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5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使用的重要术语。“雇员”不仅指受伤的人,也包括因该受伤或死亡而有权提出索赔的任何人。“雇主”包括负责支付工人赔偿金的保险公司。此外,“雇主”也指自保人保障基金,当其在特定条件下接管雇主的赔偿责任时。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a)CA 劳动法 Code § 3850(a) “雇员”包括受伤害者以及因前述人员受伤或死亡而产生索赔权的任何其他人。
(b)CA 劳动法 Code § 3850(b) “雇主”包括本分部所定义的保险人。
(c)CA 劳动法 Code § 3850(c) “雇主”还包括自保人保障基金,在雇主的赔偿义务已根据第3743条被承担的情况下。

Section § 38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员或任何其他相关人员死亡,这不会取消或终止根据本章规定提起诉讼或追究索赔的权利。简而言之,即使有人去世,诉讼权利仍然继续存在。

Section § 3852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如果雇员因雇主以外的第三方的行为而受伤或死亡,他们仍然可以向该第三方寻求赔偿。支付了赔偿金的雇主也可以对第三方采取法律行动,以追回所有已支付给雇员或代表雇员支付的款项。这包括薪水、工资或任何其他已支付的福利。法院将决定雇员的继承人与雇主之间针对第三方的权利如何分配。

Section § 38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员或雇主中的任何一方起诉第三方,他们必须立即通过提供诉状副本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必须通过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完成,并且通知证明必须提交给处理该案件的法院。此外,另一方可以选择在审判开始前加入该诉讼,或者如果他们单独提起了诉讼,则可以合并他们的诉讼。

Section § 3854

Explanation
如果雇主因雇员受伤或死亡而单独提起法律诉讼,他们可以出示因该事件而已花费或承诺支付的任何款项的证据。这些开支被视为直接由该受伤或死亡引起,以及与该情况相关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

Section § 38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涉及工人受伤或死亡的法律案件中,法院将允许出示证明工人因受伤而损失的收入或已支付的死亡抚恤金的证据,但两者不可兼得。此外,工人或雇主还可以出示因受伤或死亡直接造成的任何其他损害的证据,并在案件中予以考虑。

Section § 3856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当雇主、雇员或双方都参与针对第三方的诉讼时,如何分配诉讼所得的款项。如果仅由雇主提起诉讼,法院会首先从判决款中扣除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然后偿还雇主的赔偿支出,剩余部分归受伤雇员所有。如果仅由雇员提起诉讼,法院会先扣除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然后将雇主的支出作为留置权偿还给雇主。如果双方共同或分别提起诉讼,法院会扣除费用和律师费,然后偿还雇主的支出。法院会决定费用和律师费的具体金额,雇员和雇主的律师可以就此提出建议。

如果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
(a)CA 劳动法 Code § 3856(a) 如果诉讼仅由雇主提起,法院应首先从判决中判给的损害赔偿金中,命令支付为准备和提起该诉讼所产生的合理诉讼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该律师费应仅基于雇主律师为雇主和雇员双方的利益实现追偿所提供的服务。在支付该等费用和律师费后,法院应从该判决金额中拨出足够金额,以偿还雇主为赔偿所支付的款项以及根据第3852条其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特殊损害赔偿金,并应命令将任何超出部分支付给受伤雇员或有权获得该款项的其他人。
(b)CA 劳动法 Code § 3856(b) 如果诉讼仅由雇员提起,法院应首先从判决中判给的损害赔偿金中,命令支付为准备和提起该诉讼所产生的合理诉讼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该律师费应仅基于雇员律师为雇员和雇主双方的利益实现追偿所提供的服务。在支付该等费用和律师费后,法院应根据雇主的申请,允许将雇主为赔偿所支付的款项以及根据第3852条其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特殊损害赔偿金,作为对该损害赔偿判决金额的第一留置权。
(c)CA 劳动法 Code § 3856(c) 如果诉讼由雇员和雇主双方提起,无论是单一诉讼还是合并诉讼,并且他们由同一位约定律师或各自的律师代理,法院应首先从判决中判给的损害赔偿金中,命令支付为准备和提起该诉讼或这些诉讼所产生的合理诉讼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如果他们由同一位律师代理,律师费应仅基于为双方利益提供的服务;如果他们由各自的律师代理,律师费应仅基于律师在每种情况下为所代表方的利益实现追偿所提供的服务。在支付该等费用和律师费后,法院应从该损害赔偿判决金额中拨出足够金额,以偿还雇主为赔偿所支付的款项以及根据第3852条其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特殊损害赔偿金。
(d)CA 劳动法 Code § 3856(d) 本条 (a)、(b) 和 (c) 款项下的合理诉讼费用和律师费金额应由法院确定。如果雇主和雇员由各自的律师代理,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此类费用和收费的金额及分配方案,供法院审议和决定。

Section § 385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只要主判决尚未结清,法院可以允许雇主将其在工伤赔偿上支付的任何额外款项加入到其应得的金额中。

Section § 38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法院确定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并且雇主的留置权已获支付后,雇主不再需要向雇员支付任何进一步的工人赔偿金,最高可达判决的剩余全部金额。这仅在判决完全得到满足时才有效。此外,在判决的任何部分得到清偿之前,必须通知雇主并给予他们处理其留置权的机会。

在支付依照第3856条由法院确定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以及支付雇主留置权后,雇主应免除在本分部下向雇员或代表雇员支付进一步赔偿的义务,最高可达判决余额的全部金额(如果已满足),不作任何扣减。未经向雇主发出通知并给予其完善和满足其留置权的合理机会,该判决的全部或部分清偿均无效。

Section § 385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无论是涉及雇员还是雇主的索赔,其豁免或和解都必须获得双方的书面同意才有效。如果法院批准,则应提交送达证明。

然而,雇员可以在未经雇主允许的情况下与第三方和解索赔。但雇主仍有权根据第3852条的规定,追回其已支付的任何赔偿金。

(a)CA 劳动法 Code § 3859(a) 无论是针对雇员还是雇主,本章项下任何索赔的豁免或和解,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均无效。在法律要求此类批准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向法院提交的送达证明即为充分。
(b)CA 劳动法 Code § 3859(b) 尽管本章中有任何相反规定,雇员可以未经雇主同意,和解并豁免其可能对第三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此类和解或豁免应受雇主根据第3852条追偿其已支付的赔偿金的权利的约束。

Section § 386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与工伤相关的和解要求,确保雇主和雇员双方都能收到通知,并有机会追回各自的赔偿金和损害赔偿。雇主必须获得已支付赔偿金的报销,而通过律师达成的和解,可以在报销前扣除法律费用和律师费。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些费用应如何计算和分配,具体取决于和解过程中由哪位律师代表哪一方。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费用金额将由法院或上诉委员会决定。

(a)CA 劳动法 Code § 3860(a) 本章项下的任何和解或免责,无论是否提起诉讼,未经通知雇主和雇员双方,且未给予雇主机会追回其已支付或有义务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以及其根据第3852条可能享有的任何特殊损害赔偿,且未给予雇员机会追回其遭受的所有损害赔偿,并按照本条规定确定费用和律师费的,对任何一方均无效或不具约束力。
(b)CA 劳动法 Code § 3860(b) 除第3859条另有规定外,无论是否提起诉讼,该和解的全部金额均应受制于雇主就其已支付或有义务支付的赔偿金提出的全额报销请求,以及其根据第3852条可能享有的任何特殊损害赔偿,连同(如有)费用和律师费,但须遵守本条规定的限制。
(c)CA 劳动法 Code § 3860(c) 如果和解(无论是否提起诉讼)仅通过雇员律师的努力达成,则在按照本款 (b) 项规定向雇主报销之前,应从和解金额中扣除为达成该和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如有)诉讼费用,连同应支付给雇员律师的合理律师费,以表彰其为雇主和雇员双方的利益促成和达成和解的服务。
(d)CA 劳动法 Code § 3860(d) 如果和解(无论是否提起诉讼)仅通过雇主律师的努力达成,则在按照本款 (b) 项规定向雇主报销之前,应从和解金额中扣除为达成该和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如有)诉讼费用,连同应支付给雇主律师的合理律师费,以表彰其为雇主和雇员双方的利益促成和达成和解的服务。
(e)CA 劳动法 Code § 3860(e) 如果雇主和雇员双方在达成和解(无论是否提起诉讼)时由同一位经双方同意的律师或各自的律师代理,则在按照本款 (b) 项规定向雇主报销之前,应从和解金额中扣除雇主和雇员双方或任何一方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如有)诉讼费用,连同应支付给雇主和雇员各自律师的合理律师费,根据各自为所代表方促成和达成和解所提供的服务。如果双方经协议由同一位律师代理,则律师费应根据为双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确定。
(f)CA 劳动法 Code § 3860(f) 本条所指的费用和律师费金额,在诉讼和解或任何需要法院批准的和解中,应由法院确定。在所有其他情况下,这些金额应由上诉委员会确定。如果雇主和雇员由各自的律师代理,他们可以向法院或上诉委员会提出此类费用和收费的金额和分配方案,以供审议和决定。

Section § 38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员因受伤从和解或法院判决中获得款项,雇主可以将其中一部分款项作为抵免,以抵消其支付工伤赔偿的责任。但是,这仅限于该款项已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和律师费,或用于偿还雇主之后,并需根据法典中的具体条款执行。

Section § 38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雇主,如果他们对雇员因工伤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或损害赔偿金拥有合法债权(或留置权),可以寻求报销他们支付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如果雇员已经收到了这笔钱,雇主可以根据其债权金额向雇员追讨,并使用执行金钱判决的常规方法。

Section § 38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员、其雇主或双方共同起诉第三方,并赢得判决或达成和解,那么雇主无需向第三方支付该判决或和解的任何款项,除非他们在雇员受伤前书面同意这样做。

如果雇员、雇主或双方共同依照本章规定对第三方提起的诉讼,导致对该第三方的判决,或由该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则除非在受伤前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如此行事,否则雇主不承担就该判决或和解向该第三方进行赔偿或使其免受损害的责任。

Section § 38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与工作相关的案件有法院判决或和解,必须考虑就业发展部(EDD)的任何留置权主张。法院必须确保支付这些主张不会导致雇员因工资损失而获得双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