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2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用于非法销售或分发酒精饮料的建筑物或场所都被视为一种滋扰。无论其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场所,都可以而且应该采取行动来制止这些非法活动。

Section § 11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个区域存在造成问题的妨害行为,地方检察官、市检察官或任何当地居民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制止它。他们可以提起诉讼,以消除问题并防止其再次发生。法律行动可以针对造成妨害行为的人,或允许其发生的财产所有者。如果诉状由地方检察官提起,则无需核实。

Section § 112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滋扰在法庭上得到证实,并且财产所有人在提起诉讼前至少两周已收到关于该滋扰的书面通知,法院可以发出临时禁令来停止或防止滋扰。但是,法院会要求申请禁令的人提供一份财务担保,承诺如果后来裁定该禁令不合理,将赔偿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

凡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中,滋扰的存在经核实的诉状或宣誓书证明,令法院或法官满意,且法院或法官确信财产所有人已在提起诉讼前至少两周收到由投诉人或地方检察官签署的关于滋扰存在的书面通知,则法院或法官应允许发出临时禁令,以消除并防止该滋扰的持续或再次发生。在准予该令状时,法院或法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承诺如果法院最终裁定申请人无权获得该禁令,申请人将向被禁令方支付因该禁令可能遭受的、不超过指定金额的损害赔偿。

Section § 112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的法律诉讼优先于大多数其他案件,但刑事案件、选举纠纷和禁令听证除外。

如果公民根据这项法律提起诉讼,不能轻易撤销。需要申诉人及其律师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解释为何应驳回诉讼,并由法院命令确认。

如果案件没有被积极跟进,法院可以酌情用另一位愿意的公民替换原告。如果法院认定公民的诉讼没有根据,该公民将需要支付诉讼费用。

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应优先于所有其他诉讼,但刑事诉讼、选举争议和禁令听证除外。如果公民根据本条提起诉讼,除非申诉人及其律师提交一份宣誓声明,阐明应驳回该诉讼的理由,且该驳回由法院命令,否则不得由原告撤销或因缺乏起诉而驳回。如果未能以合理的勤勉起诉任何此类诉讼,或应原告请求,法院可酌情将任何其他同意的公民替换为原告。如果诉讼由公民提起,且法院认定没有合理的依据或理由,费用应由该公民承担。

Section § 11204

Explanation
如果法庭上证明存在滋扰,法院将作为最终裁决的一部分,发出消除滋扰的命令。此外,提起诉讼的人(原告)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由滋扰发生的财产承担。这意味着这些费用成为对该财产的留置权(一种法律债权),并可通过法院命令强制收取。

Section § 1120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不遵守本条规定的禁令或命令,他们可能会被处以200美元至1,000美元的罚款,或在县监狱服刑一到六个月。他们可能面临罚款和监禁的双重处罚。

Section § 11206

Explanation
如果物业所有者因其场所内发生的活动而被认定藐视法庭,他们收到的任何罚款都将成为该物业的留置权。这意味着罚款在法律上附着于该物业,并可通过法院命令的行动进行收取。

Section § 11207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人”一词定义为不仅包括个体人类,还包括公司、协会、团体、受托人、租户和代表。

本条所称的“人”指个人、公司、协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承租人、代理人和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