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刑法 Code § 853.1(a) 根据美国法典第4篇第112条赋予本州的权力,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特此批准第853.2条所规定的《科罗拉多河犯罪执法协定》。
(b)CA 刑法 Code § 853.1(b) 本协定的宗旨是,通过避免关于所寻求起诉的犯罪行为是发生在该河道精确边界的哪一侧的管辖权问题,从而促进对在科罗拉多河上所犯罪行的司法公正,并因此避免犯罪分子因技术性理由而逍遥法外的风险,因为两国都无法确定犯罪发生在其各自的边界内。
(c)CA 刑法 Code § 853.1(c) 本协定在亚利桑那州依法批准后生效;并且只要本协定经亚利桑那州批准的条款与本协定经本条批准的条款实质上保持一致,本协定就将保持完全有效。本协定可以以其生效所需的相同批准方式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