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情况下,凡本州州长已授予或此后将授予被判犯有适用赦免的罪行的人完全赦免的,该赦免应恢复被定罪者因该定罪或因其中涉及的任何事项而被剥夺的所有权利、特权和特许权;但本条所含内容不得减损或损害法律赋予任何委员会或法庭的权力或权限,以撤销或暂停因与定罪无关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任何权利、特权或特许权;再者,本条任何内容均不影响《医疗执业法》(Chapter 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2000) of Division 2 of the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的任何规定,或法律赋予其中医疗检查委员会的权力或权限,或法律赋予任何颁发证书以允许任何人将其技艺或专业应用于他人身上的委员会的权力或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