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主审法官因死亡、生病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审理案件,同一法院的另一位法官可以接替并完成审判。如果该法院没有其他可用法官,则书记员、治安官或法警将暂停审判,并通知司法委员会指派一位新法官。审判将在新法官到庭后恢复,或者如果控辩双方律师书面同意由另一位法官审理,该法官将以完全权限接管并完成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