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8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监狱工业管理局继续存在于惩教与康复部内。它澄清,任何提及惩教部的表述现在应指扩大的惩教与康复部。

自2005年7月1日起,监狱工业管理局特此继续存在于惩教与康复部内。在本条中,“管理局”指监狱工业管理局。自2005年7月1日起,任何提及惩教部的表述均应指惩教与康复部。

Section § 28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一个机构的目标,该机构负责建立雇用囚犯的产业。这些产业可以在惩教部管辖的监狱内外运营。目的是创造与私营企业相似的工作环境,以便囚犯能够获得工作技能、进行生产性劳动并赚取金钱。

另一个目标是让这些工作计划实现财务独立,通过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收入来支付其成本。这些计划还应有助于减少惩教部的开支。然而,对于支付额外的退休人员医疗保健和养老金负债,没有要求立即提供现金,并且监狱工业管理局不得为这些负债持有超出特定金额的现金储备。

该机构的宗旨是:
(a)CA 刑法 Code § 2801(a) 发展和运营在惩教部管辖机构内雇用囚犯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企业,这些企业可设在这些机构内或机构外,均由该机构决定。
(b)CA 刑法 Code § 2801(b) 在企业内创造并维持尽可能与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工作条件相似的工作条件,以确保受雇囚犯有机会进行生产性劳动、赚取资金,并获得或提高有效的工作习惯和职业技能。
(c)CA 刑法 Code § 2801(c) 运营一项囚犯工作计划,该计划最终将通过销售产品和服务产生足够资金以支付其所有开支而实现自给自足,并提供惩教部正在使用或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从而降低其运营成本。
(1)CA 刑法 Code § 2801(c)(1) 本款不要求立即提供现金,用于资助超出《预算案》中规定金额,或由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管理委员会或财政总监为该财政年度确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健和养老金负债。
(2)CA 刑法 Code § 2801(c)(2) 监狱工业管理局不得设立现金储备,以支持资助超出第 (1) 款中规定金额的退休人员医疗保健和养老金负债。

Section § 2802

Explanation

惩教与康复部内设有一个监狱工业委员会,自2005年7月1日起生效。该委员会由11名成员组成,包括来自不同州政府部门的代表,以及由立法领导人和州长任命的人员。委员会成员包括惩教与康复部部长、总务部部长和交通部部长,或其指定人员。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各自任命两名普通公众成员。州长任命四名成员,其中两名来自有组织劳工,两名来自工业界。被任命者的初始任期从两年到四年不等,所有后续任期均为四年。成员任职直至其继任者被任命并符合资格。

自2005年7月1日起,惩教与康复部内特此继续设立一个监狱工业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以下11名成员组成:
(a)CA 刑法 Code § 2802(a) 惩教与康复部部长,或其指定人员。
(b)CA 刑法 Code § 2802(b) 总务部部长,或其指定人员。
(c)CA 刑法 Code § 2802(c) 交通部部长,或其指定人员。
(d)CA 刑法 Code § 2802(d) 州议会议长应任命两名成员代表普通公众。
(e)CA 刑法 Code § 2802(e) 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应任命两名成员代表普通公众。
(f)CA 刑法 Code § 2802(f) 州长应任命四名成员。其中,两名应为有组织劳工的代表,两名应为工业界的代表。州议会议长任命的成员中,其中一名的初始任期应为两年,另一名的初始任期应为三年。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成员中,其中一名的初始任期应为两年,另一名的初始任期应为三年。州长任命的四名成员的初始任期应为四年。所有成员的所有后续任期应为四年。每位成员的任期应持续至其继任者被任命并符合资格为止。

Section § 28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惩教与康复部部长是委员会的主席,负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委员会在主席或大多数委员会成员召集时举行会议。至少需要六名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才能开展正式事务,并且大多数成员必须同意才能做出决定。

Section § 28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某个特定委员会成员如何获得报酬。他们会获得每日津贴,津贴由主席设定,且不得低于惩教与康复部员工在州外旅行时所获得的标准。成员们还会报销参加会议或进行调查所需的差旅费用。这些费用由监狱工业周转基金支付。

董事会的受任命成员应获得由主席确定的每日津贴,但不得低于惩教与康复部员工在州外旅行时通常允许的每日津贴标准。所有成员,包括主席,还应获得因出席委员会会议和进行调查而产生的实际和必要的差旅费用,无论是作为董事会整体还是应主席要求作为董事会成员个人进行调查。所有这些费用应从监狱工业周转基金中支付。

Section § 2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一个机构责任,监督以前由惩教工业委员会管理的所有工业、农业和服务运营。它还允许该机构创建新的企业和职业培训项目,并管理现有的项目。此外,该机构可以控制和买卖这些运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

该机构应取得对以前由惩教工业委员会管辖的所有工业、农业和服务运营的管辖权。此外,该机构应有权设立其认为适当的新工业、农业和服务企业,启动和开发新的职业培训项目,并取得对现有职业培训项目的管辖权。该机构应有权控制并买卖其取得控制和管辖权的运营中使用的所有设备、用品和材料。

Section § 2806

Explanation

本法律设立了一个永久性基金,称为“监狱工业周转基金”,最低余额为 $730,000,用于支持加州的监狱工业计划。该基金用于采购材料、支付工资、建设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如果基金中有多余的资金,可以转入州的总基金。该基金运作灵活,不受立法机关年度拨款的限制,也不受某些政府法典条款的约束。使用该基金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公共工程委员会的审查。

特此设立一个永久性周转基金,金额不低于七十三万美元 ($730,000),称为“监狱工业周转基金”,用于支付监狱工业计划的材料和设备采购、工资、建设以及管理费用。该基金也可用于退还错误存入的款项,或在产品无法交付的情况下退还押金。该基金应始终保持至少七十三万美元 ($730,000) 的金额,可以是现金或应收款项,包括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按成本计价的存货、设备,或上述任何组合。根据本条规定,从惩教与康复部管辖下的监狱和机构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所获得的款项,应每月支付给州司库,并记入该基金。任何时候,如果惩教与康复部部长和财政部部长共同认定该周转基金的余额超出执行该机构宗旨所需,他们应通知审计长,并请求将多余的余额从周转基金转入加利福尼亚州总基金。审计长有权根据请求转移余额。存入周转基金的资金不受立法机关年度拨款的限制,可由该机构无限期使用。
监狱工业周转基金不受《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三章第2条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3320) 和第3条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3335) 规定的约束。
该机构根据本条规定进行的任何重大资本支出项目,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10.5部分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5752) 的规定,接受公共工程委员会的审查。

Section § 28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州政府机构经营各种企业,例如工业或农业企业,以生产供公共使用的商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可以由州机构购买,出售给州立机构中的囚犯或居民,并提供给州属设施。产品也可以出售给与教育机构合作的加州非营利组织,但需满足特定条件。此外,林业和消防局可以选择从该管理局或私人公司购买防护装备。其目标是广泛利用这些产品并根据机构需求进行调整。

(a)CA 刑法 Code § 2807(a) 管理局特此被授权和赋能,以经营工业、农业和服务企业,这些企业将提供州、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联邦政府、其任何部门、机构或公司所需的产品和服务,或用于任何其他公共用途。州机构可购买产品,以出售给该部门的囚犯以及由州照管并居住在州营机构设施中的任何其他人。州属设施内的餐饮服务部门可购买鲜肉并出售供现场消费。
(b)CA 刑法 Code § 2807(b) 根据分节 (a) 授权生产的所有物品应由州或其任何机构购买,并可由任何县、市、区或政治分支机构或其任何机构购买,或由任何州机构购买以出售给居住在州营机构中的人员,价格由管理局确定。州机构应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产品,并应与管理局工作人员协商,开发新产品并调整现有产品以满足其需求。
(c)CA 刑法 Code § 2807(c) 管理局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可出售给非营利组织,前提是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刑法 Code § 2807(c)(1) 该非营利组织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并根据《美国法典》第26篇第501(c)(3)节免税。
(2)CA 刑法 Code § 2807(c)(2) 该非营利组织已与地方教育机构签订谅解备忘录。在本节中,“地方教育机构”指学区、县教育局、州立特殊学校或特许学校。
(3)CA 刑法 Code § 2807(c)(3) 产品和服务免费提供给公立学校学生,学生或其家庭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d)CA 刑法 Code § 2807(d) 尽管有分节 (b) 的规定,林业和消防局可根据其需求以及对质量和价值的评估,从管理局或私人实体购买个人防护设备。

Section § 2808

Explanation

这项法规概述了加州监狱工业管理局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它赋予董事会与私人公司董事会相同的权力,但有一些限制。董事会可以签订合同、管理资金并进行年度审计。他们负责批准预算以维持监狱工业周转基金的偿付能力,但在为退休人员医疗保健预留现金方面受到限制,不得超过规定金额。他们可以聘请总经理、申请补助金、制定采购程序,并决定扩大或改变囚犯就业的工业活动。对于年产值超过5万美元的新企业,董事会还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以评估其对加州产业的影响。此外,他们必须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财务状况、运营变化、新企业发展以及按机构划分的囚犯就业统计数据。

董事会在履行其职责时,应拥有私人公司董事会所拥有的一切权力并执行其所做的一切事务,但本条明确限制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刑法 Code § 2808(a) 签订合同和租赁协议,执行租赁,将管理局控制下的设备、存货和用品以及管理局管辖下任何企业的预期未来收入作为贷款抵押品,并执行其他必要的文书和文件。
(b)CA 刑法 Code § 2808(b) 确保管理局收到的所有资金按照标准会计惯例存放在商业账户中。
(c)CA 刑法 Code § 2808(c) 安排独立的年度审计。
(d)CA 刑法 Code § 2808(d) 审查并批准管理局的年度预算,以确保监狱工业周转基金的偿付能力得以维持。
(1)CA 刑法 Code § 2808(d)(1) 本款不要求为退休人员医疗保健和养老金负债提供超出《预算案》规定金额或由公共雇员退休系统管理委员会或财政总监为该财政年度确定的金额的即时现金。
(2)CA 刑法 Code § 2808(d)(2) 监狱工业管理局不得设立现金储备以支持超出第 (1) 款规定金额的退休人员医疗保健和养老金负债。
(e)CA 刑法 Code § 2808(e) 签订合同聘用一名总经理,担任管理局的首席行政官。总经理应由主席酌情任免。总经理应在生产性企业方面拥有广泛而成功的经验,并对监狱管理相关问题有深刻理解。
(f)CA 刑法 Code § 2808(f) 申请和管理各类补助金和合同。
(g)CA 刑法 Code § 2808(g) 设立(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管理原材料、零部件以及管理局或其管辖下任何企业运营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商品和服务的采购程序。这些程序应包含针对与此相关的任何行动向董事会提出上诉的规定。
(h)CA 刑法 Code § 2808(h) 设立、扩大、缩小或终止管理局管辖下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企业,使其能够作为自给自足的企业运营,尽可能为囚犯提供就业机会,并提供多样化的工作活动,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本州现有私营产业的影响。
(i)CA 刑法 Code § 2808(i) 根据 (h) 款举行公开听证会,为可能受影响的个人或组织提供机会,就管理局的计划和活动出庭作证。管理局应确保充分的公开听证通知。涉及年总产值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的新工业、农业或服务企业,除非且直至由董事会指定人员(包括至少两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就该企业举行听证会,否则不得设立。董事会应考虑拟议企业对加州产业的影响,如果董事会认定该企业将对加州产业造成无法缓解的全面且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则不得批准该企业的设立。
(j)CA 刑法 Code § 2808(j) 定期确定活动、用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
(k)CA 刑法 Code § 2808(k) 每年2月1日或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立法机关报告以下事项:
(1)CA 刑法 Code § 2808(k)(1) 其管辖下每个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状况。
(2)CA 刑法 Code § 2808(k)(2) 董事会关于现有运营任何重大变化的计划。
(3)CA 刑法 Code § 2808(k)(3) 董事会关于新企业发展的计划。
(4)CA 刑法 Code § 2808(k)(4) 按机构划分的、在管理局管辖企业中工作的每个机构的囚犯人数明细,该人数应表明未全职工作的囚犯人数。

Section § 28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机构自2005年7月1日起招聘和雇用文职人员,以实现其运营目标。它规定该机构可以制定自己的招聘和雇用程序,以适应其特定的人力需求。该机构可以引入生产力奖金或利润分享等激励措施来激励员工。这些程序适用于该机构管辖下的所有员工,且总经理负责任命除其本人以外的所有人员。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该机构可以招聘和雇用为执行本条目的宗旨所必需的文职人员,并应建立招聘、测试、雇用、晋升、纪律和解雇程序和惯例,以满足该机构独特的人事需求。这些惯例可以包括基于生产力、利润分享计划或其他标准的激励措施,以鼓励文职员工参与该机构的生产力目标。这些程序和惯例应适用于在该机构管辖下的企业中工作的所有员工。总经理应是该机构除总经理本人以外所有人员的任命机构。

Section § 2810

Explanation

自2005年7月1日起,总经理经财政部批准,可批准该机构借款,用于运营业务、购买新设备或处理设施需求,如建造或维修。

贷款可从私人贷方获得,财政部将决定具体条款。他们可以使用该机构的设备或未来收入等作为贷款的担保。

自2005年7月1日起,总经理经财政部批准,可授权该机构为以下任何目的借款:
(a)CA 刑法 Code § 2810(a) 运营该机构的业务事务。
(b)CA 刑法 Code § 2810(b) 购买新设备、材料和用品。
(c)CA 刑法 Code § 2810(c) 建造新设施,或维修、改造或拆除旧设施。
资金可从私人来源借入,借款条款由财政部酌情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该机构管辖下的设备以及该机构管辖下企业的未来收入作为担保任何贷款的抵押品。

Section § 2810.5

Explanation

自2005年7月1日起,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可以向加州惩教与康复部提供贷款,用于启动新的工业、农业或服务项目。这些贷款需要立法机关批准,有特定的利率,并且必须在20年内偿还。

在批准贷款之前,该委员会要求证明该项目无法通过私人贷款或其他现有资金获得资助,并且能够合理地偿还给州政府。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统筹资金投资委员会或其继任者,在立法机关为此目的拨款时,经加州惩教与康复部部长申请,可向该机构发放贷款,以资助设立新的工业、农业或服务企业。所有贷款应按统筹资金市场投资利率收取相同利率,且最长还款期为自贷款批准之日起20年。
在决定发放贷款之前,统筹资金投资委员会或其继任者应要求该机构证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刑法 Code § 2810.5(a) 拟议的工业项目无法根据第2810节从私人来源获得可行融资。该机构应提供至少两个私人来源的拟议贷款条件。
(b)CA 刑法 Code § 2810.5(b) 拟议的工业项目无法从其他监狱工业管理局企业的收益中获得可行融资。
(c)CA 刑法 Code § 2810.5(c) 拟议项目的收益为普通基金提供了合理的还款计划。

Section § 2811

Explanation
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必须为工作的犯人设立一个工资标准。这种工资取决于他们工作多少和工作质量如何,但不能超过最低工资的一半。工资会存入犯人的账户,并由监狱工业周转基金支付。

Section § 28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销售或提议销售任何完全或部分由囚犯制造的物品是违法的,除非其他法律明确允许。如果有人销售或试图销售此类未经法律批准的物品,他们就犯了轻罪。

任何人在本州内销售、陈列销售或要约销售任何完全或部分由囚犯或监狱劳工制造的物品,除非法律明确批准其销售,均属违法。
任何销售、陈列销售或要约销售在本州内完全或部分由囚犯或监狱劳工制造且其销售未经法律明确批准的物品的人,均犯有轻罪。

Section § 28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典狱长组织一个项目,让囚犯可以制作小型手工艺品。他们可以使用自己购买的材料、借钱购买的材料,或者免费获得的材料。这些物品可以在州立监狱、展销会等不同地点向公众出售。但是,如果囚犯使用的是国有材料,那么所有销售收入都必须存入囚犯福利基金。对于使用其他材料制作的物品,部分或全部销售收入可以存入制作该物品的囚犯的个人账户。

Section § 281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惩教署署长安排职业培训班的囚犯修复和重建捐赠或被遗弃的车辆。如果这些车辆符合特定标准,它们可以公开拍卖。如果该项目每年收入超过5万美元,则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

这些销售所得的钱,在扣除材料成本后,将进入赔偿基金。该基金用于帮助赔偿犯罪受害者,但需要立法机关批准才能动用。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但第2808条 (i) 款除外,且尽管《车辆法典》第22851.3条 (l) 款有规定,惩教署署长可安排囚犯在根据第2054条设立的贸易和工业教育或职业培训课程中修复和重建捐赠的可回收和被遗弃的车辆。如果这些车辆符合《车辆法典》第24007.5条的规定,它们可以公开拍卖给私人。只要此项活动的年总产值超过五万美元 ($50,000),此项活动应遵守第2808条 (i) 款的公开听证要求。
扣除材料成本后的销售所得应存入州金库中的赔偿基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赔偿犯罪受害者。

Section § 28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将农业和畜牧业的产品和副产品出售给私人。但是,苗圃存货不包括在内。这些销售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私下进行,但都必须遵循负责监督的委员会制定的规则。

Section § 2815

Explanation

自2005年7月1日起,加州惩教与康复部可以将监狱工业生产的产品销售到国际市场。这些销售可以面向外国政府、公司以及允许进口此类商品的国家的私人。所有这些销售都需要在年度报告中向立法机关报告。

自2005年7月1日起,管理局可根据惩教与康复部部长规定的规则,通过向外国政府、在外国分销的公司以及在美国境外市场和允许进口监狱制造商品的国家内的私人或其代理人销售的方式,处置在管理局管辖下的监狱和机构的工业企业运营中生产的产品。根据本条进行的所有销售均应在总经理根据第2808条提交的年度报告中向立法机关报告。

Section § 2816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在财政部批准下,将资金从不同来源(包括非州政府资金)转入监狱工业周转基金。惩教部可以在一定成本限额内,使用囚犯或少年犯劳工进行监狱项目,而无需经过常规的项目审批程序。相反,更昂贵的项目需要进一步审查和批准。这些资金可以由该部门按预期支出,不受财政年度规则的限制,但必须仅用于本节中提及的特定目的。

(a)CA 刑法 Code § 2816(a) 经财政部批准,应将资金从任何来源(包括州拨款以外的来源)转入或存入监狱工业周转基金,用于本节授权的目的。
(b)CA 刑法 Code § 2816(b) 尽管有第2808节 (i) 款的规定,当总支出不超过《公共合同法》第10108节第一段规定的项目限额时,惩教与康复部部长可以命令任何涉及监狱设施建设、翻新或维修的授权公共工程项目由囚犯劳工执行,或少年司法设施项目由少年犯劳工执行。支出超过《公共合同法》第10108节第一段规定的项目限额的项目,应由主席与董事会协商后审查和批准。
(c)CA 刑法 Code § 2816(c) 如此转入或存入的资金应可供该部门支出,用于拨付、捐助或提供的目的,不受财政年度限制,且不受《政府法典》第13340节和第16304节规定的约束。根据本节转入或存入的资金只能用于本节授权的目的。

Section § 28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监狱工业周转基金内设立了囚犯和被监护人建设周转账户。这个账户是为了存放资金,用于另一条款(即第 2816 条)中规定的特定项目。

特此在根据第 2806 条设立的监狱工业周转基金中设立囚犯和被监护人建设周转账户,用于接收为第 2816 条所述目的而转入或存入的资金。

Section § 281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在监狱工业周转基金内设立了新产业周转账户。该账户旨在接收公共资金,包括来自普通基金的资金,以支持新的商业项目或扩大现有项目。这些资金可由董事会根据另一条款(第2810.5节)中规定的具体规则使用。

特此在监狱工业周转基金中设立新产业周转账户,用于接收为资助新企业或扩大现有企业而划拨或存入的普通基金或其他公共资金。该基金中的资金可由董事会根据第2810.5节规定的条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