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98.600

Explanation

本节仅将该法律命名为“2018年退伍军人与经济适用房债券法案”。它是更广泛法律框架的一部分,旨在解决退伍军人住房问题并促进经济适用房。

连同《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1部第16部分(自第54000条起),本条文应被称为并可引述为2018年退伍军人与经济适用房债券法案。

Section § 998.6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规定如何适用于本条讨论的债券。简而言之,它指出该法律中关于债券发行、出售和偿还的程序也应在此处遵循,并包含任何修改。它还将退伍军人事务部指定为根据该法负责这些债券的委员会。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1(a) 《州一般义务债券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4部第3章第4章(自第16720条起)),经不时修订,除非本条另有规定,旨在采纳用于本条授权发行的债券的发行、出售和偿还,以及就此作出其他规定,且该法的规定如同在本条中全文列出一样,被纳入本条。本条中所有提及“本文”之处,均指本条和该法。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1(b) 就《州一般义务债券法》而言,退伍军人事务部被指定为委员会。

Section § 998.60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退伍军人债券相关的关键术语。“委员会”指退伍军人事务部,“债券”是一种为退伍军人发行的州一般义务债券。“债券法案”是授权发行这些债券并遵循《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条款。“委员会”是1943年退伍军人财务委员会,“基金”是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支付基金”专门用于退伍军人债券的支付。

本文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2(a) “委员会”指退伍军人事务部。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2(b) “债券”指根据本条规定发行并采纳《州一般义务债券法》条款的退伍军人债券,即州一般义务债券。
(c)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2(c) “债券法案”指授权发行州一般义务债券并援引《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本条。
(d)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2(d) “委员会”指根据第991条设立的1943年退伍军人财务委员会。
(e)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2(e) “基金”指根据第988条设立的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
(f)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2(f) “支付基金”指根据第988.6条设立的退伍军人债券支付基金。

Section § 998.6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为加利福尼亚州举债,最高可达十亿美元。这笔钱将用于根据1974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购买法》帮助退伍军人购买农场和住房。

Section § 998.6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出售的债券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官方义务,州政府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每年,除了常规的州收入外,还会额外征收一笔款项,用于支付债券。

在每个财政年度的特定日期,所有可用资金(不超过所需金额)将被转入支付基金,以支付债券。

如果资金不足,未支付的余额加上利息将在有更多资金后立即补足。这项规定适用于所有与退伍军人相关的债券法案,但债券持有人对这些资金或支付储备没有特殊的权利要求。

请注意,如果任何债务偿付可以从新发行的债券中支付,则本规定不适用。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4(a) 本条授权的所有债券,按照本规定正式出售和交付后,构成加利福尼亚州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普遍义务,加利福尼亚州在此承诺以其全部信用和财力,确保按时支付其本金和利息。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4(b) 每年应以与其他州收入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在州普通收入之外,征收一笔款项,足以按照本规定支付这些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所有依法负责征收州收入的官员均应征收这笔额外款项。
(c)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4(c) 在每个财政年度,根据《政府法典》第16676条规定,用于支付债券债务偿付的资金汇款日期,应将基金中的所有资金(不超过当时到期应付的债务偿付金额)转入支付基金,以支付债务偿付。如果汇款日期转入的资金少于当时到期应付的债务偿付金额,则未支付的余额应在资金可用后立即从该基金转入普通基金,并从汇款日期起至支付之日止,按照债券所承担的相同利率(半年复利)计算利息。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款应适用于本章规定的所有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购买债券法案。本款不授予根据本条发行的任何债券持有人对该基金、支付基金或其中资金的任何留置权。就本款而言,“债务偿付”指任何系列债券在任何日期应付的本金(无论是到期、赎回或加速到期)、溢价(如有)或利息。但是,本款不适用于任何可从任何再融资债券收益中支付的债务偿付。

Section § 998.6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普通基金中的资金专门用于两个目的:一是支付某些债券到期时的本金和利息;二是拨付执行另一相关条款(第998.606节)所需的资金,且不受财政年度限制。

现从普通基金中为本条目的目的拨款,其总额应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5(a) 每年为支付根据本条规定发行和出售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所需的款项,该本金和利息在到期应付时支付。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5(b) 为执行第998.606节所需的款项,该款项的拨款不考虑财政年度。

Section § 998.6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财政总监授权临时使用普通基金的资金。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已获准出售的未售出债券的价值。借用的资金必须存入一个单独的账户,并最终使用债券销售所得的资金,连同它们可能赚取的任何利息,返还给普通基金。

Section § 998.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向统筹资金投资账户申请贷款,以支持本条所述的各项活动。贷款申请的金额不能超过委员会计划出售但尚未售出的债券的价值。委员会必须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工作,才能获得并偿还这笔贷款。任何借入的资金都将存入一个基金,并按照本条的规定使用。

Section § 998.6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理事会提出请求,并且州长批准了他们的计划,一个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发行债券来为这些计划提供资金。委员会还将决定通过这些债券筹集多少资金。债券可以根据需要分批发行和出售,而不是一次性全部发行。

应理事会请求,并在其计划和项目获得州长批准的声明支持下,委员会应决定是否发行根据本条授权的任何债券,以执行理事会的计划和项目;如果决定发行,则决定发行和出售的债券金额。可授权和出售连续发行的债券,以逐步执行这些计划和项目,并且无需一次性发行或出售所有债券。

Section § 998.609

Explanation
每年,只要本条项下发行的债券尚未偿付,一名独立会计师必须检查农场和住房购买司的财务状况并预测其未来运营。会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多个政府官员和委员会。该司必须用其可用资金支付会计师费用。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9(a) 只要根据本条授权的任何债券尚未偿付,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要求由一名公认的独立公共会计师对农场和住房购买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该司的运营情况进行预测。每次调查和预测的结果应由该公共会计师书面报告给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加州退伍军人委员会、参议院和众议院中处理退伍军人事务的相应政策委员会以及该委员会。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09(b) 农场和住房购买司应从该司可能存放在司库处的任何可用资金中,向该公共会计师报销这些服务的费用。

Section § 998.6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授权司库在他们选择的时间出售州债券。如果为了成功出售债券有必要,委员会还可以允许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出售。但是,折价不能超过债券面值的3%。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10(a) 委员会可以授权司库在司库确定的时间或多个时间出售本条授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债券。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998.610(b) 每当委员会认为为了有效出售债券有必要时,委员会可以授权司库以低于其票面价值的价格出售任何一期债券,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754条的规定。但是,债券的折价不得超过其票面价值的3%。

Section § 998.611

Explanation

当债券出售时,获得的第一笔资金必须重新存入一个专门用于支付与这些债券相关费用的基金。这个基金被称为“普通义务债券费用周转基金”。基金里的钱可以在每次出售新债券时,重复用于支付相同的费用。

按照本条规定,从债券销售所得的第一笔款项中,应将为《政府法典》第16724.5条所规定目的而发生的所有支出金额,重新存入由该条设立的普通义务债券费用周转基金;且每当进行额外的债券销售时,这笔款项可用于相同目的并以相同方式偿还。

Section § 998.61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根据本条发行的任何债券,可以按照特定的政府程序进行再融资。当选民批准发行债券时,此批准也包括发行新债券,以替换或再融资最初发行的债券或任何先前已再融资的债券。

Section § 998.61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加州司库在出售旨在根据联邦法律免税的债券时采取特定行动。这包括为债券收益及其所得设立独立账户。司库可以使用这些资金支付联邦法律要求的任何必要款项,或采取其他行动,以确保债券保持其免税地位,或为州资金从联邦法律中获得其他利益。

尽管有债券法案的任何规定,如果司库根据本条出售债券,且债券律师已出具意见,表明该债券的利息就联邦所得税而言可从总收入中扣除,但须符合可能指定的任何条件,则司库可以为债券收益的投资和这些收益的所得设立独立账户,并可以使用这些收益或所得支付联邦法律要求的任何回扣、罚款或其他款项,或采取联邦法律要求或允许的关于债券收益投资和使用的任何其他行动,以维持债券的免税地位,或代表本州资金获得联邦法律下的任何其他优势。

Section § 998.6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出售债券所获得的资金不被视为《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中定义的“税收所得”。因此,这笔资金的使用方式不受通常适用于税收所得的规则限制。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声明,鉴于根据本条授权发行的债券销售所得并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条(B)款所指的“税收所得”,因此,这些所得的支付不受第十三条(B)款所施加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