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与健康杂项安全规定
Section § 6700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雇主不得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来测试燃气管线或管道,因为这会自动被视为不安全。同样,使用燃气对燃气管道进行测试,如果压力高于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设定的标准,也被视为不安全。
Section § 6701
Section § 6702
Section § 6703
这项法律规定,适用于在室内(如工厂或仓库)使用的便携式和移动式内燃机有特定规则。这些规则旨在防止有害气体或烟雾暴露。但是,如果发动机在室内使用时,其气体或烟雾浓度不超过安全标准,那么这些规则可能不适用。
Section § 6704
Section § 6705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价值超过25,000美元、涉及深度超过五英尺壕沟的公共工程合同,必须包含一份安全计划,以保护工人免受可能塌方的危险。该计划在开挖前需要获得合同授予机构或授权工程师的批准。如果计划不符合标准安全程序,则必须由持证工程师制定。
重要的是,该法律确保不得使用效果低于《施工安全条例》要求的安全措施,并且不将责任归咎于合同授予机构或其员工。
“公共工程”和“授予机构”的术语在《劳工法典》的其他章节中定义。
Section § 6705.5
Section § 6706
这项加州劳动法规定,当进行涉及多个壕沟或挖掘的项目时,只需要一份许可证。然而,如果壕沟或挖掘是为了紧急维修、建造游泳池、挖掘墓穴,或者没有人需要进入壕沟或挖掘中,则第6500条的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6707
Section § 6708
这项法律要求建筑项目(包括公共工程)的承包商为其工人提供适当的急救措施。“充足”的急救意味着它应符合1970年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设定的标准。
Section § 6709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某些谷热常见县的建筑雇主每年提供关于该疾病的培训。谷热是由土壤中的真菌引起的,当土壤受到扰动时,真菌会随空气传播并被吸入,使建筑工人容易受到感染。雇主必须向雇员讲解谷热的风险、预防、症状和治疗,培训内容必须包括高风险条件以及防护装备和抑尘技术等预防措施。如果一个县被新认定为高风险地区,则次年需要进行培训。
Section § 6710
这项法律规定,在任何使用爆炸物的工地上,必须有一名持有相关执照的人员来监督和管理爆破活动。“爆炸物”一词涵盖了多种材料,例如某些类别的爆炸物、雷管以及用于雪崩控制的装置。但不包括小武器弹药或某些与建筑相关的爆炸装置。此外,这项规定不适用于那些已经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中另一特定部分获得许可的人员。
Section § 6711
本节规定,任何使用爆炸物进行雪崩爆破的人员,在获得许可前必须通过一项考试。该考试包括口试和笔试。
此外,一个咨询委员会将协助制定考试题目。该委员会将由7至9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来自爆炸物制造商、雪崩爆破专家、滑雪产业、公共娱乐区、加州交通部以及负责许可的部门的代表。
Section § 6712
这项法律要求制定农业农田卫生安全标准,该标准必须与现有的联邦和州标准同样有效。它强制要求所有农业工作场所都必须有清洁、维护良好的厕所,并有维护记录。有一项涉及不同机构的执法计划,以确保合规,包括如果未提供设施,每次违规将处以至少750美元的罚款。重复违规可能导致更严厉的处罚。被传唤的雇主必须提交年度合规报告。该法律还包括防止因卫生条件不足导致食物污染的规定。
Section § 6716
本法律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何为“铅相关建筑工程”。它包括建造、油漆、拆除等活动,或任何可能通过材料或土壤使工人接触铅的工作。它还涵盖了施工期间铅材料的运输和处理。但是,它不包括铅的制造或采矿,以及含铅汽车部件的安装或维修。
Section § 6717
本法律条款规定,标准委员会必须制定一项标准,以保护从事铅相关建筑工作的员工。该标准必须符合联邦安全指南,并包含针对员工处理材料中铅含量而定的保护措施。它涵盖了铅检测、确定危险铅含量、使用工程控制和防护装备、提供卫生设施以及进行医疗监测等领域。此外,还规定了设立警示区域、保存记录以及确保工人及主管接受铅安全培训,包括了解健康风险、安全工作方法和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Section § 6717.2
这项法律规定,对于2025年授予的金门大桥悬索桥抗震改造项目的任何建筑工程,应遵守2024年底生效的与铅暴露相关的安全标准。这适用于主合同和分包合同。
Section § 6717.5
Section § 6719
Section § 6720
截至2019年1月1日,加利福尼亚州要求制定安全标准,以防止室内工作环境中工人出现与热相关的疾病。这些标准基于温度、工作活动和其他因素。在制定这些标准时,应考虑2016年阈限值和生物暴露指数中的指南。此外,某些高温规定可能仅适用于特定行业。
Section § 6721
这项法律要求更新加州的中暑预防和野火烟雾法规。这些以玛丽亚·伊莎贝尔·巴斯克斯·希门尼斯命名的规定,要求向新员工提供中暑预防计划,并每年向所有员工提供。它还考虑降低要求农场工人在野火烟雾中佩戴防护设备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水平,最高阈值设定为AQI 301。新规定可能包括对在休息后返回高温环境工作的工人提供额外保护。这些修改需要在2025年底前提出,并由标准委员会审查。
Section § 6722
这项法律要求标准委员会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提出一项新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至少设置一间供自我认同为女性或非二元性别的员工使用的单人卫生间设施。委员会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考虑采纳这些修订后的标准。此外,这些施工现场将无需遵守《健康与安全法典》某节的要求。
Section § 6723
这项法律要求,到2027年12月1日,加州工作场所的急救箱中必须包含纳洛酮或另一种经FDA批准的阿片类药物过量逆转药物。雇主需要关于如何正确储存这些药物的指导。到2028年12月1日,可能会采纳新标准以确保这些要求得到满足。此外,在过量紧急情况下施用纳洛酮的个人,只要符合特定条件,即可免除民事责任。
Section § 6725
这项法律规定了农业雇员的定义以及其工作场所COVID-19预防的指导方针。它要求创建并向农业工人分发易于理解的多语言COVID-19安全实践信息,并确保其中包含报告不安全工作条件的联系方式。该法律强制开展一项活动,教育工人了解他们的权利,例如带薪病假和工人赔偿,并要求发布公益广告。此外,它还要求报告与农业中COVID-19实践相关的调查,包括这些调查的详细描述。本节将持续有效,直到州的COVID-19紧急状态被正式宣布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