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01.8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设立了执法协助分流 (LEAD) 试点项目。LEAD 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更多地利用社会服务来提升公共安全并减少再犯,这也有助于削减执法部门和法院的成本。

该项目遵循几项关键原则:提供个性化个案管理;侧重于提供附带支持服务的住房,不要求治疗或戒断;与执法部门协同利用社会资源以提升成果和社区安全;以及确保参与是自愿的,且不要求戒断。

(a)CA 刑法 Code § 1001.85(a) 特此设立执法协助分流 (LEAD) 试点项目。LEAD 项目的宗旨是通过增加社会服务资源的可用性和使用,同时降低执法机构和法院因反复监禁而产生的成本,从而改善公共安全并降低再犯率。
(b)CA 刑法 Code § 1001.85(b) LEAD 试点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并予以实施以解决和反映项目所在社区的优先事项:
(1)CA 刑法 Code § 1001.85(b)(1) 提供强化个案管理服务和量身定制的干预计划,作为协助 LEAD 参与者的蓝图。
(2)CA 刑法 Code § 1001.85(b)(2) 优先提供包含个性化支持服务的临时和永久住房,不以药物或酒精治疗或戒断药物或酒精为前提条件。
(3)CA 刑法 Code § 1001.85(b)(3) 与执法部门协调利用人力和社会服务资源,以改善个人结果和社区安全,并促进社区福祉。
(4)CA 刑法 Code § 1001.85(b)(4) 在项目整个期间,参与 LEAD 服务应为自愿,且不得要求戒断药物或酒精使用作为继续参与的条件。

Section § 1001.86

Explanation

本节描述了加州 LEAD 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州和社区惩教委员会负责管理该项目,通过竞争性程序向最多三个地区发放拨款。拨款申请人必须表明其理解并有能力实施该项目,与执法部门、辩护律师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关键地方合作伙伴协作,并协调这些各方之间的工作。他们还必须按照委员会的要求收集有关项目有效性的数据。

(a)CA 刑法 Code § 1001.86(a) LEAD 项目应由州和社区惩教委员会管理。
(b)CA 刑法 Code § 1001.86(b) 委员会应根据本章授权,以竞争性方式向最多三个司法管辖区授予拨款。委员会应制定拨款的最低标准、资金时间表和程序,其中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刑法 Code § 1001.86(b)(1) 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表明对项目宗旨有清晰理解,以及申请人愿意并有能力按照本章所述实施 LEAD 项目。
(2)CA 刑法 Code § 1001.86(b)(2) 致力于并参与 LEAD 项目开发和成功实施的关键地方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来自执法机构、检察机构、公设辩护人及辩护律师、公共卫生和社会服务机构、案件管理服务提供者以及申请人认为对在该司法管辖区成功实施 LEAD 项目至关重要的任何其他实体的均衡代表。
(3)CA 刑法 Code § 1001.86(b)(3) 该司法管辖区协调社会服务、执法工作和司法系统决策过程的能力和承诺,并努力确保项目管理中每个参与者所做的自由裁量决定以符合本章宗旨的方式运作。
(c)CA 刑法 Code § 1001.86(c) 成功的拨款申请人应按照委员会在提案请求中指明的方式,收集并维护有关项目有效性的数据。

Section § 1001.87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LEAD(执法协助转介)项目的框架,该项目为某些罪行提供干预策略,作为逮捕的替代方案。这些项目允许符合毒品持有、受影响和卖淫等罪行条件的个人被转介给案件经理,而不是立即面临逮捕。该过程涉及两种主要的转介方式:预拘捕转介,即执法部门可以转介某人而不是逮捕他们;以及社交接触转介,即警官可以转介被认为未来有高风险被捕的个人。参与该项目是自愿的,如果在转介后规定时间内(最长30天)完成评估,则不会提起刑事指控。

要符合社交接触转介的资格,个人必须有经执法部门核实的低级别毒品或卖淫活动历史,在毒品法庭或精神健康法庭没有待审案件,并且不受现有禁令限制与当前LEAD参与者接触。这些转介的合格罪行包括旨在维持生计或个人使用的低级别毒品犯罪或卖淫。

(a)CA 刑法 Code § 1001.87(a) 根据本章资助的LEAD项目应包含一套针对符合条件的参与者的有效干预策略,并符合以下服务途径:
(1)CA 刑法 Code § 1001.87(a)(1) 预拘捕转介。作为逮捕的替代方案,执法人员可将有合理理由逮捕(b)款中任何罪行的个人,转介给案件经理进行即时危机服务筛查,并安排一次完整的评估面谈。参与LEAD应是自愿的,该人可随时拒绝参与该项目。基于某人被转介至LEAD的行为的刑事指控不应被提起,前提是该人在当地管辖伙伴设定的期限内(但不得超过转介后30天)完成完整的评估面谈。
(2)CA 刑法 Code § 1001.87(a)(2) 社交接触转介。执法人员可将他或她认为未来有高风险因(b)款中指明的任何罪行而被捕的个人转介至LEAD,前提是该个人符合本款中指明的标准并表示有兴趣自愿参与该项目。如果项目在处理了(1)款所述的预拘捕转介后仍有能力,LEAD可接受此类转介。所有社交接触转介至LEAD应符合以下标准:
(A)CA 刑法 Code § 1001.87(a)(2)(A) 执法部门核实该个人曾参与低级别毒品活动或卖淫。核实应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i)CA 刑法 Code § 1001.87(a)(2)(A)(i) 犯罪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先前的警方报告、逮捕、入狱登记、刑事指控或定罪,表明其曾从事低级别毒品或卖淫活动。
(ii)CA 刑法 Code § 1001.87(a)(2)(A)(ii) 执法部门在先前场合直接观察到该个人的低级别毒品或卖淫活动。
(iii)CA 刑法 Code § 1001.87(a)(2)(A)(iii) 执法部门有可靠的信息依据相信该个人从事低级别毒品或卖淫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由另一名急救人员、专业人士或可信的社区成员提供的信息。
(B)CA 刑法 Code § 1001.87(a)(2)(B) 该个人先前参与低级别毒品或卖淫活动发生在LEAD试点项目区域内。
(C)CA 刑法 Code § 1001.87(a)(2)(C) 该个人先前参与低级别毒品或卖淫活动发生在转介日期起24个月内。
(D)CA 刑法 Code § 1001.87(a)(2)(D) 该个人在毒品法庭或精神健康法庭没有待审案件。
(E)CA 刑法 Code § 1001.87(a)(2)(E) 该个人不受现有禁止接触令、临时限制令或反骚扰令的限制,不得与当前LEAD参与者接触。
(b)CA 刑法 Code § 1001.87(b) 以下罪行符合预拘捕转介、社交接触转介或两者兼有的资格:
(1)CA 刑法 Code § 1001.87(b)(1) 为销售或转让受管制物质或其他违禁物质而持有,且情况表明该销售或转让旨在提供基本生活,或允许该人获取或负担供其自身消费的毒品。
(2)CA 刑法 Code § 1001.87(b)(2) 销售或转让受管制物质或其他违禁物质,且情况表明该销售或转让旨在提供基本生活,或允许该人获取或负担供其自身消费的毒品。
(3)CA 刑法 Code § 1001.87(b)(3) 持有受管制物质或其他违禁物质。
(4)CA 刑法 Code § 1001.87(b)(4) 受管制物质或其他违禁物质影响。
(5)CA 刑法 Code § 1001.87(b)(5) 受酒精和受管制物质或其他违禁物质影响。
(6)CA 刑法 Code § 1001.87(b)(6) 根据第647条(b)款的卖淫。

Section § 1001.8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LEAD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案件管理、住房、医疗和心理健康护理等支持。资金可用于项目管理、提供临时服务、法律援助以及执法资源等多种目的。法律规定,LEAD项目有效性评估报告需在2020年前提交给州长和立法机构,且该报告要求将于2024年停止。普通基金已为该项目拨款1500万美元,其中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聘请专家和评估人员。

(a)CA 刑法 Code § 1001.88(a) 依照本章提供的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管理、住房、医疗护理、心理健康护理、酒精或药物使用障碍治疗、营养咨询和治疗、心理咨询、就业、就业培训和教育、民事法律服务以及系统导航。拨款资金可用于支持以下任何一项:
(1)CA 刑法 Code § 1001.88(a)(1) 项目管理和社区参与。
(2)CA 刑法 Code § 1001.88(a)(2) 稳定参与者状况所需的临时服务和治疗,包括必要的住房。
(3)CA 刑法 Code § 1001.88(a)(3) 本节所述服务的推广和直接服务费用。
(4)CA 刑法 Code § 1001.88(a)(4) 为LEAD参与者提供的民事法律服务。
(5)CA 刑法 Code § 1001.88(a)(5) 专项检察资源,包括协调LEAD参与者任何未分流的刑事案件。
(6)CA 刑法 Code § 1001.88(a)(6) 专项执法资源,包括参与业务会议和培训所需的加班费。
(7)CA 刑法 Code § 1001.88(a)(7) 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LEAD实施专家的培训和技术援助。
(8)CA 刑法 Code § 1001.88(a)(8) 收集和维护项目评估所需的数据。
(b)Copy CA 刑法 Code § 1001.88(b)
(1)Copy CA 刑法 Code § 1001.88(b)(1) 委员会应与非营利研究机构、大学或学院签订合同,以评估LEAD项目的有效性。评估设计应包括衡量LEAD项目与拘留和起诉相比的成本效益结果的措施,并可包括评估要素,例如将LEAD参与者的结果与被逮捕和拘留的类似情况的罪犯进行比较、监狱拘留次数、总拘留天数、监狱监禁率、后续重罪和轻罪逮捕或定罪,以及刑事司法和法院系统的成本。节省的费用将与LEAD参与的成本进行比较。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应根据《政府法典》第9795节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交一份调查结果报告。
(2)CA 刑法 Code § 1001.88(b)(2) 根据《政府法典》第10231.5节,本小节规定的提交报告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失效。
(c)CA 刑法 Code § 1001.88(c) 委员会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LEAD实施方面的专家签订合同,以向参与的司法管辖区提供技术援助。
(d)CA 刑法 Code § 1001.88(d) 现从普通基金中拨款一千五百万美元($15,000,000),用于本章授权的LEAD试点项目。委员会可将本小节拨款中的最多五十万五千美元($550,000)用于(b)和(c)小节授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