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7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因重罪入狱,并且在培训学校、感化院或县医院期间逃跑或企图逃跑,他们就犯下了另一项重罪。作为后果,他们可能面临更长的监禁时间、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任何被控犯有重罪或被判犯有重罪的囚犯,作为任何公共培训学校、感化院或县医院的在押人员,从该公共培训学校、感化院或县医院逃跑或企图逃跑的,犯有重罪,并应根据第1170条(h)款的规定处以监禁,或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Section § 1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帮助在押人员从公立培训学校或感化院越狱,或试图帮助他们越狱,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监禁和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

任何故意协助任何公立培训学校或感化院的任何在押人员越狱,或企图从该公立培训学校或感化院越狱的人,应根据第1170条(h)款的规定处以监禁,并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

Section § 11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故意将物品带入或送入公立教养所或少年犯管教所,以帮助囚犯越狱,他们就犯了重罪。这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因为它涉及协助在押人员逃离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