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伪造和假冒
Section § 470
这项法律是关于伪造罪的,伪造是指某人伪造或篡改文件以欺骗他人。法律规定,未经他人许可签署他人姓名、制作或更改支票或法律记录等文件,或制作假印章都是非法的。如果你意图欺骗而做这些事情,你就犯了伪造罪。
该法律涵盖多种类型的文件,包括支票或本票等金融票据,以及遗嘱或授权书等法律文件。它也适用于虚假公证。在伪造罪审判中,无需用官方文件证明银行或公司的存在,只需普遍声誉即可。
Section § 471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试图通过制作、伪造或更改任何记录或官方文件(如相关法律所规定)来欺骗或蒙骗他人,即构成伪造罪。
Section § 471.5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如果意图欺骗而故意更改或伪造病历,则构成轻罪。
Section § 472
本法律规定,任何人如果意图欺诈,故意伪造或仿造任何官方印章,无论是来自州政府、公职人员、法院、公司还是任何受认可的公共实体,都构成伪造罪。这还包括明知是伪造的印章,却制作、持有或隐匿这些伪造印章的行为。
Section § 473
如果有人犯伪造罪,他们可能被判入狱长达一年,或者面临其他规定的惩罚。如果伪造涉及价值950美元或以下的金融文件,通常惩罚仅限于在县监狱服刑一年。但是,如果该人有某些前科,他们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同时被判犯有伪造罪和身份盗窃罪的人。
Section § 474
这项法律规定,通过电报或电话发送虚假或伪造信息,并假装它们来自合法来源是违法的。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发送或递送此类信息,意图欺骗或伤害他人,他们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475
本法律规定,如果您持有或接收任何伪造、变造或假冒的物品,例如支票或汇票,并且意图实施欺诈,明知这些物品不是真的,那么您就犯有伪造罪。如果您持有空白或未完成的金融文件,并打算完成它们以实施欺诈,这也属于伪造罪。此外,持有已完成的金融文件(即使是假的),并意图欺诈性地使用它们,也被视为伪造罪。
Section § 47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故意通过制作或使用伪造或篡改的金融文件(例如支票或本票)来欺骗他人,则构成伪造罪。这包括试图将这些文件流通出去,或者仅仅是持有这些文件并打算不诚实地使用它们。本法适用于那些看起来像是来自真实或虚构金融机构的文件。
Section § 476
这项法律旨在处理明知账户资金不足却开具空头支票的犯罪行为。如果空头支票的总金额不超过950美元,通常属于轻罪,最高可判处一年县监狱监禁。但是,如果犯罪人有某些前科,处罚可能会更严厉。屡次违法也可能导致更严厉的处罚。此外,如果支票因资金不足而被退回,这可以作为开票人明知资金不足的证据;对于附有出票人姓名和地址等身份信息的支票,情况亦然。
法律规定执法部门可以向犯罪人收取处理这些支票的费用,包括每张空头支票最高25美元,并可弥补受害人每张支票最高10美元的银行费用。即使本法律的部分条款被宣布违宪,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Section § 477
如果有人制造假金币或银币、金条、金沙或金粒,使其看起来像本州使用的真货币,或者明知是假货却出售或使用这些假物品来欺骗他人,那么他们就犯了伪造罪。
Section § 47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在加州持有或接收假金币、假银币或伪造的黄金物品,并且明知是假的还打算出售或使用它们,如果他们的意图是欺骗他人,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两到四年的监禁。
Section § 480
这项法律规定,制造或持有用于伪造物品的工具或材料是违法的。这包括从机器、纸张到用于伪造硬币、金银条、钞票及类似物品的计算机和软件等任何东西。违法者可能面临两到四年的监禁。此外,任何伪造设备,特别是计算机或相关系统,必须根据州法规销毁或处置。
Section § 481
如果有人伪造或篡改铁路或轮船公司签发的车票、支票、通行证或类似物品,并且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欺骗该公司或任何其他人,他们可能被判处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更长的徒刑、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者同时处以监禁和罚款。
Section § 481.1
这项法律规定,伪造、仿造或篡改公共交通系统或由交通部资助的服务所使用的车票或乘车证是违法的。任何被发现有此行为的人,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县监狱或州监狱监禁。
此外,如果有人被发现明知而持有或使用这些假车票或乘车证,并意图欺诈,他们也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482
Section § 483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企业,若向无权根据其条款使用车票、通行证或类似旅行证件的人出售此类证件,用于乘坐公共承运工具(如公共汽车或火车),均属违法行为。这样做被视为轻罪。
Section § 483.5
本法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制造、销售或分发虚假身份证明文件是违法的,除非这些文件明确声明它们不是政府文件并包含制造商的名称。
它还禁止持有用于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的工具或设备,并定义了什么是欺骗性身份证件,例如可能欺骗他人以为是真实的虚假驾驶执照或护照。
该法律允许法院通过州检察官提起的禁令来阻止个人继续从事这些活动。
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为欺诈目的制作或分发这些虚假身份证件,他们可能面临监禁或罚款。用于制作这些虚假文件的工具可以被执法部门扣押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