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03.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将从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中拨付五千万美元,或所需之数额,但前提是该金额不低于未偿付债券总额的10%。这笔资金旨在支持本特定条款的规定,并且应投资于在退伍军人债券收入基金需要时可以迅速转换为现金的资产。

特此从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的任何盈余资金中拨款,该资金无需用于满足已对该基金产生的任何即时需求,且不受财政年度限制,拨款金额为五千万美元 ($50,000,000),或为执行本条规定所需之数额,但在任何情况下,该款项不得少于本条项下所有未偿付债券总额的10%。该笔拨款应以可在满足退伍军人债券收入基金当前需求所需时间内转换为现金的投资形式持有。

Section § 100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所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券(一种债务工具)的本金和利息。此外,还包括准备金和偿债基金等额外资金,以确保这些支付。退伍军人债券财务委员会将决定应使用多少拨付资金,以确保这些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收入应优先用于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以及为进一步担保此类债券而设立的所有资金。此外,作为进一步担保,第1003.1节中拨付的资金中,退伍军人债券财务委员会认为足以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相应部分,应承诺用于支付该本金、利息和所有其他费用,包括准备金、偿债基金以及与债券相关的所有其他所需支付款项。

Section § 1003.3

Explanation
如果一份被抵押的合同因任何原因被取消、没收或终止,相关部门必须迅速为相同或类似的财产签订一份新合同。这份新合同将取代旧合同。新合同产生的所有资金和收入都将用于偿还原合同所担保的任何债券或贷款。

Section § 1003.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部门必须确保从其未偿债券(如贷款或债券)和投资中收取足够的利息,以支付其在即将到来的财政年度的财务义务。这包括支付所有到期债券利息、偿还到期债务、支付所需的偿债基金、确保支付任何储备基金,以及支付部门的运营费用。

只要任何债券尚未偿付,部门应始终对所有质押合同的未偿余额设定、确定并收取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以产生一笔款项,该款项连同投资所得收入,合计将足以就紧随其后的财政年度而言,支付并提供以下所有款项: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4(a) 在该财政年度到期应付的所有债券利息。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4(b) 在该财政年度内按其条款到期的所有分期偿还债券的本金。
(c)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4(c) 任何情况下,在该财政年度内因当时未偿债券而需支付的最低偿债基金总额。
(d)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4(d) 在该财政年度到期可能需要作为储备基金支付的款项。
(e)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4(e) 根据该财政年度部门预算规定的部门维护、运营和管理估计费用。

Section § 1003.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根据某些合同应付的任何利息、款项或费用,必须使用在支付时被视为法定货币的美国货币进行支付。

Section § 100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从质押合同中获得的任何资金,必须直接且仅用于偿还债券(一种债务)。这种安排会一直持续,直到债务完全还清,或者有足够的资金预留出来支付。

部门从质押合同中收取的所有收入,应直接、同时且专门用于支付债券,且所有此类收入应保持如此质押,直至所有债券全部付清,或已积累足够资金且依法可用于支付。

Section § 1003.8

Explanation

本法规规定,所有与债券相关的支付,例如赎回、利息和溢价,必须优先于任何其他财务义务。这些支付受到保护,并且必须来自与质押合同相关的特定收入。法律确保这些资金,包括其产生的任何收益,仅用于担保和支付这些债券,并且在所有债券全部偿清之前,不能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所有债券赎回和利息支付,以及赎回债券时应支付的任何溢价,以及为准备金、偿债基金和为债券提供进一步担保而设立的所有其他基金所需的所有支付,均构成对质押合同的所有收入以及从中获得的利息或其他收入的第一顺位、直接且排他的费用和留置权。此类收入,连同其上获得的任何利息或其他收入,以及此类基金及其上获得的利息和收入,构成用于担保和支付债券的信托基金,且只要任何此类债券尚未偿付,就不得用于或质押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转入任何其他基金。

Section § 1003.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在加州州金库中设立了1970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它说明了出售债券所得的资金将存入该基金。该基金的资金可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使用,以支持1974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购买法案。

Section § 1003.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财政部设有一个名为“退伍军人债券收入基金”的专项基金。所有用于此基金的收入都必须存入其中,并且只能用于与退伍军人债券相关的特定目的,具体由相关决议规定。该基金的资金独立于其他州基金,并将根据详细的计划或决议使用。该决议可以设立各种子基金,例如利息基金、本金基金、偿债基金或准备金基金,以管理支付或担保债券。它还指导这些资金如何支出、如何处理盈余资金以及如何安全地投资。

Section § 1003.1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赋予州主计长管理与退伍军人债券收入基金相关的资金和账户的权力。它允许将资金划转到特定账户,而无需部门采取进一步行动。这些账户中的资金旨在惠及债券持有人,并且包括该部门在内的任何州实体都不能将这些资金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Section § 1003.13

Explanation
在发行债券(一种贷款工具)之前,该部门可以将现金或证券存入一个准备金,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担保,符合任何相关的发行协议的要求。如果准备金中有不需要的额外资金,该部门可以请求将这笔资金转移到一个特定基金,该基金旨在根据某项退伍军人福利计划,支持退伍军人购买房屋和农场。

Section § 1003.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州司库如何为筹资目的发行和出售债券(一种债务工具)。退伍军人债券财务委员会必须批准这些债券的发行。部门决定何时以及出售多少,这些出售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私下的。所有债券都享有同等担保,这意味着不会因为发行时间而偏向任何债券。但是,债券的条款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利率或赎回选项,具体以原始授权为准。

根据退伍军人债券财务委员会批准的任何发行决议授权的债券,应由州司库根据部门的书面请求,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出售方式出售,具体由部门在退伍军人债券财务委员会批准下决定,并在部门认为必要的时间和金额下出售,以提供足够资金用于当时授权发行债券的目的。在债券发行授权的限额内(如果这些限制包含在债券发行程序中),连续发行的债券应平等且定期地获得担保,不因发行或出售时间而在担保或其他方面存在偏好、优先权或区别,除非不同系列的债券在日期、编号、利率、到期日、赎回条款、偿债基金条款或其他方面有所不同,如任何发行决议所授权。

Section § 1003.1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当州司库决定出售债券时,该部门必须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发布销售通知、印刷债券,以及在州司库办公室以外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任何相关费用。此外,该部门还负责支付市政债券律师就债券有效性提供的法律意见费用,这些意见必须免费提供给购买者。该部门可以聘请各种专业人士提供协助,其费用可以从债券销售所得或其他资金中支付。这些费用还可能包括在州司库办公室以外地点交付债券的运输和保险费用。

Section § 1003.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退伍军人事务部使用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的资产,作为债券(一种贷款或债券)的担保。这种担保次于公众和一般义务债券持有人的权益。这些债券的收益将存回该基金,以支持与退伍军人相关的项目,特别是1943年和1974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购买法案中规定的项目。

该部门可以设立专门账户来管理这些资金。此外,法律规定退伍军人购买合同的利率应遵循另一节(第987.87节)的规定。

(a)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16(a)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并且代替将收入质押作为根据本章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担保,该部门可以指定或质押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资产中的未分割权益作为债券的担保。如此指定或质押的未分割权益不得超过以此担保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总额,并且应次于并从属于根据任何一般义务退伍军人债券法,人民和一般义务债券持有人在该基金中的任何权益或权利。
(b)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16(b) 在此情况下,该部门应将债券销售所得款项及其收入存入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并且可以根据法律,在部门提出请求后,从该基金中提取资金,以执行本章以及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购买法案和1974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购买法案的规定。该部门可以在1943年退伍军人农场和住房建设基金以及退伍军人债券收入基金内设立任何账户或基金,以便执行本节的规定。
(c)CA 军事和退伍军人 Code § 1003.16(c) 此外,在此情况下,并且尽管有第1006.15节的规定,退伍军人购买合同的利率应按照第987.87节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