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850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取回加州法院或警方保管的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您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合法拥有这些物品的资格。您可以通过加州枪支申请报告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和公民身份证明等详细资料。提供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轻罪指控。如果您不希望取回这些物品,并且它们是合法的,您可以将它们出售或转让给经销商或合法持有这些物品的第三方。枪支和弹药的转让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这项法律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a)CA 刑法 Code § 33850(a) 任何声称拥有任何由法院或执法机构保管或控制的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并希望取回该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的人,应向司法部提出申请,以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持有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该申请应通过加州枪支申请报告系统 (CFARS) 以电子方式提交,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刑法 Code § 33850(a)(1) 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性别、电话号码和完整地址。
(2)CA 刑法 Code § 33850(a)(2) 申请人是否为美国公民。如果申请人不是美国公民,申请还应包括申请人的国籍以及申请人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分配的号码或I-94号码。
(3)CA 刑法 Code § 33850(a)(3) 如果被扣押的财产是枪支,则应包括枪支的品牌、型号、口径、枪管长度、类型、原产国和序列号;但是,如果该枪支不是手枪且没有分配给它的序列号、识别号或识别标记,则申请中应有注明该事实的地方。
(4)CA 刑法 Code § 33850(a)(4) 对于加州居民,申请人有效的加州驾驶执照号码或由机动车辆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加州身份证号码。对于非加州居民,申请人应提供带有表明该个人驻扎在加州的命令的军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申请人居住州颁发的有效驾驶执照复印件,或申请人居住州颁发的州身份证复印件。非加州居民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应经过公证。
(5)CA 刑法 Code § 33850(a)(5) 持有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的法院或执法机构的名称。
(6)CA 刑法 Code § 33850(a)(6) 申请人的签名和签名日期。
(7)CA 刑法 Code § 33850(a)(7) 任何提供虚假姓名或地址,或故意提供任何不正确信息,或故意遗漏申请所需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根据第 (4) 款提供的任何公证信息)的人,均犯有轻罪。
(b)CA 刑法 Code § 33850(b) 拥有由法院或执法机构保管的枪支,且不希望取回该枪支,并且该枪支是合法枪支,且该人对该枪支拥有所有权的人,有权将该枪支的所有权出售或转让给持牌经销商或不受禁止持有该枪支的第三方。根据本款向第三方进行的任何出售或转让应根据第 27545 条进行。
(c)CA 刑法 Code § 33850(c) 拥有由法院或执法机构保管的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且不希望取回该弹药或弹药供弹装置,并且该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是合法的人,有权将该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持牌枪支经销商或弹药销售商或不受禁止持有该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的第三方。根据 (b) 款向第三方进行的任何弹药出售或其他转让应通过弹药销售商进行,并应符合第 10 编第 1 章第 4 条(自第 30370 条起)规定的程序。
(d)CA 刑法 Code § 33850(d) 任何提供虚假姓名或地址,或故意提供任何不正确信息,或故意遗漏申请所需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根据 (a) 款第 (4) 项提供的任何公证信息)的人,均可作为轻罪惩罚。
(e)CA 刑法 Code § 33850(e) 本条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Section § 33855

Explanation

如果执法机构或法院收缴了你的枪支、弹药或弹药装置,除非你满足特定条件,否则它们不会归还。首先,你必须证明你有资格持有它们。如果是枪支,机构必须核查记录,确保它没有被盗,并且登记在你名下。如果枪支被报告失窃,机构会通知你,但你仍需提供持有资格证明。你可能需要支付费用才能取回枪支,除非它在丢失后不久就被报告失窃,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可以免除这些费用。

该法律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生效。

执法机构或法院在保管任何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后,除非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否则不得将其归还给任何个人:
(a)CA 刑法 Code § 33855(a) 个人向该机构或法院出示部门根据第 33865 条规定作出的、证明该人有资格持有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的决定通知。
(b)CA 刑法 Code § 33855(b) 如果被扣押的财产是枪支,且该机构或法院可直接访问自动火器系统,则该机构或法院已核实该枪支未根据第 11108.2 条被列为被盗,并且该枪支已在自动火器系统中以寻求归还的个人名义登记。
(c)CA 刑法 Code § 33855(c) 如果枪支已根据第 11108.2 条报告丢失或被盗,执法机构应根据第 11108.5 条通知所有者或有权占有的人。但是,该人应根据第 33865 条提供持有枪支的资格证明。
(d)CA 刑法 Code § 33855(d) 本节不阻止地方执法机构向枪支的合法所有者或有权占有的人收取第 33880 条所述的费用。但是,根据第 33850 条申请背景调查以取回由法院或执法机构保管或控制的枪支的个人,应免除第 33860 条中的费用,前提是法院或机构确定该枪支在进入法院或执法机构保管或控制之日前,或在枪支从其所有者处被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已向执法机构报告被盗。法院或机构应以部门规定的方式通知司法部此项费用豁免。
(e)CA 刑法 Code § 33855(e) 本节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生效。

Section § 338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司法部对每次申请返还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任何数量弹药收取20美元的费用。如果一次申请涉及多支枪支,每支额外枪支需加收3美元。

收取的费用将存入“经销商销售记录专户”。这些费用每年可以调整,以确保它们能覆盖处理成本,但不会超出。这项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a)CA 刑法 Code § 33860(a) 司法部应设定每次申请返还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任何数量弹药的费用为二十美元($20),此外,对于作为返还枪支申请一部分而处理的每支额外枪支,加收三美元($3)的费用,以弥补其根据本章提交的申请的处理合理成本。
(b)CA 刑法 Code § 33860(b) 根据 (a) 款收取的费用应存入经销商销售记录专户。
(c)CA 刑法 Code § 33860(c) 该部门应每年审查并酌情调整 (a) 款中规定的费用,以充分资助但不超过根据本节提交的申请的处理合理成本。
(d)CA 刑法 Code § 33860(d) 本节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338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居民申请获得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所有权批准的流程。当您提交申请并支付费用后,司法部将进行背景调查,以确定您是否符合资格。该过程通常最多需要30天,但您可以通过一个名为CFARS的特定在线系统查询延迟情况。

如果您获得批准,您将收到一份书面通知,说明您已获批,并(如适用)附带有关枪支的详细信息。枪支的记录,包括(如有的)识别详情,将被录入州系统。如果您未获批准,您将收到一份通知,解释原因,并提供如何将枪支出售或转让给经销商的信息,以及如何对该决定提出上诉的信息。

(a)CA 刑法 Code § 33865(a) 当司法部收到根据第33850条提交的完整申请并附带根据第33860条要求的费用时,它应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持有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
(b)CA 刑法 Code § 33865(b) 该部门应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完成背景调查,除非背景调查因部门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延迟。申请人可通过加州枪支申请报告系统 (CFARS) 联系该部门,询问延迟原因。
(c)CA 刑法 Code § 33865(c) 如果该部门确定申请人有资格持有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该部门应向申请人提供书面通知,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刑法 Code § 33865(c)(1) 申请人身份。
(2)CA 刑法 Code § 33865(c)(2) 一份声明,说明申请人有资格持有枪支、弹药供弹装置或弹药。
(3)CA 刑法 Code § 33865(c)(3) 如适用,按制造商、型号和序列号描述枪支,但前提是,如果该枪支不是手枪且没有分配给它的序列号、识别号或识别标记,则应注明该事实。
(d)CA 刑法 Code § 33865(d) 该部门应将枪支记录输入自动化枪支系统 (AFS),但前提是,如果该枪支不是手枪且没有分配给它的序列号、识别号或识别标记,则应在AFS中注明该事实。
(e)CA 刑法 Code § 33865(e) 如果该部门拒绝申请,且该枪支是其他方面合法的枪支,该部门应通知申请人被拒绝,并提供一份表格供申请人用于将枪支出售或转让给持牌经销商。
(f)CA 刑法 Code § 33865(f) 如果该部门拒绝申请,申请人应通过CFARS从该部门收到通知,解释拒绝原因以及有关上诉程序的信息。
(g)CA 刑法 Code § 33865(g) 本节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33870

Explanation

如果执法机构持有你的枪支或弹药,并且你被禁止持有但你是合法所有人,你可以将其出售或转让给持牌经销商。如果你的持有禁令有截止日期,你也可以将其存放于持牌经销商处。如果你的枪支丢失或被盗,你可以通过证明它是你的并且你有权拥有它来取回。地方警察可能会收取费用以归还你的物品。本法律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a)CA 刑法 Code § 33870(a) 如果执法机构确定申请人是存放于该机构的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的合法所有人,且申请人被禁止持有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并且该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在其他方面合法,则申请人有权将该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出售或转让给持牌枪支经销商或持牌弹药销售商(视情况而定)。如果执法机构确定申请人被禁止拥有或持有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且该禁令将在一个特定的可确定日期届满(无论该日期是否在法院命令中指定),则申请人有权根据第29830条的规定,在禁令期间将该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存放于持牌枪支经销商或持牌弹药销售商(视情况而定)处。
(b)CA 刑法 Code § 33870(b) 如果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已丢失或被盗,则应根据第11108.5条的规定,在所有人识别财产、提供所有权证明以及根据第33865条提供持有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的资格证明后,将其归还给合法所有人。
(c)CA 刑法 Code § 33870(c) 本条不阻止地方执法机构向财产的合法所有人收取第33880条中描述的费用。
(d)CA 刑法 Code § 33870(d) 本条应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338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执法机构和法院在通知物主可以领回其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后,无需保留这些物品超过180天。如果物主在此期限内未认领其财产,这些物品可以被处置。这项规定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a)CA 刑法 Code § 3387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执法机构或法院均无须在法院或执法机构通知所有者该财产已可领回之后,保留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超过180天。无人认领的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可在180天期限届满后被处置。
(b)CA 刑法 Code § 33875(b) 本节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Section § 338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市、县或州机构收取费用,以弥补其在扣押、储存或放行枪支、弹药或相关物品方面的行政成本。这些费用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成本,并且只能向声称拥有这些物品所有权的人收取。如果物品在警方羁押时被报失窃,费用可以免除。除非所有者书面请求,否则不得对有关财产的听证会或上诉征收费用,并且除非所有者请求,否则不应将其作为物品放行的条件。该法律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a)CA 刑法 Code § 33880(a) 市、县或市县,或州机构,可制定法规、条例或决议,征收与其扣押、保管、储存或放行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相关的行政成本相等的费用。
(b)Copy CA 刑法 Code § 33880(b)
(a)Copy CA 刑法 Code § 33880(b)(a)款项下的费用不得超过因占有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储存以及将其交还给持牌枪支经销商或所有者而直接产生的实际成本。
(c)Copy CA 刑法 Code § 33880(c)
(a)Copy CA 刑法 Code § 33880(c)(a)款和(b)款所述的行政成本,在有可核实的证据证明该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在被执法机构羁押或控制时已被报失窃的情况下,可由地方或州机构免除。
(d)CA 刑法 Code § 33880(d) 以下规定适用于根据本条征收的任何行政费用:
(1)CA 刑法 Code § 33880(d)(1) 该费用仅可向声称拥有该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所有权的人征收。
(2)CA 刑法 Code § 33880(d)(2) 任何费用应由地方或州当局仅向声称拥有该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所有权的人收取。
(3)CA 刑法 Code § 33880(d)(3) 该费用应是根据本法典授权或征收的任何其他费用的附加费用。
(4)CA 刑法 Code § 33880(d)(4) 不得对与移走、扣押、储存或放行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相关的听证会或上诉征收费用,除非该听证会或上诉由财产的合法所有者书面请求。此外,该费用仅可向请求该听证会或上诉的人征收。
(e)CA 刑法 Code § 33880(e) 与放行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相关的听证会或上诉费用,不得向赎回财产的合法所有者收取,除非合法所有者自愿请求储存后听证会或上诉。市、县、市县或州机构不得要求合法所有者请求储存后听证会作为将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放行给合法所有者的条件。
(f)CA 刑法 Code § 33880(f) 本条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33885

Explanation

如果你卷入了一起法律案件,目的是要回被没收的枪支、弹匣或子弹,并且对方是执法机构,法院会要求败诉方支付胜诉方的律师费。这项规定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

(a)CA 刑法 Code § 33885(a) 在根据本章规定被扣押但未归还的任何枪支、供弹装置或弹药的返还程序中,如果被告或反诉被告是执法机构,法院应判决胜诉方获得合理的律师费。
(b)CA 刑法 Code § 33885(b) 本条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33895

Explanation

这段法律文本指出,当法院或执法部门根据本章规定进行枪支和弹药的转让或交付时,某些相关法律不适用。具体来说,第27545节不适用于枪支交易,而第30312节和第30342节不适用于弹药或相关装置的转让或交付。这项规定于2020年7月1日开始生效。

(a)CA 刑法 Code § 33895(a) 第27545节不适用于根据本章规定进行的枪支交付、转让或返还。
(b)CA 刑法 Code § 33895(b) 第30312节和第30342节不适用于根据本章规定由法院或执法机构进行的弹药或弹药供弹装置的交付或转让返还。
(c)CA 刑法 Code § 33895(c) 本节应于2020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