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是该区的管理机构。每名董事都必须是该区的居民。
内部组织董事会
Section § 22407
董事会成员每次出席区内董事会会议可获得最高 (100) 美元的报酬,但每月最多只能报销 (six) 次会议。如果一个区每月对超过 (four) 次会议进行补偿,他们必须有一份书面政策,解释为何有此必要,并有充分证据支持。自 (January 1, 2019) 起,董事会每年可以将出席会议的报酬提高最多 (5%)。
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差旅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经董事会批准后也可报销。活动是否符合报销条件由特定的《政府法典》规定,费用报销必须遵守该法典的某些条款。
(a)CA 公用事业 Code § 22407(a) 董事会每位成员每次出席在区内举行的董事会会议,应获得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报酬,该金额应由董事会不时确定。任何日历月内,董事获得报酬的会议次数不得超过 (six) 次。自 (January 1, 2019) 起,如果区对董事会成员每月超过 (four) 次会议进行补偿,董事会应根据有充分证据支持的调查结果,采纳一份书面政策,说明为何每月超过 (four) 次会议对于区的有效运作是必要的。
董事会可根据《水法典》第 (10) 编第 (2) 章(自第 (20200) 条起)通过的条例,每年将出席董事会会议所获得的报酬金额提高不超过 (5 percent)。
(b)CA 公用事业 Code § 22407(b) 经董事会批准,每位董事应获准报销其在履行职责时必然发生的所有差旅费和其他费用。就本节而言,董事在任何特定日期的活动是否应予补偿的确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5) 编第 (2) 编第 (1) 部分第 (2) 章第 (2.3) 条(自第 (53232) 条起)作出。这些费用的报销受《政府法典》第 (53232.2) 条和第 (53232.3) 条的约束。
董事会报酬 出席会议报酬 区会议
Section § 22408
这项法律规定,理事会的首次会议必须在主要县的监事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在区成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10点召开。
理事会应在区成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10点,在主要县的监事会会议室举行首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 首次会议 会议安排