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和逮捕罪犯中央谷地农村犯罪预防计划
Section § 14170
这项法律旨在加强农村地区的犯罪预防工作,特别是与农业相关的犯罪。它描述了图莱里县的一个试点项目,旨在解决农业和农村犯罪问题。图莱里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治安官办公室以及农业局局长办公室共同组成一个特别工作组来处理这些问题。
该特别工作组与军事和执法专家合作,并寻求媒体和社区的支持。由于该项目的成功,提议在弗雷斯诺县和克恩县等其他县也设立类似项目。
该法律还强调了农业犯罪日益严重的问题,以及全州范围内缺乏集中精力打击这些犯罪的努力和资源,这对农业产业构成了威胁。立法机关旨在制定全州范围的标准,以更好地预防和追踪这些犯罪。
Section § 14171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些县设立“中央谷地农村犯罪预防计划”,以解决农村地区的犯罪问题。该计划由县检察官办公室或县治安官部门管理,并涉及参与县之间的联合权力协议。
各县将组建一个“中央谷地农村犯罪专责小组”,其中可包括各种地方机构和业主团体。该专责小组旨在预防犯罪、改进报告机制并提升破案技术。它可以在联合设施内协调调查,并咨询各类专家以提高效率。
为了获得资金,各县必须加入该专责小组并指派一名代表。他们可能会开发系统来报告和追回与农村犯罪相关的被盗财产,并抓捕嫌疑人。该专责小组可以制定收集农业犯罪数据的程序,并为此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州政府资金可以支持这些工作,但各县也可以使用地方资金。
每个计划的工作人员由检察官和治安官根据联合协议选定。
Section § 14173
本法律条款详细说明了中央谷地农村犯罪预防计划的资金如何在加州各县之间分配。具体而言,这些拨款分配给八个县:弗雷斯诺县获得23%,克恩县17%,金斯县8.5%,马德拉县5.5%,默塞德县8.5%,圣华金县8.5%,斯坦尼斯劳斯县8.5%,以及图莱里县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