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雇员与受抚养人雇员
Section § 3350
本法律条文规定,本条中提供的定义是本分部通篇所用术语的默认含义,除非根据这些术语使用的具体语境需要不同的解释。
Section § 3351
这项法律界定了谁在法律上被视为“雇员”。它包括根据任何类型的工作协议工作的人,即使是口头或非正式的协议,也无论其公民身份如何。未成年人、公职人员、公司董事,甚至在监狱中工作的囚犯都被视为雇员。在家庭中从事与维护房屋相关工作的人员、商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及涉及商业权益的受托人也包括在内。此外,在州立医院职业培训项目中的个人也被归类为雇员。自2020年7月1日起,该法律还包括第2775条中定义的某些工人,但此规定不溯及既往。
某些人,例如普通合伙人或公司董事,如果符合特定条件,可以选择不被此分类涵盖。
Section § 3351.5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加州,谁被视为工人赔偿目的的“雇员”。它涵盖了三种主要情况:(1) 任何由州康复部与雇主安排就业培训的人员,并指出该部门将承担雇主产生的任何额外保险费用;(2) 任何提供居家支持性家政服务并由州或县直接支付报酬的人员,这些人被视为服务接受者的雇员;以及 (3) 任何根据合同创作特别订购的著作作品,并约定该作品为雇佣作品,将版权所有权赋予作品委托方的人员。
Section § 3352
本法律界定了哪些人出于特定法律目的不被视为“雇员”,这意味着这些人无权享受工人赔偿等福利。被排除的人员包括为家庭成员工作的人、仅为获得援助而提供服务的人、因自身便利而担任副职且无报酬的人、为非营利组织运营的娱乐营地或滑雪巡逻队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在滑雪区自行参与娱乐活动的滑雪缆车员工、参与体育或竞技活动但仅获得附带费用而非报酬的人、短期受雇的人员、为公共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的人、业余体育赛事裁判以及学生运动员(在特定条件下)、以及在加州特定条件下工作的邻州执法人员。
Section § 3352.94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在某些情况下,灾害服务工作者不被视为“雇员”。具体来说,如果他们在履行灾害服务工作者的职责,除非法律的另一部分另有规定,否则他们不被归类为雇员。此外,任何未正式注册且无偿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员也不被视为“雇员”,除非在不同条款中另有说明。
Section § 3353
独立承包商是指受雇提供特定成果或服务的人。他们自行决定如何实现该成果,而雇佣他们的人只控制最终结果,不控制实现结果的方法。
Section § 3354
Section § 3355
这项法律解释说,“贸易、商业、专业或职业过程”这个词涵盖了所有有助于维护、保养或运营一项业务、其营业场所或其财产的服务。
Section § 3356
本法律阐明,在某些条款中讨论雇佣时,“行业、商业、专业或职业”这些术语指的是雇主定期从事的任何持续性活动。无论该业务的官方名称是什么、其公司章程如何规定或其主要重点是什么,重要的是它定期发生。
Section § 3358
这项法律规定,非工业场所的守望员,如果他们的报酬是由一群人通过认购方式支付的,那么他们不被视为雇员。如果这些守望员拥有提供与本部门相同福利的个人保险,那么支付他们报酬的个人或团体,在本部门规定下不对其受伤承担法律责任。
Section § 3360
Section § 3361
Section § 3361.5
Section § 3362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来自获得认可并获得政府全部或部分资金支持的警察部门的注册男女警察,如果当地的管理机构(无论是县、市、镇还是区)通过正式决议决定,他们就可以被视为该地方政府的雇员。这种雇员身份意味着他们有资格根据法律规定,从该政府实体获得报酬。
Section § 3362.5
Section § 3363
如果您是加州渔猎局后备渔猎看守员项目的在职成员,您将被视为该局的雇员。这意味着您有权根据具体规定从该局获得报酬。
Section § 3363.5
这项法律规定,为公共机构无偿工作的志愿者,在法律上可以被视为该机构的雇员。这只有在该机构的管理机构通过一项决议正式同意后才能实现。
无偿志愿服务包括获得膳食、交通、住宿或少量报销等,但不包括工资或典型薪酬。
Section § 3363.6
本法律条款规定,为私人非营利组织无偿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员,在从事此类志愿工作期间,可以被视为该组织的雇员,但前提是该组织的董事会必须在任何伤害发生前以书面形式正式声明他们为雇员。此身份包括在合作式家长参与托儿所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员,如果他们的服务是参与该机构的必要条件。它还涵盖了那些只获得非现金福利(如膳食或交通)作为报酬的志愿者。
Section § 3364
Section § 3364.5
这项法律规定,经学区理事会或县教育总监授权提供服务的无偿志愿者,在工人赔偿方面被视为雇员。如果学区理事会或县教育委员会正式声明这一点,这些志愿者在从事志愿工作时受伤,可以获得工人赔偿福利。
Section § 3364.6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少年法庭命令参与无偿康复工作的少年交通违规者和少年缓刑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福利。但他们必须在政府实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财产上工作,并且县监事会必须正式宣布他们为县雇员,以便享受工伤赔偿。这些青少年不符合获得临时伤残福利的条件,任何永久伤残福利都将按照另一项法律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Section § 3364.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少年法庭的受监护人在青少年教育机构的康复项目中,在公共财产上从事无偿工作,并且在工作期间受伤,他们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福利。这适用于监事会为此目的宣布他们为县雇员的情况。
但是,这些受监护人没有资格获得伤残赔偿金。在确定永久伤残福利时,他们的平均每周收入将按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
Section § 3364.55
Section § 3365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为公共实体灭火时,谁被视为雇员。通常,如果你应公职人员的请求协助灭火,你会被视为该公共实体的雇员并能获得报酬,除非你是独立承包商或为独立承包商工作。如果涉及联邦政府,加州惩教部被视为雇主,负责支付报酬。消防员只有在实际灭火、往返火灾现场或进行灭火训练时才被视为在工作。
在军事指挥下灭火的军人,不被视为公共雇员。此外,如果你与公共实体签订合同,提供带飞行员的飞机用于灭火,你和你的雇员不被视为公共雇员,除非你亲自驾驶你提供的飞机,在这种情况下,你被视为该公共实体的雇员。
Section § 336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加州协助执法,例如作为县民兵队的一员,或应警官请求协助他们,您将被视为您所协助的公共实体的雇员。这意味着您可以获得工作报酬。但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来自内华达州、亚利桑那州或俄勒冈州等邻州的执法人员,即使他们在加州被授权执行职务。这些警官将不符合本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福利条件。
Section § 336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自愿向公共实体(如消防部门或警察)提供技术帮助,以防止火灾或爆炸等危险事件发生,那么为了获得福利,他们将被视为该实体的雇员。这包括往返事件现场的时间。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来自邻州的执法人员,或来自俄勒冈州、内华达州和亚利桑那州并在加州工作的特定执法人员,不符合获得这些福利的条件。
Section § 3368
Section § 3370
本法规规定,在加州州立监狱工作的囚犯,如果因其指派工作受伤,可以获得工人赔偿。但有具体条件:如果囚犯是事件中的攻击者或故意自伤,则不能申请赔偿。囚犯在服刑期间不能领取临时伤残福利金,但获释后可以领取。如果他们再次被关押,福利金将停止发放,直到他们再次获释。在服刑期间未支付的临时伤残福利金,之后也不会补发。福利金的收入计算受限于最低标准,任何争议即使在囚犯服刑期间也可以提交给上诉委员会解决。获释后,申请福利金的截止日期为一年,除非受伤情况允许更长的申请时间。伤残等级评定遵循针对类似工人的标准评级系统。对于监狱内工作伤害相关的赔偿申请,州是唯一的责任实体。囚犯在监狱工作指派前会被告知其权利和申请程序。惩教部在服刑期间对受伤囚犯的医疗治疗拥有控制权,但在严重情况下,囚犯可以要求外部医师会诊。如果囚犯符合条件,职业康复服务仅限于就业安置服务。对于在服刑前已受伤的囚犯,福利金可以支付给受抚养人,或者如果没有受抚养人,则由信托持有或转入州基金。
Section § 3370.1
这项法律规定,在州立医院设施中,患者在职业工作任务中受伤有权获得工人赔偿福利,但在某些情况下除外。例如,如果他们是袭击的最初攻击者或故意自伤,则不会获得福利。福利在患者被收治期间不予支付,而是在获释后开始支付,如果患者被重新收治或重新监禁,则福利将停止。受伤患者可以向工人赔偿委员会提出争议,并且在获释后有一年时间申请赔偿。该法律对用于计算福利的收入设定了上限,并采用与普通劳动者类似的标准来评估残疾程度。州立医院部必须在患者开始工作前向他们提供一份权利声明,并确保他们了解福利申请流程。此外,该部门还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包括可能在外部设施提供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