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首次会议上或其后尽快,董事会应经多数票通过任命一名总经理、一名秘书、一名区法律顾问和一名审计师。这些高级职员应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应确定其薪酬。
内部组织高级职员和雇员
Section § 22437
本法律要求董事会,在其首次会议上或其后尽快,必须任命一名总经理、一名秘书、一名区法律顾问和一名审计师。这些高级职员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工作,并可随时被替换。董事会还负责决定这些高级职员的薪酬。
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 秘书
Section § 22439
本法律条文概述了区域内总经理的权力和职责。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区有形资产的建设、维护和运营。他们有权聘用和解雇员工,确定其职责,并在董事会批准后设定其薪酬。此外,总经理还必须执行董事会指派的任何其他任务。
总经理拥有以下权力与职能:
(a)CA 公用事业 Code § 22439(a) 全权负责和控制本区有形资产的建设、维护和运营。
(b)CA 公用事业 Code § 22439(b) 除非本条另有规定,全权酌情聘用和解雇所有员工和助理,规定其职责,并经董事会批准,确定其薪酬。
(c)CA 公用事业 Code § 22439(c) 董事会可能施加的其他职责。
总经理权限 区域资产控制 员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