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70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哪些人可以免除枪支安全证书的要求。免除人员包括现役或退休的执法人员、联邦官员和武装部队成员,以及处理古董枪支的枪支经销商和收藏家。以法律身份处理枪支的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例如管理遗产或信托的人)也免除此要求,直到他们将所有权转为个人名下。其他免除情况包括持有有效狩猎许可证的人(手枪除外)以及将枪支交付给执法部门的人。此外,对于因特定法律程序而持有枪支的人,也有一些免除规定。

(a)CA 刑法 Code § 31700(a) 下列人员,经适当身份识别,可免除第31615条(a)款规定的枪支安全证书要求:
(1)CA 刑法 Code § 31700(a)(1) 任何现役或荣誉退休的执法人员,定义见第2部分第3篇第4.5章(自第830条起)。
(2)CA 刑法 Code § 31700(a)(2) 任何现役或荣誉退休的联邦官员或执法人员。
(3)CA 刑法 Code § 31700(a)(3) 任何预备役执法人员,定义见第832.6条。
(4)CA 刑法 Code § 31700(a)(4) 任何已成功完成第832条规定的培训课程的人员。
(5)CA 刑法 Code § 31700(a)(5) 根据第26700条至第26915条(含)获得许可的枪支经销商,在其作为根据第26700条至第26915条(含)获得许可的人员的活动过程中和范围内行事。
(6)CA 刑法 Code § 31700(a)(6) 获得联邦许可的收藏家,其正在获取或被借用一支根据《联邦法规》第27篇第478.11条定义为古玩或文物的枪支,并且持有部门根据第26710条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7)CA 刑法 Code § 31700(a)(7) 除(d)款另有规定外,枪支被归还的对象,且接收枪支的人是该枪支的所有者。
(8)CA 刑法 Code § 31700(a)(8) 根据《政府法典》第50081条接收枪支的当地机构执法人员或副警长的家庭成员。
(9)CA 刑法 Code § 31700(a)(9) 任何持有根据第5部第4章(自第26150条起)颁发的有效隐蔽持枪许可证的个人。
(10)CA 刑法 Code § 31700(a)(10) 任何现役或荣誉退休的美国武装部队、国民警卫队、空军国民警卫队或美国现役预备役部队成员,且这些组织中的个人已适当身份识别。就本条而言,适当身份识别包括武装部队身份证、退伍军人事务部颁发的退伍军人健康身份证,或证明该个人是现役或荣誉退休成员的其他书面文件。
(11)CA 刑法 Code § 31700(a)(11) 任何根据第26025条或第26030条获授权携带已上膛枪支的人员。
(12)CA 刑法 Code § 31700(a)(12) 持有部门根据第32650条或第33300条、根据第2篇第5部第1章第3条(自第18900条起),或根据本部第6章第4条(自第32700条起)颁发的特殊武器许可证的人员。
(b)CA 刑法 Code § 31700(b) 下列以代表身份依法取得枪支所有权或占有权的人员,除非或直到他们以个人身份将枪支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否则可免除第31615条(a)款规定的枪支安全证书要求:
(1)CA 刑法 Code § 31700(b)(1) 遗产的遗嘱执行人、个人代表或管理人。
(2)CA 刑法 Code § 31700(b)(2) 有担保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或雇员,当枪支作为根据《商法典》下的担保协议违约的抵押品或因违约而持有时。
(3)CA 刑法 Code § 31700(b)(3) 扣押官,定义见《民事诉讼法典》第481.140条、第511.060条或第680.260条。
(4)CA 刑法 Code § 31700(b)(4) 履行接管人职责的接管人。
(5)CA 刑法 Code § 31700(b)(5) 履行受托人职责的破产受托人。
(6)CA 刑法 Code § 31700(b)(6) 履行受让人职责的债权人受让人。
(7)CA 刑法 Code § 31700(b)(7) 包含枪支且作为设立该信托的遗嘱一部分的信托的受托人。
(8)CA 刑法 Code § 31700(b)(8) 根据《遗嘱认证法典》第4.5部(自第4000条起)依照其授权书行事的人员。
(9)CA 刑法 Code § 31700(b)(9) 根据《遗嘱认证法典》或《福利和机构法典》由法院任命的有限或一般监护人。
(10)CA 刑法 Code § 31700(b)(10) 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372条由法院任命的诉讼监护人。
(11)CA 刑法 Code § 31700(b)(11) 包含枪支且受法院监督的信托的受托人。
(12)CA 刑法 Code § 31700(b)(12) 根据《遗嘱认证法典》第8540条由法院任命的特别管理人。
(13)CA 刑法 Code § 31700(b)(13) 根据《遗嘱认证法典》第1500条由法院任命的监护人。
(c)CA 刑法 Code § 31700(c) 任何年满18岁或以上、经有效身份识别且持有未过期有效狩猎许可证的人员,可免除第31615条(a)款规定的枪支安全证书要求,但手枪除外。
(d)CA 刑法 Code § 31700(d) 取得枪支并根据第27922条规定将枪支交付给执法机构的人,免于遵守第31615条(a)款规定的枪支安全证书要求。第(a)款第(7)项规定的豁免不适用于将该枪支归还给该人,如果该人已申请该枪支并有资格接收。
(e)CA 刑法 Code § 31700(e) 第31615条(a)款规定的枪支安全证书要求不适用于根据 第27882条或第27883条规定取得枪支的人。

Section § 317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说,当枪支是为执法或政府机构的公务用途而购买时,某些关于枪支销售、转让或交付的限制不适用。该交易必须由机构负责人书面授权,并包括核实购买者被允许为该机构处理该交易。

此外,一旦机构获得枪支,他们必须在10天内将其登记到自动枪支系统。如果机构无法访问该系统,他们必须与县警长协调提交信息。

(a)CA 刑法 Code § 31705(a) 第31615条(a)款不适用于向任何市、县、市县合一政府、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的经授权执法代表进行的任何枪支销售、交付或转让,但前提是这些枪支供该政府机构专有使用,并且在这些枪支的销售、交付或转让之前,已向进行购买、交付或转让的人提交了机构负责人授权该交易的书面授权。
(b)CA 刑法 Code § 31705(b) 适当的书面授权定义为来自购买者或受让人受雇机构负责人的可核实书面证明,该证明确认该雇员是经授权进行该交易的个人,并授权该交易供该人受雇机构专有使用。
(c)CA 刑法 Code § 31705(c) 自机构获得手枪之日起10日内,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枪支被机构获得之日起10日内,执法机构或州机构应通过加州执法电信系统 (CLETS) 将其记录作为机构武器输入自动枪支系统 (AFS)。任何无法访问AFS的机构应与该机构所在县的警长安排,通过该系统输入此信息。

Section § 317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枪支借用禁令存在例外。如果执法机构代表将枪支借给受雇于同一机构且被允许携带枪支的治安官,则这种借用是允许的。该枪支必须由该治安官在履行其职责时使用。

Section § 3171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执法机构向警务人员出售、交付或转让枪支时,第31615条中的常规要求不适用。具体来说,这些交易不受该条款的限制。

一旦枪支提供给警务人员,该机构必须在10天内将警务人员的姓名以及枪支的品牌、型号和序列号等详细信息录入自动化枪支系统 (AFS)。此录入通过加州执法电信系统 (CLETS) 完成。

如果非手枪类枪支没有序列号或识别号,则必须在 AFS 中注明。没有直接访问 AFS 权限的机构必须与当地警长协调,以确保完成此数据录入。

(a)CA 刑法 Code § 31715(a)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执法机构根据《公共合同法》第10334条向警务人员出售、交付或转让枪支。
(b)CA 刑法 Code § 31715(b) 自手枪,以及自 January 1, 2014 起的任何枪支,根据《公共合同法》第10334条出售、交付或转让给该警务人员之日起10日内,该警务人员的姓名以及所出售、交付或转让枪支的品牌、型号、序列号和其他识别特征,应由出售、交付或转让该枪支的执法或州机构,通过加州执法电信系统 (CLETS) 录入自动化枪支系统 (AFS);但如果该枪支不是手枪且没有分配给它的序列号、识别号或识别标记,则应在 AFS 中注明该事实。任何无法访问 AFS 的机构,应与该机构所在县的警长安排,通过该系统输入此信息。

Section § 317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执法机构将枪支交给退休警官时,某些规定(特别是另一项关于枪支销售的法律中的规定)不适用。该机构必须在10天内将警官的姓名和枪支详细信息录入州数据库。这包括手枪,以及从2014年开始的任何枪支。如果枪支没有序列号或识别码,则必须注明。没有数据库访问权限的机构必须与当地警长协调,以输入这些信息。

(a)CA 刑法 Code § 31720(a) 第31615条(a)款不适用于执法机构向根据第5部第5章(自第26300条开始)获授权携带枪支的退休警官出售、交付或转让枪支的情形。
(b)CA 刑法 Code § 31720(b) 自手枪(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枪支)出售、交付或转让给该退休警官之日起10日内,该警官的姓名以及所出售、交付或转让枪支的品牌、型号、序列号和其他识别特征,应当由出售、交付或转让该枪支的执法或州机构通过加州执法电信系统 (CLETS) 输入到自动枪支系统 (AFS) 中;但如果该枪支不是手枪且没有分配给它的序列号、识别号或识别标记,则应在AFS中注明此事实。任何无法访问AFS的机构应与该机构所在县的警长安排,通过该系统输入此信息。

Section § 317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枪支销售和转让一般规则的一个例外。通常,销售或转让枪支时必须遵守某些规则,但在本例外情况下,如果满足两个条件,这些规则就不适用。首先,如果销售或转让是针对政府代表,例如市、县、州或联邦层级的代表,并且是为了政府用途。其次,政府实体必须参与一项自愿从私人个体购买或接收枪支的计划。最后,根据此例外情况获取的任何武器都必须按照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具体规则进行处置。

(a)CA 刑法 Code § 31725(a) 第31615条(a)款不适用于枪支的出售、交付或转让,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CA 刑法 Code § 31725(a)(1) 该出售、交付或转让是针对市、市县、县或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的授权代表,且是为了该政府实体。
(2)CA 刑法 Code § 31725(a)(2) 该实体正在作为一项经授权的自愿计划的一部分获取武器,在该计划中,该实体正在从私人个体购买或接收武器。
(b)CA 刑法 Code § 31725(b) 根据本条获取的任何武器应根据第34000条或第18000条和第18005条的适用规定进行处置。

Section § 3173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执法部门向博物馆或历史学会出售、赠予或转让枪支,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博物馆或历史学会必须对公众开放,并须确保枪支首先被停用。该枪支不能是其他特定法律规定为非法的物品。博物馆必须书面承诺不会使枪支再次恢复可操作状态,并且如果将来赠予或出售,也必须遵守特定的转让规定。他们必须在10天内向指定部门报告接收枪支的人员详情和枪支描述。如果授权接收枪支的人员发生变化,博物馆必须在30天内通知该部门。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城市、县、市县、州或联邦政府的经授权执法代表向任何公共或私人非营利历史学会、博物馆或机构收藏进行的枪支销售、交付、出借或转让,也不适用于该公共或私人非营利历史学会、博物馆或机构收藏购买或接收该枪支,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CA 刑法 Code § 31730(a) 接收枪支的实体对公众开放。
(b)CA 刑法 Code § 31730(b) 枪支在交付前已被停用或使其无法操作。
(c)CA 刑法 Code § 31730(c) 该枪支不受以下任何规定的约束:
(1)CA 刑法 Code § 31730(c)(1) 第18000条和第18005条。
(2)CA 刑法 Code § 31730(c)(2) 标题2的第4部(从第18250条开始)。
(3)CA 刑法 Code § 31730(c)(3) 第34000条。
(4)CA 刑法 Code § 31730(c)(4) 第34005条和第34010条。
(d)CA 刑法 Code § 31730(d) 该枪支未被其他法律规定禁止向公众销售、交付或转让。
(e)CA 刑法 Code § 31730(e) 在交付前,接收枪支的实体应向执法代表提交书面声明,声明该枪支不会被恢复到可操作状态,并且将保留在该实体处,或如果随后被处置,将根据第16575条和(如适用)第31615条中列出的适用规定进行转让。
(f)CA 刑法 Code § 31730(f) 自枪支销售、出借、交付或转让给该实体之日起10天内,以下所有信息应以部门规定的方式报告给部门:
(1)CA 刑法 Code § 31730(f)(1) 交付枪支的政府实体的名称。
(2)CA 刑法 Code § 31730(f)(2) 枪支的品牌、型号、序列号和其他识别特征。
(3)CA 刑法 Code § 31730(f)(3) 经实体授权接收枪支的人员姓名。
(g)CA 刑法 Code § 31730(g) 如果指定代表的身份发生变化,该实体应在30天内将新代表通知部门。

Section § 3173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当枪支从个人转让给公共或私人非营利性历史学会、博物馆或机构收藏时,某些要求不适用。但是,必须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接收实体必须对公众开放。其次,枪支必须被停用或使其无法操作。第三,该枪支不得是禁止向公众转让的类型。在交付前,接收方必须书面承诺不将枪支恢复到可操作状态,并根据法律处理任何未来的转让。

如果枪支的所有权转让给此类实体,他们必须在30天内向司法部报告。该报告包括有关所涉各方、枪支如何获得以及枪支描述的详细信息。司法部提供此报告的表格。此外,如果负责收藏的代表发生变化,必须在30天内通知司法部。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由授权执法机构代表以外的任何人向任何公共或私人非营利性历史学会、博物馆或机构收藏进行的枪支出售、交付、出借或转让,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CA 刑法 Code § 31735(a) 接收枪支的实体对公众开放。
(b)CA 刑法 Code § 31735(b) 该枪支在交付前已停用或使其无法操作。
(c)CA 刑法 Code § 31735(c) 该枪支不属于禁止向公众出售、交付或转让的类型。
(d)CA 刑法 Code § 31735(d) 在交付前,接收枪支的实体向出售、出借或转让枪支的人提交书面声明,声明该枪支不会恢复到可操作状态,并且将保留在该实体处,或者如果随后处置,将根据第16575条中列出的适用规定以及(如果适用)第31615条进行转让。
(e)CA 刑法 Code § 31735(e) 如果手枪的所有权,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枪支的所有权正在转让给公共或私人非营利性历史学会、博物馆或机构收藏,则该实体的指定代表应在取得该枪支占有权后的30天内,通过预付邮资邮件寄送或亲自交付给司法部一份由交易双方签署的单一报告,其中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刑法 Code § 31735(e)(1) 识别代表公共或私人历史学会、博物馆或机构收藏的人员的信息。
(2)CA 刑法 Code § 31735(e)(2) 关于如何以及从何处获得所有权的信息。
(3)CA 刑法 Code § 31735(e)(3) 所涉枪支的描述。
(4)CA 刑法 Code § 31735(e)(4) 第 (d) 款中提及的书面声明副本。
(f)CA 刑法 Code § 31735(f) 根据本条规定需要填写的报告表格应由司法部提供。
(g)CA 刑法 Code § 31735(g) 如果指定代表的身份发生变化,该实体应在30天内将新代表通知司法部。

Section § 3174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关于枪支销售、交付或转让的某些规定不适用于联邦法律所规定的、获许可的枪支进口商和制造商之间或向其进行的交易。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44章(第921条起)以及根据该章发布的法规获许可从事该业务的枪支进口商和制造商之间或向其进行的枪支销售、交付或转让。

Section § 3174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关于销售或转让手枪的某些规定,在涉及持有特定类型许可证的人时,不适用。具体而言,如果接收手枪的人持有属于指定条款范围内的许可证,并且他们是在其专业活动中获得该手枪,则这些规定就不适用。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向根据第26700条至第26915条(含)获得许可的人销售、交付或转让手枪,但被许可人是在其作为根据第26700条至第26915条(含)获得许可的人的活动正常过程和范围内接收该手枪的情况除外。

Section § 317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加利福尼亚州,在不遵循常规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出借枪支的条件。要合法出借枪支,出借人必须在借用人持有枪支期间始终与其在场。借用必须用于合法目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天,并且仅限于借用人合法允许持有枪支的情况。此外,出借枪支和接收枪支的人都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枪支借用,如果存在以下所有条件:
(a)CA 刑法 Code § 31750(a) 出借枪支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与被借枪支的人在场。
(b)CA 刑法 Code § 31750(b) 借用是为了合法目的。
(c)CA 刑法 Code § 31750(c) 借用期限不超过三天。
(d)CA 刑法 Code § 31750(d) 接收枪支的个人未被州法或联邦法禁止持有、接收、拥有或购买枪支。
(e)CA 刑法 Code § 31750(e) 出借枪支的人年满18岁或以上。
(f)CA 刑法 Code § 31750(f) 被借枪支的人年满18岁或以上。

Section § 317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您将枪支送交枪匠修理时,某些文书工作和背景调查要求不适用。这种豁免也包括枪匠将枪支送交获得许可的个人进行维修,然后将枪支归还给所有者或枪匠的情况。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将枪支交付给枪匠进行维修或修理,或枪匠将枪支归还给其所有者,或枪匠将枪支交付给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第921条起)获得许可的人员进行维修或修理,以及将枪支归还给枪匠。

Section § 317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某些关于销售或转让枪支的规定将不适用:出售或转让枪支的人居住在加州,接收枪支的人居住在加州以外,并根据联邦法律获得了适当的许可,并且该销售或转让符合所有适用的联邦枪支法律和法规。

第31615条(a)款不适用于枪支的销售、交付或转让,如果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a)CA 刑法 Code § 31760(a) 销售、交付或转让由居住在本州的人进行。
(b)CA 刑法 Code § 31760(b) 销售、交付或转让的对象是居住在本州以外,并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自第921条起)及据此发布的法规获得许可的人。
(c)CA 刑法 Code § 31760(c) 销售、交付或转让符合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自第921条起)及据此发布的法规。

Section § 3176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18岁或以上的人可以在射击靶场设施借用枪支,而无需遵守某些法律限制。此例外情况有效,前提是他们在持有执照的靶场或射击俱乐部的场地内射击,并且枪支始终留在该场所内。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将枪支借给18岁或以上的人用于射击目标的情况,但前提是该借用发生在持有商业或监管执照的靶场设施的场所内,或发生在为在已设立的(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靶场上练习射击目标而组建的任何俱乐部或组织的场所内,并且枪支始终保存在靶场或俱乐部或组织的场所内。

Section § 31770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了对第31615条中关于枪支交付、转让或返还的先前规定的例外情况。这些例外情况适用于涉及《刑法典》中某些条款的情形,包括处理枪支扣押、法院命令导致的转让以及第18000条、第18005条、自第18250条开始的第4部、自第33850条开始的第2章以及第34005条和第34010条中详述的特定返还程序。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根据以下任何一项进行的枪支交付、转让或返还:
(a)CA 刑法 Code § 31770(a) 第18000条和第18005条。
(b)CA 刑法 Code § 31770(b) 第2编第4部(自第18250条开始)。
(c)CA 刑法 Code § 31770(c) 第11部第2章(自第33850条开始)。
(d)CA 刑法 Code § 31770(d) 第34005条和第34010条。

Section § 3178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解释说,当枪支经销商向居住在加州以外的人销售、交付或转让未上膛的枪支时,如果该人根据相关的美国法律法规持有联邦枪支许可证,则针对枪支交易的特定限制不适用。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经销商向居住在本州以外且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自第921条开始)以及根据该法颁布的法规获得许可的人销售、交付或转让未上膛枪支。

Section § 317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将未上膛枪支退还给批发商作为其商业库存的一部分时,关于枪支交易的某些规定不适用。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向批发商销售、交付或转让未上膛枪支,如果这些枪支被退还给批发商并旨在作为批发商业务中的商品。

Section § 31790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满足三个条件,关于销售、交付或转让枪支的某些规定不适用:首先,枪支必须是未上膛的。其次,交易必须在两名持牌枪支经销商之间进行,并且他们能够证明自己遵守了其他法律要求。最后,这些枪支必须是接收经销商库存中用于销售的商品。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枪支的销售、交付或转让,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CA 刑法 Code § 31790(a) 枪支未上膛。
(b)CA 刑法 Code § 31790(b) 销售、交付或转让由一名经销商向另一名经销商进行,并提供符合第27555条要求的证明。
(c)CA 刑法 Code § 31790(c) 枪支旨在作为接收经销商业务中的商品。

Section § 318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经营靶场或公开支持靶场射击的枪支经销商,可以向靶场内的人出借未上膛的枪支。这只有在他们拥有正确的营业执照,并且枪支始终留在靶场或俱乐部区域内的情况下才被允许。

Section § 31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关于销售、交付或转让枪支的某些规定(通常由另一项法律,即第31615条 (a) 款要求)不适用于将未装弹枪支销售、交付或转让给批发商的情况。这适用于获得该业务许可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或由其他批发商参与的情况。所有交易仍必须遵守《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中概述的特定联邦法规。

Section § 318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向未成年人出借枪支的例外情况。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未成年人出借枪支,必须是为了合法的休闲活动,例如射击运动或狩猎,或用于特定的娱乐目的。出借期限应仅限于该活动所需的时间。

对于非父母的人向未成年人出借枪支,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监护人陪同,或持有书面许可。出借也必须是为了合法的休闲或娱乐活动,且不得超过10天。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或影响以下情况:
(a)CA 刑法 Code § 31810(a)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未成年人出借手枪,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起,任何枪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CA 刑法 Code § 31810(a)(1) 出借枪支给未成年人是为了从事合法的休闲运动,包括但不限于竞技射击,或农业、牧场或狩猎活动或狩猎教育,或电影、电视或视频制作,或娱乐或戏剧活动,其性质涉及枪支使用。
(2)CA 刑法 Code § 31810(a)(2) 出借期限不超过从事该合法休闲运动合理所需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竞技射击,或农业、牧场或狩猎活动或狩猎教育,或电影、电视或视频制作,或娱乐或戏剧活动,其性质涉及枪支使用。
(b)CA 刑法 Code § 31810(b) 非未成年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向未成年人出借手枪,以及自2015年1月1日起,任何枪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CA 刑法 Code § 31810(b)(1) 出借时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或未成年人持有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该同意书在出借时或更早出示。
(2)CA 刑法 Code § 31810(b)(2) 出借枪支给未成年人是为了从事合法的休闲运动,包括但不限于竞技射击,或农业、牧场或狩猎活动或狩猎教育,或电影、电视或视频制作,或娱乐或戏剧活动,其性质涉及枪支使用。
(3)CA 刑法 Code § 31810(b)(3) 出借期限不超过从事该合法休闲运动合理所需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竞技射击,或农业、牧场或狩猎活动或狩猎教育,或电影、电视或视频制作,或娱乐或戏剧活动,其性质涉及枪支使用。
(4)CA 刑法 Code § 31810(b)(4) 出借期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10天。

Section § 3181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某些枪支借用限制的例外情况。如果借用不频繁、枪支未装弹,并且出借人不是枪支经销商或持有联邦枪支执照的人,则枪支可以在不遵循常规规定的情况下借出。

借用枪支的人必须年满18岁。此外,该枪支只能作为娱乐用途的道具使用,例如在电影或戏剧制作中。

第31615条(a)款不适用于枪支借用,如果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a)CA 刑法 Code § 31815(a) 该借用不频繁,如第16730条所定义。
(b)CA 刑法 Code § 31815(b) 该枪支未装弹。
(c)CA 刑法 Code § 31815(c) 该借用由既非经销商也非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第921条及后续条款)的联邦枪支执照持有人作出。
(d)CA 刑法 Code § 31815(d) 该借用是向年满18岁或以上的人作出的。
(e)CA 刑法 Code § 31815(e) 该借用仅用于作为电影、电视、视频、戏剧或其他娱乐制作或活动中的道具。

Section § 318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借出枪支时,某些关于枪支借用的规定不适用。首先,枪支必须是未装弹的。其次,借枪人必须是联邦枪支执照持有人,但不是经销商。第三,收枪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娱乐用枪支许可证。最后,枪支只能作为电影或戏剧等制作中的道具使用。

借枪人还必须保留娱乐许可证的副本,以证明他们遵守了规定。

(a)CA 刑法 Code § 31820(a) 第31615条(a)款不适用于枪支借用,如果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CA 刑法 Code § 31820(a)(1) 该枪支未装弹。
(2)CA 刑法 Code § 31820(a)(2) 借用方并非经销商,但系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第921条起)的规定,持有联邦枪支执照的人。
(3)CA 刑法 Code § 31820(a)(3) 借用对象是持有根据第8部第2章(第29500条起)的规定签发的有效娱乐用枪支许可证的人。
(4)CA 刑法 Code § 31820(a)(4) 该枪支仅作为道具借用,用于电影、电视、视频、戏剧或其他娱乐制作或活动。
(b)CA 刑法 Code § 31820(b) 根据本条借出枪支的人应保留娱乐用枪支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符合此要求的证明。

Section § 318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何时枪支借用规定不适用。如果枪支未装弹,由经销商借给持有有效娱乐用枪支许可证的人,并且仅作为电影或电视节目等娱乐活动中的道具使用,那么特殊的借用规定就不适用。经销商必须保留该人员的娱乐用枪支许可证副本作为证明。

(a)CA 刑法 Code § 31825(a) 第31615条(a)款不适用于枪支借用,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刑法 Code § 31825(a)(1) 该枪支未装弹。
(2)CA 刑法 Code § 31825(a)(2) 该借用由经销商作出。
(3)CA 刑法 Code § 31825(a)(3) 该借用是向持有根据第8部第2章(自第29500条起)颁发的有效娱乐用枪支许可证的人作出的。
(4)CA 刑法 Code § 31825(a)(4) 该枪支仅作为道具借用,用于电影、电视、视频、戏剧或其他娱乐制作或活动。
(b)CA 刑法 Code § 31825(b) 经销商应保留娱乐用枪支许可证的复印件,作为符合此要求的证明。

Section § 318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持牌枪支经销商向顾问评估员出借未上膛的枪支,最长可达45天。但是,顾问评估员在借用时必须提供特定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的资格证书,以及一份来自持牌枪支经销商的信函,确认存在合法的业务关系和借用目的。顾问评估员还必须签署一份表格,注明借用日期。

(a)CA 刑法 Code § 31830(a)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根据第26700条至第26915条(含)获得许可的人向顾问评估员出借未上膛枪支的情况,如果该出借期限自交付之日起不超过45天。
(b)CA 刑法 Code § 31830(b) 出借时,顾问评估员应提供以下信息,经销商应保留两年:
(1)CA 刑法 Code § 31830(b)(1) 一份有效的、当前的政府签发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确定顾问评估员的身份,包括但不限于加州驾驶执照、身份证或护照。
(2)CA 刑法 Code § 31830(b)(2) 一份顾问评估员有效的、当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CA 刑法 Code § 31830(b)(3) 一份由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第921条起)获得进口商、制造商或经销商许可的人出具的信函,顾问评估员与其存在真实业务关系。该信函应详细说明出借枪支的真实业务目的,并确认该顾问评估员作为真实业务关系的一部分获得枪支借用。
(4)CA 刑法 Code § 31830(b)(4) 顾问评估员在一份表格上的签名,注明枪支出借日期和枪支最迟归还日期。

Section § 3183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向未成年人出借枪支(手枪和半自动中心发火式步枪除外)时,只要符合第27505条(b)款中列出的特定条件,则第31615条的限制不适用。

(a)CA 刑法 Code § 31833(a) 第31615条不适用于向未成年人出借枪支(手枪或半自动中心发火式步枪除外),但须符合第27505条(b)款第(4)项中规定的所有条件。
(b)CA 刑法 Code § 31833(b) 第31615条不适用于向未成年人出借枪支(手枪或半自动中心发火式步枪除外),但须符合第27505条(b)款第(5)项中规定的所有条件。

Section § 3183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关于销售或转让枪支的某些规定不适用于持牌弹药进口商和制造商之间或向其进行的交易。这些枪支旨在用于其获许可的活动范围内。

第31615条不适用于弹药进口商和制造商之间或向其进行的枪支销售、交付或转让,这些进口商和制造商是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44章(第921条起)及据此发布的法规获许可从事该业务的,且这些枪支将用于被许可人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44章(第921条起)及据此发布的法规获许可的活动范围和过程中。

Section § 318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执法代表进行的某些枪支交易何时可以免除特定的法律要求。它阐明,来自各级政府的授权执法人员在将枪支出售或转让给某些经批准的人员或实体时,可以不遵循第31615条中的一般规定。

该法律规定,这些交易无需遵循某些标准程序,但必须遵守法律另一部分中概述的一套特定规则。这实质上允许在指定的、与政府相关的情况下进行更顺畅的交易。

第31615条 (a) 款不适用于由市、县、市县或州政府或联邦政府的授权执法代表进行的枪支交付、出售或转让,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CA 刑法 Code § 31835(a) 该出售、交付或转让是针对第26620条 (a) 款中指明的人员或实体之一。
(b)CA 刑法 Code § 31835(b) 该枪支的出售、交付或转让不受第18000、18005、34000或34005条规定的程序约束。
(c)CA 刑法 Code § 31835(c) 该枪支的出售、交付或转让遵循第26620条 (c) 款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