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刑法 Code § 27000(a) 第2条(自第26800节起)不适用于枪支的出借,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刑法 Code § 27000(a)(1) 该枪支未装弹。
(2)CA 刑法 Code § 27000(a)(2) 该出借由经销商作出。
(3)CA 刑法 Code § 27000(a)(3) 该出借是向持有根据第8部第2章(自第29500节起)颁发的有效娱乐用枪支许可证的人作出的。
(4)CA 刑法 Code § 27000(a)(4) 该枪支仅作为道具出借,用于电影、电视、视频、戏剧或其他娱乐制作或活动。
(b)CA 刑法 Code § 27000(b) 经销商应保留娱乐用枪支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遵守此要求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