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1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市或县根据公司的总收入征收营业执照税,他们不得在实际的税收据上显示总收入数额或营业税费。

Section § 1611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一些关键术语。它解释说,“营业执照税收据”是证明企业已缴纳税款的证书。它还明确了“市”包括特许市,“县”包括特许县。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如下: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111(a) “营业执照税收据”指为证明企业已缴纳税款而要求张贴或展示的收据或证书。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111(b) “市”包括特许市。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111(c) “县”包括特许县。

Section § 16112

Explanation
该法律指出,企业税务信息和收入的隐私很重要,并且影响到整个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