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刑法 Code § 25250(a) 自2017年7月1日起,每个人都应在知道或理应知道其拥有或持有的枪支被盗或丢失之时起五日内,向盗窃或丢失发生地的管辖区内的当地执法机构报告该枪支的丢失或被盗。
(b)CA 刑法 Code § 25250(b) 依据(a)款报告枪支丢失或被盗的每个人,如果该枪支随后被该人找回,则应在五日内通知盗窃或丢失发生地的管辖区内的当地执法机构。
(c)CA 刑法 Code § 25250(c) 尽管有(a)款规定,个人无需报告属于第16170条(c)款所指的古董枪支的丢失或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