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8050

Explanation

在加州销售、借用或转让枪支时,交易必须通过持牌经销商进行,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经销商会持有枪支,直到其合法交付给新主人。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转让枪支,则必须将其退还给原主人,除非这样做违反了法律的某些条款。如果无法退还,经销商会将其交给当地执法部门处置。自2024年7月1日起,如果原主人无法取回枪支,他们可以在45天内指定另一个人接收。在此期间,经销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司法部报告枪支的占有状态。

(a)CA 刑法 Code § 28050(a) 任何人应通过根据第26700至26915条(含)获得许可的人员,依照本章规定完成任何枪支的销售、借用或转让,以符合第27545条的规定。
(b)CA 刑法 Code § 28050(b) 卖方或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应将枪支交付给经销商,经销商应保留该枪支的占有权。
(c)CA 刑法 Code § 28050(c) 如果枪支不被禁止,经销商随后应依照第27540条规定,将枪支交付给购买方或受让方或借用枪支的人。
(d)CA 刑法 Code § 28050(d) 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交付枪支给购买方或受让方或借用枪支的人,经销商应立即将枪支退还给转让方或卖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无需等待第26815条和第27540条所述等待期结束。如果退还枪支给卖方或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将构成违反第27500、27505、27515、27520、27525、27530或27535条的行为,经销商不应退还该枪支。
(e)CA 刑法 Code § 28050(e) 截至2024年7月1日,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退还枪支给转让方或卖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则经销商应立即将枪支交付给县治安官或市警察局长或任何市或市县的市政警察部门的其他负责人,他们随后应按照第18005条和第34000条规定的方式处置该枪支。
(f)CA 刑法 Code § 28050(f) 自2024年7月1日起,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退还枪支给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则应适用以下程序:
(1)CA 刑法 Code § 28050(f)(1) 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可以要求,经销商应允许,经销商保留枪支占有权最长45天,以便转让方或卖方或出借枪支的人可以根据第27540条指定一个人占有该枪支。这45天期限应在第26815条和第27540条所述等待期以及处理交易所需的任何时间之外。
(2)CA 刑法 Code § 28050(f)(2) 如果在45天期限结束之前,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指定一个人接收枪支,并且该人完成购买申请,经销商应根据第27540条的规定处理该交易。
(3)CA 刑法 Code § 28050(f)(3) 如果卖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未根据本款要求经销商持有枪支,或枪支无法交付给指定的人,经销商应立即将枪支交付给经销商所在县的治安官或市警察局长或任何市或市县的市政警察部门的其他负责人,他们随后应按照第18000、18005和34000条规定的方式处置该枪支。
(g)Copy CA 刑法 Code § 28050(g)
(1)Copy CA 刑法 Code § 28050(g)(1) 如果经销商根据(f)款保留枪支占有权,经销商应在保留枪支占有权后72小时内,以司法部规定的方式和格式通知司法部。
(2)CA 刑法 Code § 28050(g)(2) 如果经销商根据(e)款或(f)款将枪支交付给执法机构,经销商应在交付枪支后72小时内,以司法部规定的方式和格式通知司法部。

Section § 28055

Explanation

根据本法律,当您购买、借用或转让枪支时,经销商可以向您收取每支枪最高 10 美元的费用。如果您临时存放枪支,经销商也可以向销售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收取每支枪最高 10 美元的费用。除此之外,经销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但需上交司法部的特定费用以及其他某些条款中详细规定的费用除外。经销商如果愿意,可以选择收取低于这些规定的费用。

(a)CA 刑法 Code § 28055(a) 对于根据本章进行的销售、借用或转让,经销商可要求购买者、受让人或借用枪支的人支付每支枪支不超过十美元 ($10) 的费用。
(b)CA 刑法 Code § 28055(b) 对于根据第 28050 条 (f) 款进行的枪支临时存放,经销商可要求销售方、转让方或出借枪支的人支付每支枪支不超过十美元 ($10) 的费用。
(c)CA 刑法 Code § 28055(c) 经销商不得对根据本章进行的枪支销售、借用或转让收取其他费用,但根据第 23690 条和第 28300 条以及第 6 章第 3 条(自第 28200 条起)可收取并转交司法部的适用费用,以及第 31650 条规定的费用除外。
(d)CA 刑法 Code § 28055(d) 经销商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e)CA 刑法 Code § 28055(e) 这些规定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经销商收取较低的费用。

Section § 280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总检察长制定规则,确保通过经销商进行的枪支销售、出借或转让得到妥善记录并保密。它确保遵守特定的法律条款,并且记录必须包含所涉人员的详细信息,例如姓名、地址和身份,特别是对于个人枪支进口商。这些规定必须在允许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的同时,促进保密性。如果枪支交易未能完成,必须保留有关该未完成交易的记录。

总检察长应根据本章规定制定规章,以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刑法 Code § 28060(a) 允许枪支的出售方、转让方或出借方,以及购买方、受让方或借入方通过经销商完成出售、出借或转让,并允许这些人员和经销商维护这些记录的保密性,并遵守本章以及以下所有规定:
(1)CA 刑法 Code § 28060(a)(1) 第2章第1条(自第26700节起)和第2条(自第26800节起)。
(2)CA 刑法 Code § 28060(a)(2) 第4章第1条(自第27500节起)。
(3)CA 刑法 Code § 28060(a)(3) 第6章第2条(自第28150节起)。
(4)CA 刑法 Code § 28060(a)(4) 第6章第3条(自第28200节起)。
(b)CA 刑法 Code § 28060(b) 在枪支因个人枪支进口商无法完成该枪支的出售或转让而被退回给该个人枪支进口商的情况下,记录足以满足第11106节目的所需信息。
(c)CA 刑法 Code § 28060(c) 确保电子转让登记或记录应载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刑法 Code § 28060(c)(1) 枪支出售方、转让方或出借方的姓名和地址。
(2)CA 刑法 Code § 28060(c)(2) 该人是否为个人枪支进口商。
(3)CA 刑法 Code § 28060(c)(3) 第6章第2条(自第28150节起)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Section § 280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枪支经销商不销售、转让或不持有手枪库存,他们就不必处理其他人之间的手枪私人转让。

Section § 28070

Explanation
如果经销商违反了本章规定的规则,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轻罪是一种刑事犯罪,但其严重程度低于重罪。
经销商违反本章规定的,构成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