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5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任何人制造、带入本州、销售、赠予、出借或持有任何非传统手枪都是非法的,除非法律中特定章节的例外情况适用。如果有人被发现从事这些活动中的任何一项,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根据法律条文的另一部分所述的其他处罚。

Section § 315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非常规手枪都被视为一种滋扰,意思是它被看作一个问题或麻烦,并且必须根据第18010条中规定的特定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法律的另一部分(从第17700条开始)提到了例外情况。

除非《第二编》第2部第1章(自第17700条起)另有规定,任何非常规手枪均属滋扰,并受第18010条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