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Section § 4
Section § 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本法典中的规则与现有法律非常相似,那么它们应被视为现有法律的延续,而不是全新的法律。
Section § 6
Section § 7
加州《刑法典》的这一节解释了法典中各种词语和短语的解释方式。现在时态的词语也涵盖未来情况,阳性词语包括阴性和中性含义。单数词语可以指复数,反之亦然。
重要的定义包括“人”(可以指公司)、“县”(包括市县)、“书写”(涵盖印刷和打字),以及“宣誓”等术语(包括确认或声明)。本节还定义了“签名”或“签署”的含义,包括不能书写者的标记。此外,它还详细解释了“故意地”、“疏忽”、“腐败地”、“恶意”、“明知地”和“贿赂”等词语在法律语境中的具体含义。
其他定义的术语包括“船舶”、“治安官”、“地方行政官”、“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月”、“白天”、“夜间”、“遗嘱”、“令状”、“传票”、“印章”、“州”和“节”等。本节旨在确保法典中的术语得到一致和准确的理解。
Section § 7.5
Section § 8
本法律规定,当需要证明某人作为犯罪的一部分有欺诈意图时,只要证明他们计划欺骗任何个人、团体、政府或企业就足够了。
Section § 10
这项法律规定,仅仅因为本法典没有明确列出丧失公职或信托职位的具体理由,并不意味着这种丧失资格或相关权力就不存在。它也不妨碍任何法律允许的、旨在执行对担任此类职位的人员进行弹劾、免职或停职的法律行动。
Section § 11
Section § 14
Section § 15
在加州,犯罪是指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无论是做了被禁止的事情,还是没有做被要求做的事情。如果被定罪,后果可能包括死刑、监禁、罚款、失去政府职位,或者未来被禁止担任任何政府职务。
Section § 16
这项法律规定了三种类型的罪行:重罪、轻罪和违规。重罪是严重的罪行,轻罪严重程度较低,而违规是轻微的违法行为。
Section § 17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如何对犯罪进行分类,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某些犯罪可以被视为轻罪而非重罪。重罪是严重的犯罪,可能导致死刑、州立监狱或县立监狱的刑罚。未被归类为重罪或违规的犯罪是轻罪。
该法律概述了犯罪可能被视为轻罪的情况。例如,如果惩罚不涉及州立监狱,如果被告被送往少年司法部门,如果缓刑被批准且法院宣布其为轻罪,如果检察官将其作为轻罪提起指控,或者如果治安法官在初步审查期间将其归类为轻罪。
如果少年从少年司法部门获释,某些犯罪可能会变为轻罪。在特定条件下,另一节中列出的一些犯罪可以被视为违规,其严重程度低于轻罪。重要的是,如果法律要求,法官不能阻止性犯罪者注册。此外,拖欠赔偿不影响减刑。
Section § 17.2
这项法律强调,在处理刑事案件时,目标是采用限制最少的方案。
法院应探索监禁的替代方案,例如特殊法院项目、分流策略、恢复性司法或缓刑。
法官有权在法律框架和司法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方针内决定最佳判决。
Section § 17.5
本节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侧重于社区矫正而非扩建监狱来持续致力于减少再犯。州政府承认,尽管惩教支出增加,但再入狱率仍然很高,因此需要改变公共安全的方法。
该法律强调投资于整合循证实践的地方社区计划,以改善低级别罪犯的结果。这包括居家拘禁、社区服务和药物滥用治疗等。目标是在促进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并追究其责任的同时,提高公共安全。
该法律还倡导司法再投资战略,以更有效地利用刑事司法资金,旨在产生可重新投入到有效公共安全战略中的节省资金,例如强化监督和恢复性司法计划。
最后,它将“社区惩罚”和“循证实践”定义为经科学研究支持的、旨在降低再犯率的方法。
Section § 17.7
这项法律强调了帮助前囚犯成功重返社会的重要性,以减少他们再次犯罪(即再犯)的可能性。它列举了几项在其他州行之有效的支持策略,例如风险评估、住房、治疗项目和就业机会。最终目标是提升公共安全并减少监狱和看守所的人数。该法律建议在2014-15财政年度在加州启动一项计划,利用社区资源实现短期成功,并规划长期发展。
Section § 18
Section § 18.5
这项法律将某些罪行的最长监禁时间从一年改为364天,这意味着2015年1月1日之后被判刑的人,对于这些罪行,监禁时间不能超过364天。这项法律还具有追溯力,意味着它适用于过去的案件。如果有人在2015年1月1日之前被判处一年监禁,他们可以请求法院将刑期减至不超过364天。
Section § 19.2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人因轻罪定罪、缓刑期、民事藐视法庭或未能支付罚款,不能被关押在县或市监狱或类似设施中超过一年,除非他们因多项罪名被判连续刑期,或一项根据特定规则规定重罪处罚的罪行。但是,假释期间不计入此监禁期。
Section § 19.6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你被指控犯有违规行为,你不会被判入狱。此外,你没有权利获得陪审团审判,并且除非你确实被捕,且没有根据出庭承诺、自身具结或缴纳保释金而被释放,否则你不会获得法院指派的律师。
Section § 19.7
Section § 19.8
本法律规定了某些被归类为轻微违规行为的罪行,这些罪行受另一条款(第17条(d)款)的约束。这些罪行可能来自各种法律类别,包括《刑法典》条款、《商业和职业法典》条款、《政府法典》和《车辆法典》条款。轻微违规行为可处以最高250美元的罚款,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较低的罚款金额。
如果某人根据第17条(d)款被判轻微违规,通常不会导致吊销驾照,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缓刑或假释,除非是与未出庭相关的特定严重违规行为。
Section § 23
这项法律允许颁发商业或专业执照的州机构,在犯罪行为与被许可人的工作职责或资格相关的刑事案件中介入。他们可以自愿或应法院命令提供信息和建议,以帮助法院决定缓刑条件或其他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的事项。“执照”一词也包括许可证和证书,而“州机构”则包括颁发执照的委员会或理事会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