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刑法 Code § 28050(a) 任何人应通过根据第26700至26915条(含)获得许可的人员,依照本章规定完成任何枪支的销售、借用或转让,以符合第27545条的规定。
(b)CA 刑法 Code § 28050(b) 卖方或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应将枪支交付给经销商,经销商应保留该枪支的占有权。
(c)CA 刑法 Code § 28050(c) 如果枪支不被禁止,经销商随后应依照第27540条规定,将枪支交付给购买方或受让方或借用枪支的人。
(d)CA 刑法 Code § 28050(d) 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交付枪支给购买方或受让方或借用枪支的人,经销商应立即将枪支退还给转让方或卖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无需等待第26815条和第27540条所述等待期结束。如果退还枪支给卖方或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将构成违反第27500、27505、27515、27520、27525、27530或27535条的行为,经销商不应退还该枪支。
(e)CA 刑法 Code § 28050(e) 截至2024年7月1日,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退还枪支给转让方或卖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则经销商应立即将枪支交付给县治安官或市警察局长或任何市或市县的市政警察部门的其他负责人,他们随后应按照第18005条和第34000条规定的方式处置该枪支。
(f)CA 刑法 Code § 28050(f) 自2024年7月1日起,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退还枪支给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则应适用以下程序:
(1)CA 刑法 Code § 28050(f)(1) 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可以要求,经销商应允许,经销商保留枪支占有权最长45天,以便转让方或卖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可以根据第27540条指定一个人占有该枪支。这45天期限应在第26815条和第27540条所述等待期以及处理交易所需的任何时间之外。
(2)CA 刑法 Code § 28050(f)(2) 如果在45天期限结束之前,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指定一个人接收枪支,并且该人完成购买申请,经销商应根据第27540条的规定处理该交易。
(3)CA 刑法 Code § 28050(f)(3) 如果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未根据本款要求经销商持有枪支,或枪支无法交付给指定的人,经销商应立即将枪支交付给经销商所在县的治安官或市警察局长或任何市或市县的市政警察部门的其他负责人,他们随后应按照第18000、18005和34000条规定的方式处置该枪支。
(g)Copy CA 刑法 Code § 28050(g)
(1)Copy CA 刑法 Code § 28050(g)(1) 如果经销商根据(f)款保留枪支占有权,经销商应在保留枪支占有权后72小时内,以司法部规定的方式和格式通知司法部。
(2)CA 刑法 Code § 28050(g)(2) 如果经销商根据(e)款或(f)款将枪支交付给执法机构,经销商应在交付枪支后72小时内,以司法部规定的方式和格式通知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