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定人员的特殊枪支规定禁止武装人员档案
Section § 30000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司法部长维护一个名为“被禁止持枪人员档案”的数据库。该档案追踪自1996年1月1日以来拥有或持有枪支,但后来被禁止拥有或持有枪支的人员。
该数据库可通过加州执法电信系统供某些授权机构访问,用于核查个人是否持枪且被禁止持有枪支。
此外,该信息也可供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枪支暴力研究中心的相关研究人员或其他合格研究机构访问,用于暴力预防研究,但需经特定批准。个人数据必须保密,且仅用于研究或统计目的。如果数据访问被拒绝,必须说明理由。
Section § 30005
本法律条款详细说明了加州被禁止持枪人员档案数据库的运作方式。当某人被判重罪、涉及枪支的罪名,或因心理健康问题或联邦法规而被禁止持有枪支时,司法部会核查他们自1996年1月1日以来是否有任何已登记的枪支。如果他们有,司法部会将他们的详细信息添加到数据库中,表明他们被禁止持有枪支。这些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体描述以及他们拥有或持有的枪支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30010
本法律条款要求加州司法部长通过协助调查那些不允许持有枪支的个人来支持地方警察。司法部长必须与地方执法部门分享关于这些被禁止人员的具体信息,包括他们的身份、案件状态、他们为何不能持有枪支、他们的禁枪令何时结束、他们拥有的任何枪支,以及他们与执法部门的先前互动。
Section § 30012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司法部在每年3月15日前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详细说明前一年武装禁限人员系统(APPS)的状况。报告必须包括系统中的总人数、活跃或待处理的案件,以及详细的调查状态。它还涵盖了APPS中新增或移除的人员数量、减少积压的进展,以及个人被禁止持有枪支的原因。
此外,报告还包括为APPS执法雇用的探员数量、收缴的枪支、执法期间的接触次数,以及与地方执法部门为解决积压问题而进行的任何合作。这确保了在追踪因法律或安全原因被禁止拥有枪支的个人方面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Section § 30015
这项法律从一个专户中拨款2400万美元给加州司法部,以帮助解决武装禁限人员系统 (APPS) 的积压问题,并处理被禁止持有枪支的人非法持枪的问题。
每年3月1日前,司法部必须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报告他们减少了多少积压、雇用了多少探员、从系统中清除或添加到系统中的个人数量,以及收缴的枪支数量。他们还需要报告专案组或与地方执法部门的合作情况。这些报告要求在2019年3月1日之后失效。
Section § 30020
加州司法部必须在“武装违禁人员系统”(一个追踪不应合法拥有枪支的人的系统)识别出某人可能非法持有枪支的案件后七天内进行审查。司法部还负责寻找方法来加快这些调查。
“匹配项”是指当一个人的详细信息(表明他们可能非法拥有枪支)出现在特定数据库中时。这意味着他们的名字显示他们不应该拥有枪支,但记录却显示他们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