处方的期限不得与动物患者的医疗状况或所开具药物的类型不符。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2) 通过亲自检查动物患者或对饲养动物患者的场所进行医学上适当且及时的探访而建立所需兽医-客户-患者关系的兽医,开具药物处方的期限不得超过自兽医亲自检查动物患者或探访该场所并开具药物之日起一年。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3) 除第 (4) 至 (8) 款(含)另有规定外,通过远程医疗执业的兽医可以依照所有相关的州和联邦法规,订购、开具处方或提供《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1014 条所定义的药物。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4) 使用同步音视频通信建立所需兽医-客户-患者关系的兽医,不得为动物患者开具使用期限超过自兽医检查动物患者或开具药物之日起六个月的药物处方。除非兽医已对动物患者进行了另一次检查,无论是亲自检查还是通过远程医疗,否则兽医不得为同一药物向动物患者开具另一份处方。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5) 使用同步音视频通信建立所需兽医-客户-患者关系的兽医,不得为动物患者开具治疗期超过 14 天的抗菌药物处方。除非兽医已对动物患者进行了亲自检查,否则兽医不得开具任何进一步的抗菌药物处方,包括续药,以治疗动物患者的病情。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6) 除非兽医已对动物患者进行了亲自的身体检查或对饲养动物患者的场所进行了医学上适当且及时的探访,否则兽医不得订购、开具处方或提供第 4021 条所定义的受控物质或赛拉嗪。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7) 兽医应告知客户某些处方药或药物可能在药房有售,并且,如果客户要求,兽医应将处方提交给客户选择的药房。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i)(8) 兽医不得通过远程医疗为根据第 8 编第 4 章(自第 19400 条起)在加州赛马委员会管辖下的设施内从事赛马或训练的马匹开具任何药物或药剂处方。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j) 在本节中,“药物”指第 4021 条所定义的任何受控物质或第 4022 条所定义的任何危险药物。
(k)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6(k) 兽医被允许在未建立兽医-客户-患者关系的情况下使用远程医疗,以便在第 4840.5 条所定义的紧急情况下提供建议。

Section § 482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州的执业兽医授权注册兽医技术员(RVT)代表他们为动物接种疫苗或施用预防或控制寄生虫的药物。注册兽医技术员只有在兽医在附近或能轻松联系到时才能这样做。注册兽医技术员必须遵循兽医制定的详细规程,包括获取动物病史、检查动物,并确保治疗适当。兽医和注册兽医技术员都必须记录并签署关于其角色和职责的声明。与宠物主人的任何沟通都必须记录,所有相关文件需要至少保存三年。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a) 本节中,“兽医”指持有加利福尼亚州执照的兽医。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 兽医可授权注册兽医技术员作为兽医的代理人,以建立兽医-客户-患者关系,用于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但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1) 注册兽医技术员在注册兽医场所内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且兽医在注册兽医场所内亲自在场。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2) 如果注册兽医技术员在注册兽医场所之外的其他地点工作,则在兽医在附近或可通过电话联系且可快速方便地联系到时,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在此地点,注册兽医技术员应备有必要的设备和药物,以提供与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相称的即时紧急护理。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 注册兽医技术员根据兽医制定的书面规程和程序检查动物患者并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其中应至少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A) 从客户处获取动物患者病史,以合理确保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是适当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B) 必须通过对动物患者进行体格检查收集的数据,以合理确保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是适当的。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C) 患者病史或体格检查结果中会排除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的信息。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D) 会使动物患者不符合接受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或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的资格的标准。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E) 针对每种施用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的动物物种的疫苗接种规程,其中应至少包括按照制造商标签建议处理和施用疫苗,以及在发生不良反应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F) 针对每种正在施用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药物的动物物种的寄生虫控制预防程序,其中应至少包括按照制造商标签建议处理和施用药物,以及在发生不良反应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 以下所有动物患者信息的记录: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i) 负责录入人员的姓名或首字母。
(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ii) 客户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i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iii) 动物、畜群或禽群的名称或身份。
(iv)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iv) 除畜群或禽群外,动物的年龄、性别、品种、物种和颜色。
(v)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v) 动物被保管的起始和结束日期(如适用)。
(v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vi) 与每只动物、畜群或禽群的医疗状况相关的病史或相关信息。
(v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vii) 体格检查数据,包括通过仪器获得的数据。
(vii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viii) 治疗和预期治疗计划,包括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和使用频率。
(ix)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ix) 在进行治疗或程序前的诊断或评估。
(x)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6.7(b)(3)(G)(x) 如相关,动物病情的预后。

Section § 482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些与兽医相关的活动可以在没有执业兽医的情况下进行。例如,您可以治疗自己的动物,如果无偿,也可以帮助他人治疗他们的动物,或者对用于食用的家禽进行某些检测。经过适当培训的动物收容所工作人员,在遵循特定规则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没有兽医在场的情况下使用安乐死药物,并给动物施用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法律还要求收容所向委员会报告因这些治疗引起的任何严重问题。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 本章中的任何规定均不禁止任何人从事以下活动: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1) 作为其自身动物的善意所有者从事兽医执业。此豁免适用于以下情况: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1)(A) 所有者的善意雇员。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1)(B) 任何协助所有者的人,前提是该执业是无偿进行的。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2) 通过全血凝集试验对家禽进行非专业检测。就本节而言,“家禽”指为食用生产而饲养的禽类,包括但不限于鸡、火鸡和珍禽。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3) 在动物授精时,对牲畜、马科动物或食用动物的怀孕、不育或不孕状态做出任何判断,前提是对此判断不收取任何费用。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4) 当某人是动物管制收容所及其机构或人道协会的雇员,并已接受为这些目的施用戊巴比妥钠的适当培训时,可在没有兽医在场的情况下,为病、伤、无家可归或被遗弃的家养宠物或动物施用戊巴比妥钠进行安乐死。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5) 向未根据第4853条在委员会注册的收容所合法寄养或扣押的动物提供以下护理: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5)(A) 根据本州执业兽医制定的规程,为预防传染病传播的目的,在没有兽医在场的情况下,向动物施用非处方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前提是该人已接受施用非处方预防性或预防性疫苗的适当培训。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5)(B) 根据本州执业兽医制定的规程,在没有兽医在场的情况下,向动物施用非处方药物,以控制或根除明显或预期的体内或体外寄生虫,包括但不限于跳蚤、蜱虫或蠕虫,前提是该人已接受施用非处方药物以控制或根除这些体内或体外寄生虫的适当培训。某人决定施用这些药物不应被解释为该人已做出动物的医疗诊断。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a)(5)(C) 当收容所已收到执业兽医针对该特定动物的书面治疗计划,并有追踪已配发处方药的配药规程,且该人已接受施用处方药的适当培训时,可在没有兽医在场的情况下,向动物施用由本州执业兽医开具的药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b) 就(a)款第(5)项而言: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b)(1) “适当的培训”指完成由本州执业兽医提供的至少四小时的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接收程序和预防医学概述、识别何时需要兽医诊治动物、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人道动物约束技术、疫苗注射方法和程序以及记录。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b)(2) “收容所”指未根据第4853条在委员会注册的公共动物管制机构或收容所、动物保护协会收容所或人道协会收容所。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7(c) 根据本节向动物提供护理但未根据第4853条在委员会注册的收容所,应使用委员会规定的表格,向委员会报告因所提供护理导致的任何导致严重损伤或死亡的不良事件,包括因不正确或不当施用疫苗或药物造成的严重伤害、感染和意外反应。

Section § 4828

Explanation
任何为州政府工作,或受雇于县、市、公司、商号或个人的兽医,都必须持有委员会颁发的有效兽医执照。

Section § 4829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拥有兽医执照,只要您支付续期费并遵守续期规定,该执照就保持有效。但是,即使您支付了费用,您的执照仍可能根据本章第4条中的某些规定被暂停或吊销。

任何根据先前有关兽医学的法案在本州授予任何人从事兽医学或其任何分支的执照,应保持有效,直至续期费到期,此后,只要持有人遵守本章有关执照续期的规定,否则无效。尽管已支付此费用,其执照仍可随时根据本章第4条的规定被暂停或吊销。

Section § 4829.5

Explanation

当兽医首次给动物开具危险药物时,他们必须主动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与宠物主人讨论该药物。讨论内容应包括药物名称、给药方式、剂量、治疗持续时间、可能的副作用、任何特殊说明、漏服剂量时的处理方法以及制造商的任何警告。如果主人提出要求,兽医还必须提供书面药物信息(如果有)。兽医可以授权其助理处理这些咨询和文件工作,并且需要在动物的病历中记录咨询是否已进行或被拒绝。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a) 每次兽医首次向门诊环境中的动物患者开具处方、配发或提供第4022节所定义的危险药物时,兽医应主动通过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客户提供咨询,其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a)(1) 危险药物的名称和说明。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a)(2) 给药途径、剂型、剂量、药物治疗持续时间、药物作用持续时间,以及与使用短效或长效药物相关的常见严重不良反应。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a)(3) 任何关于正确使用和储存的特殊说明。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a)(4) 漏服剂量时应采取的措施。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a)(5) 如果提供,药物制造商提供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警告,包括药物常见的严重不良反应。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b) 如果客户提出要求,兽医应提供药物文件(如果有)。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c) 兽医可以授权注册兽医技术员或兽医助理执行本节要求的提供咨询和药物文件的任务。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29.5(d) 如果本节所述的咨询已提供或被客户拒绝,应在动物患者的病历中注明。

Section § 48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在加州兽医可豁免某些执照要求的情况。它涵盖了军方兽医、在特定病例中协助加州执业兽医但未建立自己客户关系的兽医,以及协助执法或动物管理机构进行调查的兽医。此外,接受监督培训的兽医学生、在加州食品和农业部工作的兽医,以及遵循兽医指示的特定无执照政府工作人员也获得豁免。该法律允许外州兽医在本地兽医不可用的情况下,临时协助动物虐待调查,并对提供护理的临时收容设施规定了条件。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 本章不适用于: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1) 在美国军事武装部门或美国农业部服役,并实际从事其官方职务的兽医。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2) 在其他州或国家持有当前有效且信誉良好的执照,为加州执业兽医提供协助并处理特定病例的兽医。该加州执业兽医应保持有效的兽医-客户-患者关系。提供协助的兽医不得通过处理该病例或在未来任何时间与客户建立兽医-客户-患者关系,且不得从事兽医执业、开设诊所、指定会诊地点、与居住在本州境内的客户沟通、下达指令,或对位于本州境内的患者的护理或主要诊断拥有最终决定权。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3) 根据(b)款规定,由执法机构或动物管理机构召集到本州的兽医。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4) 参加美国兽医协会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兽医医学项目,作为学生正式课程的一部分,在加州执业兽医的直接监督下参与诊断和治疗,或在加州执业兽医的即时监督下参与手术的学生,前提是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4)(A) 临床培训地点已获得学生所在大学的批准。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4)(B) 学生已作为正式课程的一部分接受过诊断、治疗和手术方面的培训。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5) 受雇于加州食品和农业部肉类和禽类检验处,并实际从事其官方职务的兽医。根据本款获得豁免的人员,除非获得委员会颁发的执照,否则不得从事兽医执业。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a)(6) 受雇于食品和农业部或美国农业部的无执照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经兽医主管指示,进行检查、获取生物样本、进行生物测试,或施用药物或生物制品,作为政府疾病或状况监测、调查、控制或根除活动的一部分。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b)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b)(1) 就(a)款第(3)项而言,根据《食品和农业法典》第31606条定义,由执法机构或动物管理机构从其他州召集来的、信誉良好的正规执业兽医,以处理在单一地理位置内涉嫌违反联邦或州动物斗殴或虐待动物法律的调查案件,如果执法机构或动物管理机构认定有必要召集该兽医,以便该机构或官员及时、高效、有效地进行调查,则该兽医应豁免本章的执照要求。在确定是否有必要从其他州召集兽医时,应考虑本州是否有兽医可处理此类案件。根据本款召集兽医的机构、部门或官员应将调查情况通知委员会。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b)(2)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根据第(1)项所述调查的一部分,从其他州召集来的信誉良好的正规执业兽医,可以为受调查影响的动物提供兽医医疗护理,并可使用临时收容设施,且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该临时收容设施应豁免《第4853条》的注册要求: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b)(2)(A) 临时收容设施仅为调查目的而设立。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b)(2)(B) 临时收容设施仅向受调查影响的动物提供兽医医疗护理、住所、食物和水。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b)(2)(C) 临时收容设施符合《第4854条》的规定。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b)(2)(D) 临时收容设施存在时间不超过60天,除非执法机构或动物管理机构认定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完成调查。

Section § 483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如果持牌专业人士怀疑有狗在有组织的动物搏斗中受伤或死亡,必须立即通知当地执法部门。法律保护这些专业人士,使其不会因报告此类事件以及与特定《刑法典》条款相关的其他虐待动物行为而遭到起诉。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5(a) 如果本章许可持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狗因参与《刑法典》第597b条规定的有组织的动物搏斗而受伤或死亡,则该许可持有人有责任立即向搏斗发生地的县、市或市县的相应执法机关报告该事实。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5(b) 许可持有人不因根据本条规定作出任何报告,或不因报告违反《刑法典》第596条、第597条 (a) 款或 (b) 款、第597b条、原第597f条、第597g条、第597n条、第597.1条或第597.5条而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Section § 4830.7

Explanation
如果本章项下的持证人怀疑其照管下的动物曾遭受虐待或残忍对待,他们必须向当地警方或有关部门报告。他们不会因为报告此类虐待行为而被起诉。

Section § 4830.8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牛仔竞技活动中的兽医,您需要在48小时内向委员会报告任何需要治疗的动物受伤情况。其他兽医如果后来治疗了在牛仔竞技中受伤的动物,则有七天时间报告。报告需要包括活动日期和地点、动物的伤情以及兽医的姓名等详细信息。委员会提供在线表格来协助报告。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8(a) 在牛仔竞技活动中,现场或待命兽医应当根据《刑法典》第596.7条的规定,在牛仔竞技活动结束后48小时内,向委员会报告在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需要兽医治疗的动物受伤情况。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8(b) 除(a)款所述兽医以外的其他兽医,在对动物进行治疗后七天内,应当向委员会报告兽医已知发生在牛仔竞技活动中的受伤情况。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8(c) 根据本条提交的报告应当包括牛仔竞技活动的名称、地点和日期,活动现场兽医的姓名,报告兽医的姓名,动物类型,以及动物所受伤害的简要描述。委员会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一份表格,供兽医用于提交本报告。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4830.8(d) 就本条而言,“牛仔竞技”具有《刑法典》第596.7条规定的相同含义。

Section § 483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本章规定或协助他人违反规定,他们就犯了轻微罪行。如果他们被捕并被判有罪,他们可能面临500美元至2,000美元的罚款,在县监狱服刑30天至一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违反本章任何规定或协助、教唆他人违反本章任何规定的人,均犯有轻罪,一经定罪,应处以不少于五百美元 ($500) 但不超过两千美元 ($2,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少于30天但不超过一年,或并处罚款和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