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90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手枪的跌落安全测试,旨在确保手枪从高处跌落时不会意外走火。在完成另一节中规定的射击测试后,将三支相同型号的手枪从约1米高处,以枪管水平或垂直等几种特定姿态跌落到混凝土上进行测试。在这些跌落姿态下,手枪不得击发。如果所有测试手枪都没有击发,则视为通过测试。如果发现压痕,每次跌落都会使用新的底火弹壳,以确保测试的一致性。

在本部分中,“手枪跌落安全要求”是指在完成第31905节所述的手枪射击要求后,同一经认证的独立检测实验室应对申请认证的同一型号和品牌的三支手枪进行以下测试:
(a)CA 刑法 Code § 31900(a) 将一个底火弹壳(无火药或弹丸)插入弹膛。对于手枪,应释放套筒,使其在复进簧的推动下向前移动,并插入一个空弹匣。对于手枪和左轮手枪,武器应放置在一个跌落装置中,该装置能够将手枪从1米+1厘米(39.4+0.4英寸)的跌落高度,跌落到一块最小尺寸为7.5 x 15 x 15厘米(3 x 6 x 6英寸)的实心混凝土板的最大侧面上。跌落距离应从武器的最下部测量到混凝土板的顶面。武器应从装置中跌落,而不是从手中跌落。武器应以其从手中跌落时的状态(已上膛且未施加手动保险)进行跌落。如果手枪设计成在脱手时自动施加“保险”,则不得解除此功能。经批准的跌落装置是一段短绳,武器连接在一端,另一端由气动虎钳夹住,直到跌落开始。
(b)CA 刑法 Code § 31900(b) 应执行以下六次跌落:
(1)CA 刑法 Code § 31900(b)(1) 枪管水平的正常射击位置。
(2)CA 刑法 Code § 31900(b)(2) 枪管水平的倒置位置。
(3)CA 刑法 Code § 31900(b)(3) 枪管垂直,落在握把上。
(4)CA 刑法 Code § 31900(b)(4) 枪管垂直,落在枪口上。
(5)CA 刑法 Code § 31900(b)(5) 枪管水平,落在任一侧面。
(6)CA 刑法 Code § 31900(b)(6) 如果有外露的击锤或击针,则落在该装置的最后端;否则,落在武器的最后端。
(c)CA 刑法 Code § 31900(c) 每次跌落后,应检查底火是否有压痕。如果存在压痕,则下次跌落应使用新的底火弹壳。
(d)CA 刑法 Code § 31900(d) 如果三支测试手枪中的每一支都没有击发底火,则该手枪应通过此测试。

Section § 3190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用于认证手枪型号的“手枪射击要求”测试。制造商必须向独立实验室提供三支相同的手枪进行测试。测试包括使用推荐或标准弹药发射600发子弹,期间有冷却和维护暂停。每支手枪必须在前20发子弹中没有非哑弹引起的故障,并在完成600发子弹时,此类故障不超过六次,且没有部件损坏。如果因哑弹导致失败,手枪可以用替换型号重新测试。故障包括供弹、击发和退弹失败,或弹匣和套筒功能问题。

(a)CA 刑法 Code § 31905(a) 本部分所用“手枪射击要求”指制造商提供三支寻求认证的特定品牌和型号的手枪给根据第32010节由总检察长认证的独立测试实验室进行测试。这些手枪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精炼或修改,使其与获得认证后将用于零售的手枪有所不同。受测手枪的弹匣应与提供给零售客户的手枪所附弹匣相同。
(b)CA 刑法 Code § 31905(b) 该测试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CA 刑法 Code § 31905(b)(1) 实验室应从每支枪发射600发子弹,每发射50发子弹后停止5至10分钟,以使武器冷却;每发射100发子弹后停止,以拧紧任何松动的螺丝并按照制造商的说明清洁枪支;并在需要时停止,以将空弹匣或弹巢重新装满至容量后再继续。
(2)CA 刑法 Code § 31905(b)(2) 所用弹药应为手枪制造商在用户手册中推荐的类型,如果没有推荐,则应为市售的、全新状态的正确口径标准弹药。
(c)CA 刑法 Code § 31905(c) 如果三支测试枪中的每一支都符合以下两项要求,则手枪应通过此测试:
(1)CA 刑法 Code § 31905(c)(1) 发射前20发子弹时没有因弹药未能引爆而导致的故障。
(2)CA 刑法 Code § 31905(c)(2) 发射全部600发子弹时,因弹药未能引爆而导致的故障不超过六次,且手枪的任何操作部件没有出现增加用户受伤风险的裂纹或破损。
(d)CA 刑法 Code § 31905(d) 如果手枪或左轮手枪因弹药未能引爆而未能满足 (c) 小节的 (1) 或 (2) 段的要求,该手枪或左轮手枪应从“手枪射击要求”测试的开始重新进行测试。可以提交因弹药未能引爆而失败的手枪或左轮手枪的新型号进行测试,以替换失败的手枪或左轮手枪。
(e)CA 刑法 Code § 31905(e) 本节所用“故障”指未能正确供弹、击发或退弹,或手枪未能接受或弹出弹匣,或弹匣用尽后手枪套筒未能保持打开状态。

Section § 31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何种手枪被视为“不安全”。不安全的左轮手枪缺少某些安全装置,不符合击发或跌落安全要求。如果手枪没有手动安全装置,或未能通过击发或跌落安全测试,则被视为不安全。自2022年7月1日起,如果使用可拆卸弹匣,新型半自动手枪必须配备弹膛装弹指示器和弹匣分离机构。每当有新型半自动手枪被列入批准名册时,加州司法部将从名册中移除三款不具备这些安全特性的旧型号。此举旨在逐步淘汰安全性较低的手枪。

(a)CA 刑法 Code § 31910(a) 在本部分中,“不安全手枪”指任何手枪、左轮手枪或其他可藏匿于人身的手枪,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
(1)CA 刑法 Code § 31910(a)(1) 对于左轮手枪:
(A)CA 刑法 Code § 31910(a)(1)(A) 它没有安全装置,该装置在双动击发机构的情况下自动地,或在单动击发机构的情况下通过手动操作,使击锤回缩到击针不接触弹药底火的位置。
(B)CA 刑法 Code § 31910(a)(1)(B) 它不符合手枪的击发要求。
(C)CA 刑法 Code § 31910(a)(1)(C) 它不符合手枪的跌落安全要求。
(2)CA 刑法 Code § 31910(a)(2) 对于手枪:
(A)CA 刑法 Code § 31910(a)(2)(A) 它没有正向手动操作安全装置,该装置的确定依据是联邦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颁布的进口枪支相关标准。
(B)CA 刑法 Code § 31910(a)(2)(B) 它不符合手枪的击发要求。
(C)CA 刑法 Code § 31910(a)(2)(C) 它不符合手枪的跌落安全要求。
(D)CA 刑法 Code § 31910(a)(2)(D) 自2022年7月1日起,对于所有尚未根据第32015条列入名册的中心发火半自动手枪,它没有弹膛装弹指示器。
(E)CA 刑法 Code § 31910(a)(2)(E) 自2022年7月1日起,对于所有尚未根据第32015条列入名册的中心发火或边缘发火半自动手枪,如果它有可拆卸弹匣,则没有弹匣分离机构。
(b)CA 刑法 Code § 31910(b) 司法部应针对根据第32015条新增列入名册的每支半自动手枪,从名册中移除三支缺少(a)款(2)项(D)和(E)分项所述一项或多项适用特征且在2022年7月1日之前列入名册的半自动手枪。尽管有这些分项规定,根据本款从名册中移除的每支半自动手枪均应被视为不安全手枪。司法部长应根据本款,按照其列入名册日期的倒序从名册中移除半自动手枪,从最早列入名册的半自动手枪开始,直至名册上的每支半自动手枪都包含这些分项所述的各项适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