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99

Explanation

本法律承认,加州大量严重犯罪是由一小部分累犯(被称为职业罪犯)造成的。其旨在通过采纳在各地使用的成功策略,支持地方检察官有效起诉这些个体。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相对少数的多次和累犯重罪犯(通常被称为职业罪犯)对加州人民实施了大量且不成比例的严重犯罪。在颁布本章时,立法机关旨在支持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加大力度,通过在本州和其他州的选定县已被证明有效的组织和操作技术,起诉职业罪犯。

Section § 99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紧急服务办公室设立了加州职业罪犯起诉计划。该计划为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以起诉职业罪犯。紧急服务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这些资金,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与联邦资金进行协调。

资金分配给那些设有职业罪犯起诉单位并遵循特定政策的县。资金分配需要地方检察官提交申请并获得县监事会的批准,并且这些资金不能取代通常用于起诉重罪案件的地方资金。

(a)CA 刑法 Code § 999(a) 紧急服务办公室特此设立一项针对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财政和技术援助计划,命名为加州职业罪犯起诉计划。所有为本章目的拨付给该办公室的资金,应由紧急服务办公室主任管理和拨付,并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与可能为此目的提供的联邦资金进行协调或整合。
(b)CA 刑法 Code § 999(b) 紧急服务办公室主任获授权向基本符合下文第999d、999e、999f和999g节中规定的政策和标准的县级职业罪犯起诉单位分配和授予资金。
(c)CA 刑法 Code § 999(c) 资金的分配和授予应根据由县地方检察官签署并经其县监事会批准的申请进行。根据本章拨付的资金不得取代在没有加州职业罪犯起诉计划的情况下,本应可用于支持重罪案件起诉的地方资金。根据本计划提供的资金不受《政府法典》第14780节规定的审查。

Section § 99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获得资金的职业犯罪起诉单位必须将加强的起诉工作集中于符合特定标准的个人。这种方法包括“垂直”代理,这意味着同一位检察官从头到尾处理一个案件。它还涉及指派高技能的调查员,并减少这些专业人员处理的案件数量,以便更专注于职业犯罪案件。

根据本章获得资金的职业犯罪起诉单位,应将加强的起诉工作和资源集中于根据第999e条规定的遴选标准确定的个人。加强的起诉工作和资源应包括但不限于:
(a)CA 刑法 Code § 999(a) “垂直”起诉代理,即由在职业犯罪案件中进行首次立案或出庭的检察官,负责该特定案件直至结案的所有后续出庭,包括量刑阶段;
(b)CA 刑法 Code § 999(b) 将高素质的调查员和检察官分配给职业犯罪案件;以及
(c)CA 刑法 Code § 999(c) 大幅减少分配给职业犯罪案件的调查员和检察官的案件量。

Section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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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主要针对因严重重罪被捕的个人。如果他们被指控至少三项独立罪行,或者在过去10年内有某些严重的重罪定罪记录,或者犯有多项重罪,他们将成为重点起诉的对象。法律列出了引发这种加强起诉的具体罪行,例如谋杀、强奸以及某些类型的盗窃和袭击。地方检察官可以选择优先处理这些案件,特别是当某些罪行在他们所在地区构成特别严重的问题时。在决定如何处理案件时,他们还必须考虑被告的背景和犯罪历史。

(a)CA 刑法 Code § 999(a) 凡因实施或企图实施第 (1) 款所列一项或多项重罪而被捕,且正在因涉及一项或多项此类重罪但并非源于同一交易的三项或更多独立罪行而受到起诉,或在过去10年内曾因本款第 (2) 款所列任何重罪而被定罪,或在过去10年内曾因本款第 (3) 款所列任何重罪而被定罪至少两次的个人,应成为职业惯犯起诉工作的对象。
(1)CA 刑法 Code § 999(a)(1) 谋杀、过失杀人、强奸、性侵犯、猥亵儿童、抢劫、劫车、入室盗窃、纵火、接收赃物、重窃盗、汽车重窃盗、对儿童实施猥亵和淫荡行为、持枪袭击、向有人居住的建筑物或车辆开枪、拥有、持有或保管或控制枪支(如第29800条 (a)款或(b)款所规定),或违反《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51、11351.5、11352或11378条的任何与受控物质有关的非法行为。
(2)CA 刑法 Code § 999(a)(2) 一级抢劫、劫车、一级入室盗窃、第451条所定义的纵火、第452条所定义的非法纵火、强奸、强迫鸡奸或口交、对儿童实施猥亵或淫荡行为、第209条或209.5条所定义的绑架、谋杀或过失杀人。
(3)CA 刑法 Code § 999(a)(3) 重窃盗、汽车重窃盗、接收赃物、二级抢劫、二级入室盗窃、第207条所定义的绑架、使用致命武器或工具袭击,或违反《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351或11352条的任何与受控物质有关的非法行为。
就本章而言,本条规定的10年期限不包括被捕者在州监狱服刑的任何时间。
(b)CA 刑法 Code § 999(b) 在适用上述职业惯犯甄选标准时,如果犯罪统计数据显示一项或多项此类重罪在该县构成特别严重的问题,地方检察官可选择将职业惯犯起诉工作仅限于因本条 (a)款所列任何一项或多项重罪而被捕的人。
(c)CA 刑法 Code § 999(c) 在行使第999g条授予的检察自由裁量权时,地方检察官应考虑被告的品格、背景和过往犯罪记录,以及目前被指控的罪行的数量和严重性。

Section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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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在处理职业罪犯案件时的规则。它要求检察官对被认定为职业罪犯的个人,就所有指控寻求认罪或经审判定罪,并抵制审前释放。在这些案件中,应寻求最严厉的刑罚,并加快诉讼程序以尽量减少延误。

在职业罪犯起诉中,通常不允许达成认罪协议,这意味着被告以认罪换取宽大处理的交易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证人问题,则存在例外情况,前提是需提交书面解释并获得法院批准。

此外,当被告提供的关键信息可能有助于定罪其他共同被告时,也可以达成认罪协议,但这需要检察官提交书面声明以供法院批准。该声明必须详细说明达成此类协议的理由,所有相关文件都必须存档。

(a)CA 刑法 Code § 999(a) 各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凡设立职业罪犯起诉部门并根据本章获得州政府支持的,应当采纳并执行以下针对职业罪犯案件的政策:
(1)CA 刑法 Code § 999(a)(1) 针对符合职业罪犯筛选标准的个人,将就起诉书中指控的所有罪行寻求认罪答辩或经审判定罪。
(2)CA 刑法 Code § 999(a)(2) 将作出所有合理的检察努力,以抵制符合职业罪犯筛选标准的被指控被告的审前释放。
(3)CA 刑法 Code § 999(a)(3) 将作出所有合理的检察努力,以说服法院对经起诉后被定罪为职业罪犯的人判处最严厉的法定刑罚。
(4)CA 刑法 Code § 999(a)(4) 将作出所有合理的检察努力,以缩短逮捕与针对符合职业罪犯筛选标准的个人指控处理之间的时间。
(b)CA 刑法 Code § 999(b) 检方不得在职业罪犯起诉中与被告协商认罪协议;且第1192.1条至第1192.5条(含)不适用,任何经此类条款授权的认罪答辩或不抗辩答辩,或任何因认罪协议而达成的认罪答辩或不抗辩答辩,均不得在职业罪犯起诉中获得法院批准。
(c)CA 刑法 Code § 999(c) 就本条而言,“认罪协议”指被告同意认罪或不抗辩,以换取以下任何或所有事项:撤销指控、降低指控的罪名等级、将指控变更为较轻或不同的罪行、特定方式或程度的刑罚。
(d)CA 刑法 Code § 999(d) 本条不禁止为维护司法公正而降低被指控罪名或撤销罪状,但前提是检察官提交书面声明,说明此类降低或撤销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呈交法院,且法院书面确认接受该声明。该声明和接受书的副本应保存在案件档案中。法院降低指控或撤销罪状的唯一依据应是检察官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控方案件、无法获得重要证人证词,或降低或撤销不会导致刑罚的实质性改变。
在法院或治安法官批准检察官降低指控或撤销罪状的动议,且理由是刑罚不会有实质性改变的任何案件中,法院或治安法官应要求检察官在公开法庭上记录以下事项:
(1)CA 刑法 Code § 999(1) 诉状或起诉书中提出的指控,以及如果被告被判所有此类指控成立可能判处的最高法定刑罚。
(2)CA 刑法 Code § 999(2) 如果法院或治安法官批准检察官的动议,将对被告提出的指控,以及对这些指控可能判处的最高法定刑罚。
(e)CA 刑法 Code § 999(e) 本条不禁止在存在共同被告时达成认罪协议,且检察官认定达成协议的被告所提供的信息或证词对于定罪一名或多名其他共同被告是必要的。法院应以被告提供信息或证词为条件,接受该认罪协议。
在法院接受认罪协议之前,检察官应向法院提交书面声明,详细说明协议的法律和事实理由,且法院应书面确认接受该声明。该声明和接受书的副本应保存在案件档案中。

Section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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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规定,检察官在处理职业惯犯案件时,通常必须遵守另一条款中概述的特定标准。但是,如果出现不寻常的情况,使得有必要追求法律的总体目标,他们可以破例。

第999e条规定的遴选标准应当适用于每宗职业惯犯案件,除非检察官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认为特殊情况要求偏离此类政策,以促进本章的总体宗旨和意图。

Section §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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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规定,在审判期间,任何人不得告知陪审团或法官,被告是否根据本章被贴上“职业罪犯”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