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与豁免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
Section § 920
在本法律条文中,“承诺”一词的定义涵盖了几种类型的约定。它包括任何承诺、保证、合同或协议,无论它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它还包括任何明确声明的或通过行为默示的约定。
Section § 921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1933年8月21日之后,雇员(或潜在雇员)与雇主之间达成的任何协议,如果包含某些违反公共政策的承诺,则无效。这些承诺包括同意加入或留在劳工组织或雇主组织,同意不加入或不留在这些组织,或者同意如果加入或留在这些组织就辞职。
这类承诺被认为是不可强制执行的,这意味着任何法院都不能强制某人履行这些承诺,也不能惩罚那些鼓励他人无视这些协议的人,只要不涉及欺诈、暴力或威胁。
Section § 923
本法律条款阐明了加州关于劳资谈判的公共政策。它强调雇佣条款和条件应由雇主和雇员自愿达成协议。由于雇主可以以强大的方式组织起来,个体工人,特别是那些未加入工会的工人,往往难以协商公平的雇佣条款。因此,法律支持工人拥有结社自由、选择代表以及在不受雇主干涉的情况下进行集体谈判的自由。这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平的工作条件并保护其劳动权利。
Section § 925
这项加州劳动法规定,雇主不能要求居住和工作在加州的雇员同意在州外解决工作相关争议,或同意适用非加州法律。如果合同违反了这项规定,雇员可以选择使该部分无效,任何争议都将在加州根据加州法律解决。如果雇员需要行使这些权利,他们还可能获得律师费。但是,如果雇员在合同谈判中就争议解决事宜有律师代理,则此规定不适用。本法适用于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或修改的合同。
Section § 927
本法律解释了在何种情况下,合同中允许创建和使用某人声音或肖像的数字复制品的条款是不可执行的。它适用于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新表演。如果合同条款允许数字复制品替代该个人通常会亲自完成的工作;未明确描述数字复制品将如何使用(除非其使用与合同的性质一致);并且在协议过程中该个人未获得律师或工会的代表,则这些条款不可执行。
该法律将“数字复制品”定义为计算机生成的人的肖像。音乐和视频制作中的标准做法,如混音或重制,存在例外。合同中不涉及数字复制品的其他部分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