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刑法 Code § 14240(a) 司法部应当制定程序,以执行《民法典》第1798.24条(t)款,提供与个人相关的材料,用于与枪支暴力相关的研究。这些程序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请求以及对请求的及时审查。经司法部酌情决定,该信息可提供给任何经美国教育部或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认证的非营利性、善意的研究机构,用于研究暴力预防目的,在必要时,经该机构的管理机构审查委员会或人体受试者委员会批准后。
(b)CA 刑法 Code § 14240(b) 识别个人的材料仅可用于研究或统计活动,且不得透露或用于研究或统计活动以外的目的。由此产生的报告或出版物不得识别具体个人。司法部因处理数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可向研究人员收取。如果数据请求或使用该数据进行研究的支持函被拒绝,司法部应当提供书面说明拒绝的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