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与运作雇主代位
Section § 3850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重要术语。“雇员”不仅指受伤的人,也包括因该受伤或死亡而有权提出索赔的任何人。“雇主”包括负责支付工人赔偿金的保险公司。此外,“雇主”也指自保人保障基金,当其在特定条件下接管雇主的赔偿责任时。
Section § 3851
Section § 3852
Section § 3853
Section § 3854
Section § 3855
Section § 3856
本节规定了当雇主、雇员或双方都参与针对第三方的诉讼时,如何分配诉讼所得的款项。如果仅由雇主提起诉讼,法院会首先从判决款中扣除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然后偿还雇主的赔偿支出,剩余部分归受伤雇员所有。如果仅由雇员提起诉讼,法院会先扣除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然后将雇主的支出作为留置权偿还给雇主。如果双方共同或分别提起诉讼,法院会扣除费用和律师费,然后偿还雇主的支出。法院会决定费用和律师费的具体金额,雇员和雇主的律师可以就此提出建议。
Section § 3858
这项法律规定,在法院确定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并且雇主的留置权已获支付后,雇主不再需要向雇员支付任何进一步的工人赔偿金,最高可达判决的剩余全部金额。这仅在判决完全得到满足时才有效。此外,在判决的任何部分得到清偿之前,必须通知雇主并给予他们处理其留置权的机会。
Section § 3859
本法律条款解释,无论是涉及雇员还是雇主的索赔,其豁免或和解都必须获得双方的书面同意才有效。如果法院批准,则应提交送达证明。
然而,雇员可以在未经雇主允许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和解索赔。但雇主仍有权根据第3852条的规定,追回其已支付的任何赔偿金。
Section § 3860
本法律规定了与工伤相关的和解要求,确保雇主和雇员双方都能收到通知,并有机会追回各自的赔偿金和损害赔偿。雇主必须获得已支付赔偿金的报销,而通过律师达成的和解,可以在报销前扣除法律费用和律师费。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些费用应如何计算和分配,具体取决于和解过程中由哪位律师代表哪一方。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费用金额将由法院或上诉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