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3.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帮助或管理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即违法行为)是违法的。具体来说,它禁止指导、招募或协助他人从事此类行为,或收取他人卖淫所得的任何金钱。

此外,它还明确指出,根据本法律被指控并不妨碍根据有关拉皮条或引诱卖淫的相关法律,或任何其他罪行,提出进一步的指控。

(a)CA 刑法 Code § 653.23(a) 任何人从事以下任何一项行为均属非法:
(1)CA 刑法 Code § 653.23(a)(1) 指导、监督、招募或以其他方式协助他人实施违反第647条(b)款的行为。
(2)CA 刑法 Code § 653.23(a)(2) 收取或接受他人实施违反第647条(b)款的卖淫行为所获得的部分或全部收益。
(b)CA 刑法 Code § 653.23(b) 本条规定不应排除对嫌疑人因违反第266h条或第266i条或任何其他罪行,或因违反本条并同时违反第266h条或第266i条或任何其他罪行而进行的起诉。

Section § 653.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本章的任何部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违宪,那么有问题的那部分将被视为与其余部分分离。这意味着本章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并且不受无效部分的影响。

Section § 653.26

Explanation

如果你违反了本章中列出的任何规定,你将构成轻罪,轻罪是一种比重罪轻的犯罪类型。

违反本章任何规定均属轻罪。

Section § 653.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地方政府制定并执行关于卖淫及相关活动的法律,只要这些法律与某些州法律保持一致。如果地方法律与州法律重叠,州法律被视为额外的选择,而非唯一的解决方案。

Section § 653.29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曾根据旧法第653.22条被定罪的人,重新审理或撤销其判决,并封存定罪记录,因为这些定罪现在被认为是法律上无效的。如果有人目前正在服刑,他们可以申请重新量刑或撤销判决。如果他们已经服完刑期,可以申请撤销并封存其定罪记录。法院会假定申请人符合条件,除非有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其不符合。通常情况下,除非申请人要求,否则不需要举行听证会;如果最初判刑的法官无法处理,将指定另一位法官。该法律确保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不受影响,并且司法委员会将提供必要的表格。

(a)Copy CA 刑法 Code § 653.29(a)
(1)Copy CA 刑法 Code § 653.29(a)(1) 任何因违反前第653.22条而被定罪,目前正在服刑的人,无论是经审判还是通过公开或协商认罪,均可向作出该案定罪判决的审判法院申请撤销或驳回判决,以请求重新量刑或驳回,以及封存(如适用)。
(2)CA 刑法 Code § 653.29(a)(2) 收到根据第(1)款提交的申请后,法院应假定申请人符合第(1)款中的标准,除非反对申请的一方通过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不符合该标准。如果申请人符合第(1)款中的标准,法院应批准撤销判决或驳回判决的申请,因为该判决在法律上无效,并应将该定罪记录作为法律上无效的记录予以封存。
(b)Copy CA 刑法 Code § 653.29(b)
(1)Copy CA 刑法 Code § 653.29(b)(1) 任何因违反前第653.22条而被定罪,已服完刑期的人,无论是经审判还是通过公开或协商认罪,均可向作出其案件定罪判决的审判法院提交申请,要求驳回并封存该定罪记录,因为该先前定罪现已在法律上无效。
(2)CA 刑法 Code § 653.29(b)(2) 法院应假定申请人符合第(1)款中的标准,除非反对申请的一方通过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不符合第(1)款中的标准。一旦申请人符合第(1)款中的标准,法院应将该定罪记录作为法律上无效的记录予以封存。
(c)CA 刑法 Code § 653.29(c) 除非申请人要求,否则无需举行听证会即可批准或驳回根据(b)款提交的申请。
(d)CA 刑法 Code § 653.29(d) 如果最初对申请人判刑的法院不可用,首席法官应指定另一名法官对申请或请求作出裁决。
(e)CA 刑法 Code § 653.29(e) 本条的任何内容均无意减损或废除申请人或请求人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
(f)CA 刑法 Code § 653.29(f) 司法委员会应颁布并提供所有必要的表格,以使本条规定的申请和请求得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