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镜片经过特殊制造以防碎裂,否则不得向特定人群配发、开具处方或销售普通镜片的眼镜。这包括单眼视力受限者、某些执法人员、消防员以及任何未满18岁的人。这些眼镜必须配备安全镜片,例如表面硬化镜片、夹层镜片、树脂镜片或任何其他不易碎裂的材料,并且镜架不得由易燃材料制成。

Section § 5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配镜师、验光师或医生在某些情况下提供眼镜不会面临纪律处分,除非他们知道或被告知眼镜是为特定人群准备的,例如未成年人、单眼视力者,或某些公共安全人员,如警察和消防员。他们无需独立核实佩戴者的职业或其是否单眼视力。

配镜师、验光师或内外科医生,除非被配镜者告知或其个人知晓该眼镜是为视力仅限于一只眼睛的人、加州公路巡警或县治安官办公室成员、市警察、或受雇于市、县、市县或消防区的消防部门的消防员、或未满18岁的人所配,否则不会根据本条受到纪律处分。
根据本条,不要求配镜师、验光师或内外科医生对眼镜预期佩戴者的职业或该人的视力是否仅限于一只眼睛进行任何独立调查。

Section § 527

Explanation
如果配镜师、验光师或医生违反了本条规定,颁发他们执照或证书的委员会可以对他们采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