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将“申请人”一词明确定义为正在申请工作的人。

在本条中,“申请人”系指寻求就业的申请人。

Section § 4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雇主要求雇员或求职者提供保证金或照片,雇主必须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Section § 4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雇主向雇员或求职者要求或接受现金保证金,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如果雇员负责处理与保证金等值的财产,雇主可以要求现金保证金。此外,如果雇主向雇员提供商品进行销售,保证金可以覆盖这些商品的价值,直到雇员向雇主偿还为止。

Section § 403

Explanation
当现金作为保证金提供时,需要存入加州银行的储蓄账户中。这笔钱只有在雇主和雇员或求职者双方签字后才能取出。除了现金保证金之外,雇主和雇员或申请人之间必须有一份书面协议,这份协议应说明保证金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Section § 404

Explanation
在某些雇佣协议中作为保证金交存的款项,通常不能用于清偿金钱判决,除非是直接涉及雇主、雇员或其继承人之间的纠纷。 这笔保证金,包括任何利息,在协议条件满足且雇主与雇员之间任何必要的扣款结算完毕后,必须返还给雇员。

Section § 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员或求职者向雇主提供财产作为保证金,该财产只能用于清算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账目,或退还给雇员。该财产必须与雇主的财产分开保管,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即使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合同另有规定,本条规定也依然有效。如果雇主或其代理人错误地将此财产用于其他目的,将被视为盗窃,并根据盗窃相关法律受到惩罚。

任何雇员或申请人作为保证金提供的任何财产,除用于清算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账目或退还给雇员或申请人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且应为此目的以信托方式持有,不得与雇主的财产混同。雇主与雇员或申请人之间的任何合同均不得废止本条规定。任何雇主或未来雇主,或其代理人或高级职员,如果挪用此类财产,将其与自己的财产混同,或将其用于本文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即构成盗窃罪,并应根据《刑法典》中有关盗窃的规定予以惩罚。

Section § 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雇员或求职者提供任何财产作为其雇佣合同的一部分,该财产将被视为保证金。无论该财产被标记为贷款、票据或任何投资,这一规定都适用。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不会改变这种分类。

雇员或申请人作为雇佣合同的一部分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财产,应被视为作为保证金提供,并受本条规定的约束,无论该财产是以票据形式、贷款形式还是投资形式提供,且无论提供该财产的协议措辞如何。

Section § 407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要求某人投资某项业务或购买股票作为获得工作的条件是非法的。这被视为违反本州的公共政策,并且此类要约不应被宣传或包含在雇佣条款中。

Section § 40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条的任何规定(第405条除外),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这可能导致50美元到1,000美元之间的罚款,或最多六个月的监禁,或两种处罚并罚。

Section § 4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规则征收的任何罚款都必须缴入州金库,并计入普通基金。

Section § 4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劳工专员负责确保本具体条款得到遵守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