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惩教与康复部制定一项计划,帮助囚犯从监狱过渡到就业。该计划应审查并提出改进当前囚犯教育、治疗和康复项目的建议,旨在让他们在获释后具备成功就业的技能。目标是降低他们重返监狱的可能性。该计划的进展报告已于2007年和2008年提交,最终计划于2008年4月1日前提交。该部门可以与其他机构和组织合作制定该计划。

惩教与康复部应制定一份囚犯治疗与出狱就业计划。该计划应评估并向州长和立法机关建议修改当前的囚犯教育、治疗和康复计划,以确定这些计划是否能为囚犯提供足够的技能,使其在社区成功就业,并减少他们在假释出狱后重返监狱的可能性。该部门应不迟于2007年10月1日报告计划的制定进展,不迟于2008年1月15日再次报告,并应不迟于2008年4月1日提交最终计划。该部门可根据需要利用其他州或地方机构、学术机构和其他研究组织的资源来制定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